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状况年报(2007年)
发布时间:2009-09-01 21:43浏览次数:
一、水环境质量
2007年,我省长江干流水质较好,总体水质保持在Ⅱ类,干流11个断面中有10个断面水质达到水域功能要求,达标率为90.9%。
(1)太湖湖体
2007年,太湖湖体的高锰酸盐指数处于Ⅲ类状态,总磷处于Ⅳ类状态,总氮浓度仍劣于Ⅴ类,但较2006年有所下降,湖体总体处于中富营养状态。受总氮影响,全湖平均水质劣于Ⅴ类。
(2)太湖流域水质目标考核断面
国家考核我省太湖流域53个环湖和行政交界断面,考核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总磷和氨氮。2007年,53个考核断面中,仅有21个断面三项指标全部达标,达标率39.6%。
根据《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国家考核我省淮河流域45个控制断面,考核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2007年,45个国家考核断面中,有36个断面水质达标,达标率为80%。
国家考核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14个断面,考核指标为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和挥发酚共六项。2007年,14个考核断面中,11个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达标率为78.6%。
二、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13个省辖城市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为0.044毫克/立方米,与2006年基本持平,大部分省辖城市二氧化硫浓度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二氧化氮浓度年均值为0.031毫克/立方米,全部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年均值为0.098毫克/立方米,其中,无锡、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扬州、镇江、泰州及宿迁9市可吸入颗粒物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他4市均不同程度的超标。与2006年相比,省辖城市的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虽然下降了2.0%,但仍是影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
按空气污染指数(API)统计,2007年13个省辖城市空气质量级别属于优秀或良好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比例均在80%以上,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大部分时间处于良好以上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