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队伍 理顺机制 严格执法 开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
健全队伍 理顺机制 严格执法 开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
——— 2007年3月9日在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姚晓晴
一、2006年工作回顾
1、机构建设取得突破。去年,省厅设立了独立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处。13个省辖市均成立了监管机构,其中,有5个市设立了独立的行政处室(南京、常州、连云港、淮安、镇江),3个市设立了挂牌处室(南通、扬州、宿迁);5个市设置了独立的辐射监督站或管理中心(南京、徐州、常州、苏州、连云港),4个市设置了挂牌的辐射监督站或管理中心(无锡、淮安、盐城、泰州)。南京、常州、连云港等市基本实现了“一处一站”的机构设置目标。全省有30个县(市)成立了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构。省辖市一级共增加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44名,县(市)一级共增加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21名,全省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现共有各类编制79名。
2、法制建设大步推进。法制建设是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的基本保障。为保证《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工作的顺利开展,省辐射站专门成立了立法小组,及时向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的领导汇报我省辐射污染防治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配合省人大完成了省内、外立法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不断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得到了省人大和省政府的充分肯定。2006年底,《条例》提前列入了2007年省人大立法计划项目,使我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地方法规的出台得到提速。同时,省厅核管处编制了《江苏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管理豁免工作程序(试行)》,修订完善《江苏省辐射安全许可办理工作程序》等7个工作程序,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全省监管工作。南京市环保局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编制完成《南京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市环保局辐射处、区(县)环保局、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的职责分工,制定《南京市危险废物和核与辐射行政许可法律文书格式》,规范了行政许可行为。
3、行政管理切实加强。我省是核技术应用大省,辐射安全许可证和核技术项目审批任务繁重。为了在国家环保总局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许可证的发放工作,2006年省厅对13个省辖市进行了许可审批的委托。13个省辖市环保局先后都开展了审批工作,初步建立了省、市两级审批机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把好准入关口。全省共审批906份单项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比2005年增长了1倍还多。推行监督报表制度,初步实现放射源的动态管理;率先在全国开展射线装置普查行动,取得较好成效。
4、监察力度不断加大。一是监督检查率明显提升。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近3000人次,检查了17家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企业、161家省管辐射工作单位和1075家次市管辐射工作单位。二是处罚力度明显加大。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改,共计罚款48万元,是2005年的3倍多。三是污染纠纷调处水平明显提高。全省共接受各类电磁辐射信访投诉和咨询电话300多起,受理登记80多起,现场调处22起污染纠纷,对江苏紫金塔是否存在电磁辐射污染问题的政协提案给予了明确答复。四是废源收贮和放射性废物处置工作明显加强。全年共收贮了107家单位的364枚废源(其中免费收贮15枚),安全处理处置39公斤放射性废物,苏州等8市已达到无废源的目标。
5、监测能力得到提升。截止2006年底,省、市两级环保部门共投入约560万元资金购置基本的监测装备,形成了基本的辐射环境监测能力,走在了全国前列。全省环保系统共有198人参加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监测人员上岗考试,通过191人,通过率为96%,初步建立起一支持证上岗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监测队伍。省辐射站组织开展了剂量率和电磁辐射仪器测量比对培训,连云港等11个市还委派监测人员到省辐射站跟班学习,使市、县人员更好地掌握基本的辐射监测技能。苏州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在全省率先通过计量认证现场评审,建立了自身质量管理体系,有力地保证了监测工作的科学、公正、准确。
6、应急体系逐步完善。省厅编制完成《江苏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3个省辖市基本编制完成辖区内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初步建立起全省辐射事故应急体系。省厅还制订了核与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建设计划,投入800万元购置辐射事故应急监测车、应急监测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逐步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工作。按照“应对有序、处置得当”的要求,妥善处理4起辐射事故、4起突发辐射环境事件。
7、核电监测全面开展。一是加强核电站流出物的监管,确认其排放情况。二是加强核电监测的质量管理,认真核实监测数据,及时上报外围辐射环境季报、年报。三是维护更换核电监控系统的部分老化设备,增强了连续监测系统的稳定性与可靠性。2006年5月连云港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并网运行,根据监测结果,核电站周围辐射环境水平保持在本底涨落范围内。
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省辐射监管战线同志们奋力拼搏的结果。伴随着核与辐射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江苏正步入辐射纠纷的高发期、公众维权的敏感期,监管任务将更加繁重。目前,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领导对监管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在放射源转移使用等监管环节上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部分省辖市的市管辐射工作单位监督检查率还未达到100%;各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的水平参差不齐,人员素质和装备总体上还不能满足监管的要求,监管能力仍很薄弱。对于这些问题,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采取切实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0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1、全力推进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近两年,各级环保部门抓住机遇,实现了核与辐射监管机构、队伍、能力“从无到有、从少变多、由弱渐强”的转变,但这种转变还是初步的,具体体现在机构还不够规范、编制还不够到位、专业人才还很缺乏。转变的步伐必须进一步加快。今年,省厅编制下发《江苏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标准(试行)》,各市一定要对照标准,狠抓落实,主要做好三件事:一是按照“一处一站”的模式,加强监管机构建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处主要履行管理职能,辐射环境监督站主要履行监察和监测职能。二是继续争取人员编制,引进专业人才。各市要争取配备至少2名专业人员,并对现有人员采取分批轮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要加大投入,要努力争取将所需经费纳入各级环保部门能力建设费用的总盘子,加快配备完善辐射监测和应急装备,提高监测和应急能力,并积极开展有关认证,尽快获得出具合法监测报告的资质。
2、逐步完善省内“二级审批、三级监管”的工作机制。监管工作的目标是努力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即实现新、改、扩建伴有辐射建设项目的环评执行率100%,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率100%,辐射工作单位的监督检查率100%。在审批的环节上,要以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为龙头,按照“谁许可、谁审批、谁验收”的要求,将市管的辐射安全许可、辐射项目环评审批、“三同时”竣工验收、放射源转移转让的审批备案等全部委托到位,进一步理顺省、市二级的审批职责。在监管环节上,必须进一步明晰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的监管职责,突出监管重点;进一步加强对放射源的监管,对重点涉源单位的检查每年不得少于两次;进一步加强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确保废渣安全处置、废水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加强对大型电磁辐射设施的监管,抓住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的契机,督促电磁辐射单位履行环保手续;进一步针对全省射线装置普查行动中还存在的部分数据不够准确的问题,查漏补缺、摸清家底,提高射线装置的监管水平。
3、切实加强核与辐射环境执法监督。环境执法贵在严格。执法不严,就等于是纵容环境违法行为。要认真贯彻省厅下发的《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一是加快修改完善《江苏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争取年内通过省人大审议,正式颁布实施,为我省核与辐射环境执法提供更有效、更实用的法律武器。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辐射工作单位和造成周围电磁辐射污染的项目要限期治理,确保整改到位。对违法企业,要处罚到位,今年力争行政处罚额度要有新的突破,切实加大企业的环境违法成本,增强执法的威慑力。三是加强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单位、电磁辐射项目的监督性监测,为加强执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4、全面开展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根据总局《关于开展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将于今、明两年完成全省电磁污染源的申报登记工作,摸清电磁污染源底数、单位和行业分布,为今后的监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市要按照《江苏省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方案》的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尽快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确保专人负责,并抓住广播电视、电力、无线通信及各类专业通信设备等申报登记的重点,定期上报登记情况,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省辐射站要精心做好申报登记工作中的技术支持,认真开展培训,尽力做好服务,帮助基层环保部门解决好申报登记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5、认真开展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江苏是全国第三个拥有大型核设施的省份,也是核技术应用大省,随着核与辐射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放射性废物、废渣也日渐增多,均可能不同程度地对空气、水、土壤、生物等环境要素产生影响。因此,及时反映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的变化,积累环境辐射水平数据,向公众报告我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就显得十分重要。各市一是要严格执行《江苏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方案(暂行)》,确保监测项目不缺少、监测点位不遗漏、监测频率不降低。二是要配备专门的辐射监测人员,保证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要加强辐射环境监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开展监测比对,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信。
6、着力加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田湾核电站1号机组目前已满功率运行,2号机组也将于今年装料试运行,这对我们的监管和应急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抓紧完成田湾核电站外围辐射环境监控系统的改造升级工作,完善监测系统软件,提升监测系统功能,确保监测系统稳定高效运行。同时,要配置好核应急监测车,加强与省军区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实现核应急监测数据的互联共享。要认真做好《江苏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辐射事故应急体系,定期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建立辐射事故应急专家库,提高辐射环境突发事件的预防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没有正式颁布《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省辖市,要抓紧修订完善工作,尽快由政府发布实施。
7、加大核与辐射知识的宣传力度。2006年,我省各类电磁辐射信访投诉和咨询从上一年的100多起猛增至300多起,有的投诉纠纷甚至演变为群体上访事件,既影响了通信、电力设施的正常建设,也造成了社会局部地区的不和谐。纠纷大幅增长,与公众普遍缺乏相关知识有很大的关系,一些媒体对辐射污染危害性不恰当地夸大,也加剧了公众的恐慌心理。今年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核与辐射知识,在加强日常宣传的同时,利用“五·五”法制日、“六·五”环境日等时机,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开展公众咨询等活动,引导公众正确认识辐射及辐射污染防治,消除恐惧心理。要认真对待每一起辐射污染纠纷的咨询和投诉,指定专人负责,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同时,要把每次纠纷的处理,都当成对公众进行宣传教育的过程,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