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提高太湖治理水平

发布时间:2009-04-02 00:00浏览次数:

努力提高太湖治理水平

●  罗志军

  今年的治太工作,不仅要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启动,更要努力提高治理水平,建立并完善应急治理机制、综合治理机制,坚持走科学发展道路,自觉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一、提高科学治太的水平。工作中要坚持“四个并重”:一是总量减排和容量控制并重。在完成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印染、冶金等其它重污染行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削减污染存量。对能够治理达标排放但缺少排污指标的企业,引导其有序转移。推进太湖流域重点工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努力建成全国最大的清洁生产基地。积极推进循环经济试点,探索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循环经济实践形式,引导开展生态工业园建设。同时,深化太湖流域水环境容量研究,根据环境容量确定排污总量,逐步实现由总量管理向容量管理的转变。二是控制外源污染和控制内源污染并重。太湖流域15条主要入湖河流的污染,占到入湖污染总量的80%以上。要把15条河流整治作为控制外源污染的关键措施。河流整治规划已经编制完成,省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按照“规划、项目、资金、责任”四落实的要求,全面推进综合整治工作。据规划测算,整治15条主要入湖河流需重点组织实施5大类711个工程项目,涉及4153平方公里国土面积,总投资约158亿元。各地要抓住当前建设成本低的有利条件,雷厉风行,迅速行动,全力以赴抓好落实。要加大围网整治、底泥清淤等内源污染治理工程实施力度。各级地方政府是生态清淤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加强配合,扎实推进,确保今年4月底前完成重点湖区16平方公里、572万方清淤,尽快启动2009年度清淤20平方公里、758万立方米清淤工程前期工作;在去年完成的围网整治的基础上,尽快把围网养殖压缩到规定面积内。三是削减氮磷和削减COD并重。总氮、总磷是影响太湖水质的主要指标,要改善湖体富营养化状况,关键是控制氮磷。根据有关规定,太湖的氮磷主要来自生活、农业和工业污染。要加快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除磷脱氮改造,确保2010年前全面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一级A标准;严禁新上排放氮磷的建设项目;改造乡村排水沟渠,实施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工程。我省太湖流域要在实施COD总量控制的基础上,研究将氮、磷指标纳入总量控制体系,层层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减排任务。四是调水引流和生态修复并重。太湖竺山湖、梅梁湖、贡湖等湖湾水体流动性差,水生态环境脆弱。要加快组织实施扩大引江济太工程,实现长江与太湖之间的畅引畅排,改善太湖及周边河网的水生态环境。要继续开辟调水引流新的通道,加快走马塘拓浚工程进度,力争开工试挖新沟河,完成新孟河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要着力恢复太湖生态系统平衡,抓紧开工建设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确保三大类10项湿地工程年底完工,充分发挥湿地降解污染物、净化水质的功能。要在太湖一级保护区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退渔还湖、退耕还湿地,继续加大环湖生态林建设力度,放养种植有利于净化水体的水生动植物,建设环湖生态圈。要以实施国家重大水专项为契机,加强科技推广、成果转化和政策扶持,大力推进政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加快应用到太湖治理上。要进一步发挥太湖水污染防治与蓝藻治理专家委员会决策咨询作用。
  二、提高依法治太的水平。过去在应急情况下,我们使用的行政手段多一些,施加的行政压力大一些。但要根治太湖污染,从长远来看,还是要走法制化轨道,特别是要落实好修订后的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一是依法推进太湖流域的产业结构调整。坚持“扩内需、保增长”与“调结构、上水平”相统一,坚决抵制降低门槛、牺牲环境的短视行为,坚决防止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重新抬头。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再大的项目也要挡住,再高的回报也要舍弃;对拉动内需作用大、符合环保条件的项目,要优先分配总量指标,开辟审批“绿色通道”。二是依法划定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完善分级保护制度,合理划定三级保护区范围,对不同区域实行分类保护,强化各项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依法加强对各类污染源的监管。在市场需求持续减弱、企业经营普遍比较困难的情况下,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有可能铤而走险,偷排、直排或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要加快建设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提高运行水平,强化污水处理厂和重点工业污染源日常监管。要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严厉打击未批先建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四是依法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加强太湖治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保护太湖水环境的意识。依法定期公布太湖水质情况和重点工程进展情况,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接受群众的监督。鼓励和支持群众、社会组织参与太湖治理工作。认真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提高团结治太的水平。以实施《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契机,形成政府引导、部门推进、团结治污的良好格局。一是完善齐抓共管机制。太湖治理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地区,必须切实调动各个方面的治太积极性,凝聚力量,形成合力。为此,省政府调整了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成员,增加了省审计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质监局、省太湖办、省气象局、省法制办等6个单位,进一步强化委员会工作协调和齐抓共管组织保障。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二是落实目标责任。省政府分别与五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签订了2009年目标责任书,立下了“军令状”,这是对广大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必须确保完成。要通过实施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格局。要强化领导负责制,各市、县政府要对本地区太湖治理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重要责任人。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省太湖办已正式运行,经省政府授权,统一履行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综合监管职能。省太湖办是组织实施治太方案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协调、监督、检查、考核下级政府和省有关部门职责履行、工作推进及目标完成情况,对年度治太工作进展实施定期考核,会同太湖专家委员会对有关问题进行会诊。各市、县(区)也要积极参照省里做法,成立本辖区内的太湖水污染防治综合工作机构,加快机构组建,职能迅速到位,尽快开展工作。
  从4月份开始,太湖将进入应急度夏时期。尽管去年太湖治理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我们绝不能盲目乐观,要从最坏处着眼,向最好处努力,宁可把困难估计得严重些,把措施考虑得周全些。工作中要防范思想上的麻痹,防范污染反弹现象的出现,防范自然因素对太湖水质的突发影响,科学预判、综合施策,切实组织好各项应急预案。一要加强监测预警。加强对太湖湖体、饮用水源地、调水通道、主要出入湖河流水质监测和“湖泛”的巡查监测工作,认真分析水质水量变化情况,努力把握太湖水质水情变化规律。加快推进水环境自动监测系统、环境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启动省太湖水质监测中心站、太湖水质及蓝藻野外观测站建设,加强监测预警能力。二要及早实施调水引流。2月底前完成常熟枢纽泵站消险加固,尽快协调太湖局启动调水引流,确保太湖水位不低于3.5米,争取望虞河常年调水30亿方左右。三要强化蓝藻打捞。推广行之有效的打捞办法,在重点湖区建设一批固定式、移动式藻水分离设施,开展蓝藻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四要确保饮用水安全。继续实施供水安全保障工程,在建的5条区域联网应急供水通道要确保建成并投入使用。切实做好城市供水应急处理工作,保障饮用水供水水质安全。五要落实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防控太湖蓝藻暴发确保安全度夏实施方案》,认真检查落实各项应急预案,确保组织机构到位、部门地区协调配合到位、应急物资准备到位。六是要高度重视我省太湖流域跨省界断面水质达标。把省界断面水质达标行动纳入应急治理工作中,在抓好太湖流域入湖河流治理的同时,统筹推进出湖河流治理工作。我省太湖流域5个省界考核断面都设在苏州,苏州市政府要尽快制定实施省界断面水质达标方案,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稳步提高今年断面水质达标率。———摘自在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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