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成立江苏首家市级湿地保护管理机构
发布时间:2009-04-30 00:00浏览次数:
近年来,苏州以太湖、阳澄湖等千亩以上湖泊及主要河道为重点,推进湿地恢复重建和湿地公园建设,“两湖一江”湿地生态修复、绿色水廊创建和湿地林带营造等工程陆续开展。在全省12个省级湿地公园中苏州就占了5席,其中,2003年始建的太湖湖滨湿地公园,耗资2亿元,面积达到55万平方米,共植8800万株芦苇。到目前为止,苏州太湖沿线包括吴中区、高新区、吴江市等地在内已建成20000余亩的太湖湖滨水生植被带、湖岸滩地植被等,有效修复和保护了良好的湿地生态环境。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包括沼泽、湿草甸、湖泊、河流、河口三角洲、滩涂、池塘、水稻田等,由于兼具陆地生态系统和水生生态系统的特点,湿地是地球上生产力最高的特殊生态类型,具有保持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美化环境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重要生态功能。因此,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肾”、“天然水库”和“天然物种库”。
虽然苏州湿地资源极为丰富,但是长期以来,湿地保护没有明确专门的机构和管理人员、专业法规缺乏、管理机制不完善、科技支撑力较弱等都制约着苏州湿地资源的保护与发展。为适应湿地保护工作的迫切需要,苏州市编办与农林局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开展,深入进行针对性的调研,在逐步理清市农林局下属事业单位职能的基础上,强化湿地保护职能,整合优化机构资源,按照不增机构、编制和人员的原则,采取“撤一建一”的办法,将苏州市园艺站成建制并入苏州市林业站,重新组建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站,所需10名事业编制均从苏州市农林局下属事业单位调剂解决。
经过前一阶段紧张有序的筹备,苏州市湿地保护管理站已正式挂牌运作,该站作为江苏省第一个独立建制的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将重点加强在制定湿地保护和利用的总体规划,健全湿地保护法规体系、综合协调机制,为湿地保护提供科技支撑以及组织实施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并着手编制全市湿地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开始实施相城区望虞河湿地保护与恢复一期工程、太湖度假区湖滨湿地恢复二期工程。至此,占苏州土地面积近一半的湿地资源有了专职“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