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环保局重申工作日中午禁止饮酒的规定

发布时间:2009-05-14 00:00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树立环保人员良好形象, 连云港市环保局就工作日中午严禁饮酒等问题重申有关规定:一是严禁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二是严禁在值班时间饮酒和严禁酒后驾车;三是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并对违反规定者给予相应处理。对第一次违反本通知有关规定者给予诫勉谈话,责令写出检查,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对第二次违反者给予通报批评;对一年内三次或以上违反者,按照市廉政办有关规定对违规者给予相应处罚。对本单位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违规行为的,或对本单位违规行为查处不力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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