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贴发展中心 优化环保服务

发布时间:2009-02-09 00:00浏览次数:

紧贴发展中心 优化环保服务

●  陆伯新 (南通市环保局局长)

  发展是第一要务。南通市环保局坚持围绕发展抓环保,抓好环保促发展,针对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发生的变化,在全市环保系统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决贯彻落实省、市战略部署,切实履行环保职能,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好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的意见》、《南通市环保局服务重点企业环保联络员制度(试行)》、《南通市企业环境信用修复办法》等文件,重点提出六条服务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
      一、加大重点项目扶持力度。优先支持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能耗低、污染少的重点项目建设。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节能减排等项目,特事特办。对投资总额达到6千万美元或者5亿人民币的项目,项目所在县(市)平衡排污总量指标确有困难的,由市环保局实施“点供”,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解决。
      二、提高项目审批和验收效率。做好行政权力网上透明公开运行工作。实行网上预审,超前服务。推行并联审批,市级审批权限内的并联审批项目,环评表3个工作日、环评书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报上级环保部门审批项目的排污总量审核和环评预审意见,1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定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根据建设项目试生产的实际情况,实行分阶段竣工验收制度,缩短竣工验收周期。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随到随办。
      三、加强环评机构监管。积极探寻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管理手段,推行环评机构公示制、末位淘汰制、服务承诺制,切实打造全面开放、诚信的环评市场。建立重大项目环评推进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环评编制中的问题,提高环评编制质量和效率。规范环评收费,环评监测收费纳入环评总费用,杜绝重复收费。
      四、实行环保联络员制度。积极推行局班子成员及业务骨干分工联系大集团、“小巨人”企业、上市公司、环保重点企业的环保联络员制度。环保联络员定期上门联系、沟通,及时掌握企业发展信息与服务需求,建好联络企业档案,为企业提供环保技术和法律支持。做好企业项目申报、审批验收、上市和国债项目等环保一条龙服务。
      五、前移治污技术服务。进一步完善市县联动、政企联动治污机制,提高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整治成效。建立污染治理专家库,设立咨询热线,及时为企业提供治污技术服务。加强对企业环保管理和设施操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引导企业珍惜环境、加强治污。对污染治理难度较大的企业,主动上门服务,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帮助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筛选一批环境治理项目,指导企业申报环保资金,争取环保投入。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做好市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发放工作,加大重污染、高能耗企业搬迁整治力度。补助额度50万元以下的项目,及时实施以奖代补;补助额度5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时序进度拨付。与金融部门联合出台《南通市企业环境信用修复办法》,从2008年12月起,对因环境违法等行为受到银行信贷制约后,积极整改到位并经环保部门核查认可的企业,由环保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将其信息反馈给银行系统,帮助其恢复环境信用,重新获得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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