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Vs分散式 不该互斥应该互补

发布时间:2009-07-16 00:00浏览次数:

 
   随着国务院投资力度的加大,我国污水处理设施、再生水利用、配套管网设施建设的步伐加快。但同时,由于管网不配套,污水收集不完善、运行成本高等原因,造成已建污水处理厂部分被闲置,而水污染状况却日益严重。
  有专家认为,问题的症结在于现行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这种治污总体思路不能全面有效地解决问题,应该将污水处理厂“化整为零”。
  事实上,在推动中国水污染治理方面,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和分散式污水处理模式的优劣,不论在政府决策层面,还是在民间的专家学者中,交锋一直不断,虽然中国主流的污水处理是采用管网集中收集、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集中式处理模式。
  集中式污水处理系统一直是市政工程中的标准管理系统,也是绝大多数城市的选择,而分散式概念在上个世纪末才开始受到人们的注意和研究。
  赞成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的观点认为,除了可以收集和处理大流量的污水外,最重要的是处理厂能够可靠地、高效地管理和控制污水处理的运行。而且,许多人也认为,大规模污水处理厂与大量的小型处理厂相比,基建投资和运行费用也少。而目前多数城市再生水推广力度不够,没有一个利益机制作为引导,再生水用途不广,这使得分散式处理设施失去了最大的卖点。
  赞成分散式污水处理模式的观点则认为,其最大的好处是适用于不同程度的现场条件,能够就地实现污水处理,出来可以使用的中水,并且投资和维修费用都不大。而集中式污水处理治理成本高、周期长,从而严重制约了污水处理率和化学需氧量减排量。
  那么,在污水处理模式上,集中式和分散式,二者之间是互相排斥还是互为补充呢?
  全美资企业阿科蔓控股有限公司CEO麦何晖认为,总体来说,短期的污水分散治理,以及未来污水集中处理的长短期兼容思想,应该被写进一个区域污水处理厂建设的长远规划里。具体而言,在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里,其处理工艺应选择与分散式处理模式可以兼容的工艺,以便暂时用在分散式治理工艺里(如稳定塘)的人工“基质”,可以被用作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填料,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建设的资源浪费。
  深圳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认为,分散式污水处理及回用集成技术已经成为集中处理方式的一种有益而必须的补充措施。采用分散式和集中式相结合的模式,是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的有效解决方案,有利于提高污水处理率,加快城区水环境的改善。若进一步将处理后的中水作为市政用水,则可大大缓解城市水供应紧张的局面。
  自荷兰留学归来的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可持续环境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教授郝晓地认为,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绝对不是对集中式污水处理技术的否定,而是一个补充。对于类似北京这样的大城市,采用集中式明显优于分散式处理技术,但对于那些乡镇一级的地区,尤其是小城镇、广大农村地区更适合发展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
  深圳市水质检测中心的宗栋良认为,坚持分散处理和集中处理相结合的原则,构建中心城区以集中处理外排为主,郊区以分散处理排放为主的方式,可能将成为深圳提高污水处理率甚至河流综合治理效率的发展趋势。
  在日本和德国等发达国家,50%的污水处理采用了分散处理模式,而整个国家的污水治理,则采用分散式与集中式治理模式互补的模式,并将污水治理由单一的达标向水资源综合利用转变,有效缓解了水危机。这对于我们当前正着力推行的节能减排工程,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目标,应该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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