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2万吨苯乙烯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㈠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为满足市场的需要,拟新增年产42万吨苯乙烯项目。该项目位于江阴利港工业集中区双良高分子新材料园内。项目新增投资9820万美元。环保投资为224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34%。总占地面积
通过工程分析,项目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过滤系统反冲洗水、设备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等,主要含苯、甲苯、乙苯、苯乙烯等污染物,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江阴利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最终排入埠港河。本项目生产装置的有机废气,均送入火炬管网或蒸汽过热炉进行焚烧处理后达标排放。而蒸汽过热炉以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为清洁能源,故燃烧废气无需处理,可直接高点放空,满足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分类、分质处理处置后,将不会对周围的环境产生影响。
㈡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水、过滤系统反冲洗水、设备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等,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江阴利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最终排入长江。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废水占江阴利港污水处理厂一期3000t/d的处理规模的26.53%。江阴利港污水处理厂已于2008年4月投入运行,并于2008年9月通过验收,该污水厂由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自行投资兴建,主要接纳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双良氨纶公司、江阴耀坤机械有限公司、江阴苏利化学有限公司、江阴特种材料厂及镇区生活污水,其中硝基苯废水预处理装置是专为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硝基苯废水预处理服务的;且污水厂设置了专门的苯胺、苯乙烯废水预处理工艺。因此,本扩建项目接管可行。
另根据《江阴利港污水处理厂新建5000吨/日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阴利港污水处理厂5000吨/日污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预测结论如下: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放状态下,COD对纳污河流芦埠港河的影响增加值为0.48mg/L,占Ⅳ类水水体标准值30mg/L的1.6%,对芦埠港河的污染影响较小,叠加本底后仍可以满足Ⅳ类水质的要求。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表明,全年逐时气象条件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评价范围内非甲烷总烃、苯乙烯、苯、乙苯、甲苯的最大地面小时浓度均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全年逐日气象条件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非甲烷总烃、苯的最大地面日平均浓度均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长期气象条件下,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和评价范围内非甲烷总烃、苯乙烯、苯、乙苯、甲苯的最大地面年平均浓度均较小。在各关心点非甲烷总烃、苯乙烯、苯、乙苯、甲苯的最大地面小时平均浓度叠加值、最大地面日平均浓度叠加值均能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无超标。
项目的多种设备产生噪声,经影响预测,对主要噪声源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得到了有效处理和处置,可实现零排放,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㈢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项目最大的事故风险主要为:⑴储运过程泄漏事故;⑵火炬故障事故;⑶废水预处理设施事故等。
⑴储运过程泄漏事故预测
根据事故预测,一旦出现苯泄漏事故、苯乙烯泄露、乙烯低温储运系统物料泄漏事故时,各保护目标处苯乙烯、苯、乙烯的浓度值远小于各污染物的半致死浓度值。根据风险计算,最大可信灾害事故风险计算值为0(完全可以避免死亡事故的发生),低于化工行业风险统计值8.33×10-5伤亡/年,表明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⑵火炬事故预测计算:
根据分析计算该事故的最大可信灾害事故风险计算值为0(完全可以避免死亡事故的发生),低于化工行业风险统计值8.33×10-5伤亡/ a,表明本项目火炬事故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⑶废水预处理设施一旦发生事故性废水排放,COD浓度将达到1050mg/l,其余特征污染因子也不能达标排放,当事故废水不达接管要求直接排入江阴利港污水处理厂会对江阴利港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影响,并间接影响长江水质。因此针对公司废水可能发生的风险,设立了四级防护措施,严禁事故废水排入长江。
㈣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扩建年产42万吨/苯乙烯项目在切实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紧急预案、污水处理集中处理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在江阴化工集中区内建设是可行的。
㈤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本项目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提请您提出宝贵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
本公示10天之内,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如公众有意见,可以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形式提出您们的意见,以便我们及时、准确的反映到环评报告书中去。同时请您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答复您的意见。
㈥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包括:
⒈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的满意度;
⒉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认为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危害/影响程度;
⒊征求公众是从何种渠道知道建设项目的;
⒋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所持有的态度;
⒌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㈦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主要是通过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或召开公众座谈会的形式来举行。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参与。
㈧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苏利士德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向明 电话:0510-86630366;13196528111
传真: 0510-86632075 E-mail:chengxiangming@shuangliang.com
地址:江阴利港工业集中区双良高分子新材料园内 邮编:213000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吴工 电话:025-86510414-805
传真:025-86554476 E-mail:wtgy727@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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