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年分离1000吨氯化稀土及500吨南方型中钇富铕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发布时间:2008-01-17 00:00浏览次数:
(一) 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阜宁稀土实业有限公司年分离1000吨氯化稀土及500吨南方型中钇富铕矿
技术改造项目
2.建设地点:阜宁县陈良镇苏港村阜建路1号
3.生产规模:年分离北方氯化稀土(或碳酸稀土)1000吨,年分离南方型中钇富铕氧化稀土500吨。
 
(二)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阜宁稀土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正佳
    联系电话:0515-87516068
传   真:0515-8751637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省辐射环境保护咨询中心
资质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916号
联系人:吴小平
联系电话:025-86291102(工作日:9:00-17:00)
传   真:025-86291103
电子邮件:wuxiaoping117@sina.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办理委托手续→签订技术咨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调研、资料收集、踏勘现场等)→开展评价工作(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影响分析评价等)→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专家评审(召开环评报告技术评审会)→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2.工作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评价技术导则、建设规划资料等,进行项目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分析项目采用技术改造工艺的清洁生产水平,对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选址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作出评价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对环境主管部门审批、管理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对项目在该地点建设赞同或反对的意见(简要说明理由)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姓名、详细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提出相关意见。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08年1月17日至2008年1月30日),向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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