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农村环境保护及综合整治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08-06-10 00:00浏览次数:

●  颜永平 刘玉山 (淮安市环保局)

  近年来,淮安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把农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科学制订规划,加大资金投入,严格目标考核,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 工作成效
  淮安市重点实施了河道疏浚河塘整治工程、生态林业建设工程、工业污染防治工程、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生活污染防治工程、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农村改厕工程、农产品质量建设工程等“八大工程”,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成绩显著。
  1、创建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市已建成国家级生态示范区4个、省级生态农业县1个、省市级环境优美乡镇12个、绿色乡镇66个、卫生镇12个、卫生村29个、“新农村生态家园村”1个、生态村15个、绿色居住示范点23个。通过这些创建工作,有效地促进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农村面貌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2、饮用水源保护扎实开展。淮安市政府出台了《淮安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暂行办法》,明确地表水、地下水的各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范围和水质要求,规范各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的人为活动。环保、水利、卫生等部门加大了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范围和频次。目前,全市农村地表水环境功能区8个监测点有7个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118个农村乡镇以上河流水质达标率100%,1386个行政村水环境达标率96.6%。
  3、土壤污染普查全面启动。去年以来,省环保厅开始对全省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进行普查,我市共设置了147个监测点。根据监测结果初步分析,淮安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4、环保宣教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我市利用媒介宣传、组织环保培训、开展专题活动等形式,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全社会动员,倡导人人珍惜环境,自觉保护环境,关注健康,关爱生命,逐步建立起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收到较好效果,广大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
  5、自然保护区建设继续加强。目前,全市已建成国家森林公园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市级5个、县级1个,国家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到1209平方公里,覆盖率达到12%,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保护类型比较齐全,分布比较合理的自然保护区保护体系。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建立了1800亩渔业资源繁殖保护区,繁保区的生态环境得到良好恢复。
  6、农村环保机构进一步完善。为做好农村环保工作,我市不断建立健全乡镇环保工作岗位职责,目前,大多乡镇均成立了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了专(兼)职环保员,促使乡镇环保工作步入标准化良性运作状态。
二、 存在问题
  近年来,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淮安市农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农村环保投入少、制度保障不力等种种原因,仍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状况有待进一步改善,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2、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环境污染治理能力有待提高,除县城所在地以外,基本没有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3、农民环保意识比较薄弱,滥施农药、化肥,不仅农业产品(粮食、蔬菜、肉食品、水产品)存在有害残留物,也逐渐污染了土壤、空气、水源,对农业生态系统造成极大威胁。4、城乡环境保护尚未形成协调发展体系,城市环境的改善,往往以牺牲农村环境为代价,而农村则没有得到相应的生态效益补偿,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也不够完善。
三、对策和建议
  1、建立农业和农村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首先,要建立健全目标考核机制。建议将农村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纳入各级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中,将考评结果与各级领导干部的任用挂钩。其次,要建立健全生态安全机制。建议制订并不断完善重大污染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快速反应预案,健全环境事故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过错责任追究制,按“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对造成生态破坏、环境污染和环境质量下降的责任人追究过错责任;对造成严重污染事故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再次,要建立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建议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欠发达地区生态补偿机制,引导全社会节约资源、保护生态,制约和杜绝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的行为。统筹考虑,因地制宜地建设环境基础设施,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议在县城所在乡镇和一些经济基础较好、地理位置适当的中心镇集中建设一批环境基础设施。第四,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积极协调和配合,建立行之有效的农业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多部门联合作战,形成合力,以点带面,共同推进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切实抓好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在做好农村环境基础调查工作的基础上,抓紧制订、修编农村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做好乡镇环境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小流域治理等规划。要立足实际,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与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紧密结合,与当地村镇布局和村庄建设规划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实施,从决策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继续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首先,要全面开展村庄综合整治试点。按照“做大做优”重点中心镇,“做特做强”特色乡镇的要求,有序推进城镇建设。其次,要扎实推进县乡河道疏浚和村庄河塘整治。通过疏浚一批县乡河道,整治一批村庄河塘,实现农村水系引排能力明显提高,村庄水环境明显改善,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基础保障。第三,要大力推进生态家园建设。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循环理念,以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清洁能源开发和清洁生产为切入点,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施以“一池三改”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按照生产基地规模化、产地环境无害化、质量管理制度化的要求,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第四,要积极开展农村造林绿化。加大绿色农村集中居住示范点建设,重点实施一批造林工程,不断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
  4、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整合各类支农资金,集中财力,加大投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度,不断改善乡镇环境面貌。在村民集中居住点,选择部分经济基础较好、村民环保意识强的地方实施“组保洁、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垃圾收运体系,选择10至20个农民集中居住点开展污水处理试点,逐步实现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一体化。
  5、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继续推进农村环保机构建设,加大农村环境监管力度,严格查处高污染行业违法排污行为。不断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农村地表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重要农产品产地土壤等重点区域的环境监测。
  6、倡导环保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环保知识培训,开展农民环境保护技能培训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基层干部群众自觉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和科普宣传,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大力开展农村环保知识的宣传活动。推行农村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发布农村环境质量,引导全社会监督、推动农村环保工作,最终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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