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公示

发布时间:2007-07-04 00:00浏览次数: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泰州市“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
  规划概要:《泰州市“十一五”水利发展规划》是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是指导“十一五”期间泰州市水利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是市域范围内涉水事务管理服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运行和涉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基本依据。以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和供给体系、水环境保护体系、农村和城市水利体系,水利管理服务和机构能力等方面的建设为主体,全面规划,提升水利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强化水利的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以水资源、水安全和水环境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建设和完善防洪减灾体系、水资源供给配置体系和水环境保护体系为目标,确定“十一五”水利发展的方向、任务、指导思想、规划原则、标准和工程布局等,并为有关专业规划、项目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运行提供依据,是泰州市“十一五”期间水利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二、规划的环境影响结论
  1.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工程施工过程中,岸坡开挖、河道清障、砂石料清洗及机械作业将会对周围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施工中产生的弃土弃渣、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任意堆放,不仅引起水土流失,污染环境,而且影响景观、交通,给周围居民生活也带来不便。此外,开挖工程使原地表植被遭到破坏,表层土壤松散、裸露,在水力作用下容易出现冲刷,形成新增水土流失,会对河道附近植被及水生生物产生一定的影响。应尽量减少工程占地,防止建设中引起新的水土流失,坏生态环境。
  2.规划实施后对环境的影响
  规划实施后,泰州市区长江重点地段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洪(潮)水位加10级风浪,长江堤防管理实现2级堤防达标管理。2020年,全面达到防100年一遇洪(潮)水位加10级风浪。泰兴、靖江、姜堰和兴化城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乡镇所在地达到20~50年一遇。显著提高了泰州市全面防洪除涝标准,对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地区经济建设,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水利开发建设常常会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通常都是综合性、多方面、多层次、长期和不可逆的。
  ⑴防洪除涝工程:通过河道整治工程、堤防建设、穿堤建筑物除险加固和河道清淤整治等工程,使防洪能力得到提升,区内河道得到拓宽、疏浚和沟通,使区内河网水体流动较原来更加通畅和易于控制,对调活水体十分有利。另外,环境水利工程的实施提高了水闸的灵活调度,增加沿江涵闸的闭启次数,在潮汐的作用下,使水体自由流动,引清冲污,改善河道水质,提高河道水体的物理容量和生物容量。
  ⑵农村水利工程:十一五”期间,全市将疏浚县乡河道750条3200公里,完成土方7000万方,同时全面疏浚村组河道、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以村、镇为单位建立生态河道示范片(区)。提高了片区供排水能力,串活水系,改善水质;实施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工程,大力推广节水农业技术,将形成节水高效的节水灌溉综合技术体系;建立输水干线,,将扩大农村区域供水覆盖面,从根本上解决沿海苦咸水区的水质问题。
  ⑶水资源配置和开发利用工程:到2010年,强化水资源优化配置,全面推行节约用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农业灌溉渠系利用系数提高到0.65,优先安排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人均350升/天,农村人均150升/天。通过扩大供水能力和配置能力,确保用水保证率达95%,在特殊干旱年份有对策。可有效解决目前居民生活、生态环境、工业、农业以及较为突出的用水矛盾问题,满足特别是干旱年份的用水需求。区内河道经拓宽、疏浚和沟通,河网水体流动较原来更加通畅和易于控制,对调活水体十分有利;资源配置工程实施后,四线同时向沿海输水,实现区域供水,可有效解决泰州市水质型缺水的问题。
  此外,规划实施后,对其它生态系统(如人工湿地)及生态平衡会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对社会经济的促进作用、对其它相关行业的带动作用都是不容忽视的。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⑴加强领导,强化政府宏观调控的主导作用。以政府行为为主体,切实加强各级政府对水利的宏观调控和领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把抓好水利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的考核目标,真正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从战略高度把解决洪涝灾害、干旱缺水、水污染等三大问题作为重点,纳入市“十一五”规划,加快水利事业的快速发展,使水利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⑵做好规划,保障水利建设健康有序地进行。建立和完善全市水利规划体系,在做好防洪规划、骨干河道规划、区域规划、岸线利用规划等基础上,抓紧做好全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对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做出总体安排。要加强水利规划管理,制定有关条例和管理办法,做到规范化、制度化,以保证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
  ⑶增加投入,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政府对水利的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对水利的投入,加强骨干防洪设施、大型水资源工程等的建设,确保用于水利的财政支出与财政支出总量的同步增长,积极利用市场机制筹集水利建设资金,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加水利建设的积极性。
  ⑷深化改革,完善河道及防洪工程等的管理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政策,适当扩大征收范围,合理确定征收标准,用于防洪工程的运行管理;建立防洪补偿、防洪保险和灾情评估机制,研究设立防洪基金,确保防洪工程的正常运行。
  ⑸完善法规,强化执法。进一步完善水法规体系,逐步建立健全我市的水权管理制度,完善水资源配置、用水审计和节水等技术经济政策和法规规章,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⑹依靠科技进步,推进水利现代化进程。积极探索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提高勘测、规划、施工、管理决策等方面的总体技术水平。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促进水利科技成果转化,提高水利工作的科技含量,依靠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促进水利现代化建设。
四、主要环境问题、制约因素
  泰州市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和制约因素有:
  (1)水环境质量下降:河道水流严重受阻,水体自净能力下降,水生态环境恶化,多种水生生物绝迹;污废水处理能力较差;水资源保护相对滞后。
  (2)水资源调度配置能力不足。
  (3)农村水利问题:农村饮水水质不达标; 农村水利投入不足。
  (4)环境敏感区域的管理有待加强。
五、规划调整建议
  细化部分规划目标,调整规划目标中的部分指标,如废水排放量,实现与“江苏省‘十一五’环保规划”控制目标的衔接;政府相关部门在面向水利建设的土地开发活动时,应按照相关规定与条例,充分注意到对自然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地的保护工作。充分考虑对自然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地的保护工作。对位于禁止开发区范围内的水利建设项目,应停止实施。
六、环评总结论
  本报告认为《泰州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在编制过程中结合泰州市的水利现状提出了“十一五”期间水利发展的具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充分考虑了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的发展需求,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泰州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整体上有利于南通市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转变;“十一五”期间,规划目标的制定和环境目标确立是合理的和可以达到的,但仍有部分指标应作以调整,以达到江苏省控制要求。因此,规划对实现泰州市水利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泰州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在环境上可行。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您对泰州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意见及建议发送至以下邮箱:hkyhpys@163.com ;或来电至:025-86555752。
八、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2007年7月4日至200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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