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省建设

发布时间:2009-09-01 22:05浏览次数:

    1999年,中共吉林省委、省人民政府顺应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审时度势,做出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建设生态省的战略决策。1999年11月,国务院授权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吉林省为国家生态省建设试点。2001年12月,《吉林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经省人大第27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实施。吉林省委、省政府提出,根据发挥后发优势、推进和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目标,坚持高效益、广就业、可持续方针,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科学运作生态资本,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努力建设生态文明,逐步形成具有吉林特色的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走出一条符合吉林省情的可持续发展道路。通过30年的努力奋斗,把吉林省建设成为经济比较发达、社会文明、生态环境优良、资源永续利用的生态强省。

 

    总目标:通过30年的努力奋斗,在全省建立起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体系,把吉林省建设成为经济比较发达、社会文明进步、生态环境优良、资源永续利用的生态省。到2030年,全省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水平、综合竞争力达到全国较发达省份水平;形成经济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具有较强技术与产品创新能力、较高国内外市场占有率的绿色产业体系;实现绿色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消费与生态环境承载力之间的高功能平衡;优质资源不断增加,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生态复合系统保持良性循环,可更新资源不断增殖;稳定低生育水平,人口实现由高平衡向低平衡转化;全省社会文明程度、国民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达到较高水平,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总任务: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增长方式根本性转变,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实施大规模的生态工程建设,恢复与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全面加强国土整治,实现资源的高效、合理配置和永续利用;主动适应国内外新的发展趋势,调整经济结构,通过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建立具有吉林特色的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体系,提高全省经济整体竞争力;大力发展科技教育,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控制人口数量,全面提高全省人民的综合素质;增强全社会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意识;以人为本,努力建设具有现代化标准和环境优美的城乡人居环境。

 

   目前,经过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吉林省生态省建设开端良好。启动了56个生态省建设优先工程项目,总投资98.52亿元,建立自然保护区29个,面积195.1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10.8%;生态示范区建设发展到19个,面积达849.61万公顷,占省内面积的45.2%;完成公益林造林9.63万公顷,幼林培育68.2万公顷 。按照《吉林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的总目标要求,吉林省力争通过30年的努力奋斗,把吉林省建设成为经济比较发达、社会文明、生态环境优良,资源永续利用的生态强省,为人类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全面进步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