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表彰生态省建设先进市 青岛等十个城市获先进称号

发布时间:2009-11-27 00:00浏览次数:
     山东省政府日前下发《关于2008年度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的通报》,对在2008年生态省建设工作中成效显著的济南、青岛、东营、烟台、潍坊、泰安、威海、日照、莱芜、聊城10个市,授予“2008年度生态省建设先进市”称号,在全省通报表彰。

  为推进生态省建设,2008年7月山东省政府与17市政府签订了《2008~2012年度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17市责任书中节能减排、生态恢复与水土保持、国土绿化、生态系列建设等4个方面九大类共36项具体指标的2008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

  考核结果表明,2008年各市按照山东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生态省建设。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国际金融危机暴发以来,各级政府坚持环境保护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并重,认真执行《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2008~2012)》,严格落实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较好地完成了生态省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来源:中国环境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