坚持环保优先 促进沿海开发

发布时间:2007-06-20 00:00浏览次数:

坚持环保优先  促进沿海开发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实施沿海开发战略,是省委、省政府着眼于“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作出的重大决策。江苏沿海地区是全省最具发展潜力的区域,也是自然保护区、生态湿地等的密集区,具有较大的国际影响,是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领地。做好沿海开发中的环境保护工作,对于促进沿海地区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委、省政府领导多次强调:沿海开发要贯彻“环保优先”方针,特别要处理好开发与环保的关系;沿海开发要突出环保生态,一定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这些重要指示和要求,为我们在实施沿海开发战略中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在推进沿海开发的进程中,我们将坚持环保优先方针,突出在“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实施《江苏省沿海开发环境保护规划》为重点,推动沿海开发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之路
  近年来,我们以陆源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环境监管,创新环境政策,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沿海地区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为实施沿海开发战略创造了比较好的环境条件。在省委、省政府提出沿海开发的战略构想后不久,我们就立即启动了《江苏省沿海开发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规划编制工作基本完成。《沿海开发环保规划》对沿海地区环境现状和面临的环境压力进行了分析,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与沿海开发总体目标相适应的环保目标、主要指标、重点工程和相应的保障措施。我们将围绕沿海开发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在沿海开发中保护环境,通过保护环境优化沿海开发,为沿海地区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核心,为沿海开发腾出环境容量
  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既是当前环境保护的中心任务,也是沿海地区优化环境质量、增加环境容量的重要举措,直接关系到沿海开发的战略目标能否如期实现。因此,在工作中,我们将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多管齐下,确保完成各种主要污染物减排的目标任务。一是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通过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强制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和项目,鼓励发展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产业和项目,以结构调整促进污染物的减排。二是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确保工业企业达标率稳步提升。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大力削减工业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三是进一步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五”以来,结合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沿海三市已建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17座,目前仍在建的有10座。到2010年,沿海地区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达到85%。我们将在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县城镇以外的重点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四是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目前大丰、滨海、盐都等县(市、区)已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有的乡镇已建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力争沿海大部分县(市、区)成为生态示范区、一批乡镇创建成环境优美乡镇。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率,有效降低农村污染负荷。积极开展生态农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氮、磷等污染物排放。五是加快生态湿地建设。加强对各类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保护力度,建设一批人工湿地,加快新沂河入海水道入海口湿地生态处理系统建设,充分发挥生态湿地降污减排的独特功能。
  三、以创新环境政策为抓手,开创沿海开发环境保护的新局面
  实施沿海开发的新战略,各项工作都要有新思路。我们将以创新环境政策为抓手,努力开创沿海地区环保工作的新局面。一是提高建设项目环保准入门槛。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名录的项目,不予环保审批。严格控制化工、造纸、冶金、印染等重污染项目建设。禁止建设国家规定的“十五小”、“新五小”项目,禁止建设排放“三致”和恶臭气体的项目,连云港、盐城地区和南通地区分别禁止建设单个项目一次性投资在2000万元、3000万元以下(不含土地费用)的化工项目。二是全面深化环境价格改革。逐步实行初始排污指标有偿取得,积极推广排污权交易。进一步完善排污收费政策,在今年底之前,适当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以成本补偿和合理收益为原则,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到2008年,沿海地区调整到1.00-1.20元/吨。三是逐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我省沿海自然保护区数量多、面积大,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十分必要。省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已明确,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护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沿海地区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省财政要在相关专项资金中给予经费支持。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努力争取国家有关资金的支持。四是进一步健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全面开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市场,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实行优惠扶持。建立“污染者付费、治污者受益”的机制,采取“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形式,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经营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沿海地区的污水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适当补助。
  四、以加强环境基础研究和监测监管能力建设为支撑,进一步提高沿海地区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沿海地区环境基础研究。为呼应沿海开发战略的实施,提高沿海地区环保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我们于2005年就已启动《江苏省海洋环境容量测算及污染控制研究》、《江苏省入海污染物总量研究》和《江苏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研究》等基础性研究课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快研究进程,尽快形成研究成果,为科学利用海洋环境容量,有效控制陆源污染物总量提供重要依据。在充分考虑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基础上,我们将提出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为促进沿海开发创造条件。二是加强沿海地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健全沿海地区环境监测网络,将监测内容覆盖到大气、海水、生物、沉积物、沿海滩涂、陆源污染等各个方面,在开展常规监测、应急监测、专项调查等工作基础上,积极开展研究性监测,为环境管理提供强有力支撑。三是加强沿海地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我们将与沿海地区各级政府共同努力,在装备、经费、人员和编制等方面进行适当政策倾斜,加快环境监察现代化建设进程,提高沿海地区环境监察和环境应急处置水平。
  实施沿海开发战略,是我省经济社会在更高平台更好更快发展的有力举措。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以环境保护优化沿海开发,这是全省环保部门肩负的重大责任。我们将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实绩,为沿海开发做出积极的贡献!
  (本文摘自姚晓晴副厅长代表省环保厅在4月21日召开的全省沿海开发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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