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的三重境界

发布时间:2009-12-07 00:00浏览次数:

 生态文明建设及优化发展,必须跨越三重境界:

  第一重境界是努力实现公民环境权利平等。人与自然的矛盾冲突,最终将是导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矛盾冲突的导火索。环境问题本质上是社会公平问题。必须从法律上确认公民的环境民主权利和环境损害巨额索赔权利,否则,普通公民的环境权利得不到保障,一些企业和官员的短期行为导致的环境破坏和污染就会越来越严重,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紧张而非和谐的关系就难以避免。

  第二重境界是人与自然和平共处、平等相待的境界。生态文明并不要求人类做清心寡欲的苦行僧,不主张极端生态中心主义。它首先强调以人为本原则,但它同时反对极端人类中心主义。生态文明认为人是价值的中心,但不是自然的主宰,人是“万物之灵长”,其智能必须促进人与自然的高度和谐。

  第三重境界是适度消费、环境共生的城市文明境界。如果说由工业生产导致的污染和环境破坏可以轻易转嫁给穷国和穷人,那么,由不合理的消费欲望的膨胀带来的环境污染却不问贫富贵贱,人人都必须共同承受。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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