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执法监管 切实履行环保职责

发布时间:2008-06-10 00:00浏览次数:

●  陆伯新 (南通市环保局局长)

  近年来,南通市环保局在省厅和南通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重点,开拓创新,强化执法监管,全市环保工作创出佳绩。2007年,我市排污费征收、行政处罚双双完成省厅下达的奋斗目标;提前完成省督办的唐闸排污明渠封堵任务,彻底解除了威胁该地区居民的饮水安全隐患;强化执法监管力促减排,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深化认识,强化执法监管理念
  环境监管是法律赋予环保部门的基本职能。我们在全局上下不断加强教育,深化认识。一是明确分量之重。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是规范企业环境行为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执法监管是我们的主战场、主阵地,是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二是领悟民众所盼。加强环境执法监管,是关注民生、维护民利、实现民愿的必然要求。三是铭记责任所在。牢记执法监管是环保部门责无旁贷的第一责任,不断强化痛恨环境违法行为的环保职业道德意识,不断强化环保部门“不能不作为、不能慢作为、不能软作为、不能乱作为”的责任意识。四是追求扎实有效。注重理念求新。如在通海片区钢绳行业污染治理中,我局实施“三个前移”,即技术服务前移、法规宣教前移、执法监管前移,切实加大治污推进力度。突出作风求实。在环境执法监管中坚持做到“三到”,即执法监管人员要到排污源头、排放现场去,到群众举报频发的地方去,到存有环境问题隐患的地方去,深入现场,掌握过程,潜入细节,增强底气。强调效果求好。如在排污费征收中,强化监管促征收,借势发力助征收,创新机制保征收,开展稽查督征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二、“八法”并举,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综合运用多种执法监管手段,全市环保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加大。一是造势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为环境执法监管撑腰助威,全年在各级新闻媒体播发环保报道近600篇。围绕专项整治、区域治理等重点难点,根据丁大卫市长指示,做到周周荧屏有影、报纸有文、电台有声。专项行动期间,发播专题报道57篇,对11个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曝光,对6个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报道,在南通展示了“环保风暴”的积极效应。二是联合法。整合环保系统内部有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全员参与执法监管,联手整治环境违法行为。全市出动现场执法人员3.6万人次,检查企业2.2万厂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667起,罚款2541万元。三是借力法。争取机会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报告执法监管工作,市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先后五次率队调研、视察环保执法监管工作,推动解决重点、难点环境问题。市局还积极实施有奖举报,发挥环境监察义务监督员的作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四是推磨法。统一组织协调,开展县(市)区之间的企业守法互查,交叉执法,查找“灯下黑”等问题,探索环境执法新手段。五是随机法。开展不定时间、不定规律、不定形式的执法监督检查,尤其加强夜间和节假日执法,打击和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六是疏导法。将依法行政和人性化管理结合起来,做好行政相对人的疏导工作,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如某“三无”钢绳企业违法生产,我局责令其立即停产,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我局设法为其解难,感动了业主,该企业不但及时停止了违法生产,还给我局送来了“执法人性化、帮扶暖人心”的锦旗。七是跟踪法。坚持长效管理,有违必究,有查必果,对环境违法企业,加强对违法事实的后督察,确保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能够整改到位。八是透明法。建章立制,出台了《南通市环保局行政处罚案审会规则》、《南通市环保局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和《南通市环保局行政处罚程序》,实行行政处罚公开制度,确保了执法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各种执法手段的综合运用和执法力度的明显增强,促进了企业法人环境意识的提升,环境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在去年12月份对146家企业的拉网式守法检查中,企业达标排放率达90%以上。
三、防治结合,提升执法监管质量
  坚持防治结合,提高污染防治水平,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一是提高环境准入门槛。我局辅助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新建化工项目管理的意见》(通政发〔2007〕89号),新建化工项目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额原则上应在一亿元以上;属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的项目,一律不得投资新建和扩建。二是严把环保准入关口。在项目引进过程中,提升服务质量,不降低环保标准,去年全市共否决和劝退重污染项目97个,其中投资额超亿元的项目8个,最大的项目投资额达15亿元,有效杜绝了新污染源的产生;对基础设施不健全的两个园区,暂缓审批16个项目;对环境违法行为比较突出的个别地区,启动了区域限批。三是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市区重点推进印染、钢绳行业环境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观音山地区印染企业完成截污入管;钢绳行业确定了集中生产、集中治污的思路,开发区钢绳热处理中心启动建设。推进老污染源治理,对68家重点排污单位实施限期治理,59家企业通过验收,2家关闭;对186家重点排污单位责令限期整改,128家整改到位,其余企业正在积极治理、整改中。四是挂牌督办重点环境问题。环保专项行动中,我市确定了12个市级重点挂牌督办事项。和市监察局密切配合,连续两次对挂牌督办事项逐一督查,有力加快了整改进度,如东、启东投资近千万元,分别对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工艺改造,共有8个重点环境问题的整改通过验收,切实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
四、加强建设,增强执法监管能力
  一是完善机构设置和增强执法力量。将原来与办公室合署的政策法规处独立;成立了南通市核与辐射监督管理处、辐射环境监测站和环境应急中心;成立了开发区环保分局。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重新确定、调整了全局各处室、单位职能。积极争取市编办的支持,市局增加了4个编制,向社会公开招录了12位环境协管员。二是重视廉洁执法。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333工程要求与局执法监管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做到警钟长鸣。局纪检监察组织主动介入执法监管及案件办理的关键环节。三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制定了《南通市环保局出具企业污染治理整改情况说明的程序》、《南通市2007年度钢绳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评定标准》等一系列办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开展执法人员培训。重点围绕“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规范、处理程序、查处要求等方面,组织全市执法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查处业务技能。设置了多种模拟举报的现场,对全市12369系统进行了四次模拟拉动。组织开展环境信访案件查处技术比武,切实提高处置及综合协调能力。市局环保110被评为“南通市110社会联动工作先进集体”。五是强化执法科技支撑。环境监管手段有了新提升,全市62家国控重点污染源及重点污染减排企业远程监控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三级联网;市区及海门、如东建成了重点源视频监控系统。市局投资在通吕运河市区、通州、海门、启东交界断面分别建成了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了全天候自动监测,为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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