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治淮60年

发布时间:2010-12-27 00:00浏览次数:


   2010年是新中国治淮60周年。1950年10月14日,在新中国百废待举、百业待兴的情况下,中央人民政府毅然作出《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为淮河治理翻开了历史性的崭新一页,淮河成为新中国第一条全面、系统治理的大河。60年来,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蓄泄兼筹”治淮方针的指引下,沿淮两岸人民团结拼搏、艰苦奋斗,持续开展大规模治淮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为流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民幸福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在新中国治水的伟大实践中谱写了壮丽篇章。

淮河流域基本情况

  淮河流域地处我国东部,位于东经111°55′~121°20′,北纬30°55′~36°20′之间,西起桐柏山、伏牛山,东临黄海,南以大别山、江淮丘陵、通扬运河和如泰运河南堤与长江流域分界,北以黄河南堤和沂蒙山脉与黄河流域毗邻,流域面积27万平方公里。流域内以废黄河为界,分为淮河和沂沭泗河两大水系,面积分别为19万平方公里和8万平方公里。

  淮河发源于河南省桐柏山区,由西向东,流经河南、湖北、安徽、江苏四省,干流在江苏扬州三江营入长江,全长约1000公里。淮河下游主要有入江水道、入海水道、苏北灌溉总渠和分淮入沂四条出路。沂沭泗河水系位于淮河东北部,由沂河、沭河、泗河组成,均发源于沂蒙山区,主要流经山东、江苏两省,经新沭河、新沂河东流入海。

  淮河流域地处我国南北气候过渡带,北部属于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区,南部属于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流域内天气系统复杂多变,降水量年际变化大,年内时空分布也极不均匀。流域多年平均降水量为875毫米,北部沿黄地区为600700毫米,南部山区可达14001600毫米,汛期(69月)降水量约占年降水量的70%,且常以暴雨形式短期集中下降,极易发生暴雨洪涝等灾害。流域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794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595亿立方米,占水资源总量的75%。

  淮河流域西部、南部和东北部为山丘区,面积约占流域总面积的1/3,其余为平原(含湖泊和洼地),是黄淮海平原的重要组成部分。淮河上游河道比降大,洪水汇流迅速,中下游比降小,洪水宣泄不畅,干流两侧多为湖泊、洼地。淮河支流众多,整个水系呈扇形羽状不对称分布。

  淮河原是一条独流入海的河流,自12世纪起,黄河夺淮700年,打乱了淮河水系,淤塞了中下游河道,并使淮河失去入海尾闾,极大地改变了流域原有水系形态,加重了淮河水患。黄河夺淮初期的12世纪、13世纪,淮河平均每百年发生水灾35次;14世纪、15世纪平均每百年发生水灾75次;公元16世纪至新中国成立初期的450年间,平均每百年发生水灾94次。新中国成立以来,1950、1954、1957、1975、1991、2003、2007等年份淮河发生了较大洪涝灾害,1966、1978、1988、1994、2000、2009等年份发生了较大旱灾,均为10年左右发生一次。

  淮河流域人口密集,土地肥沃,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能源矿产基地和制造业基地,也是国家实施鼓励东部率先、促进中部崛起发展战略的重要区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流域跨河南、湖北、安徽、江苏、山东五省(由于湖北省的淮河流域面积仅为1400平方公里,通常说淮河流域地跨豫、皖、苏、鲁四省)40个地级市,160个县(市、区),人口约1.78亿,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3%,流域平均人口密度为659人每平方公里,是全国平均人口密度的4.5倍。流域耕地面积约1.9亿亩,约占全国耕地面积12%,粮食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1/6,提供的商品粮约占全国的1/4,在国家粮食安全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流域内矿产资源丰富,种类有50余种,其中煤炭探明储量700亿吨,火电装机达5000万千瓦,是华东地区主要的煤电供应基地。流域交通枢纽地位突出,京沪、京九、京广三条铁路干线纵贯南北,陇海及新(乡)石(臼)、宁西铁路横跨东西,高速公路四通八达,主要航道有京杭大运河和淮河,大型海港有连云港、日照港,航空港有郑州、徐州、临沂、阜阳等。

  淮河流域也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曾孕育了光辉灿烂的古代文化,诞生了老子、孔子、墨子、孟子、庄子等众多思想家。流域内有许多著名的古代水利工程,春秋战国时期的芍陂灌溉工程和邗沟、鸿沟人工运河,隋唐的汴渠,元明清三代修建的京杭大运河和洪泽湖大堤等,在我国水利发展史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淮河流域历史文化底蕴深厚,风景名胜众多,旅游资源丰富,现有郑州、开封、曲阜、亳州、扬州、淮安等10余座历史文化名城。淮河流域特有的地域文化魅力,在我国历史进程中大放异彩。

新中国治淮历程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淮河治理,一直把治淮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位置予以推进。伴随着共和国的成长,新中国治淮走过了60年光辉历程。

  重大决策历程

  60年来,国务院12次召开治淮会议,对淮河治理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多次掀起治淮热潮。

  1950年夏,淮河发生严重水灾,毛泽东主席连续4次对淮河治理作出重要批示。同年8月政务院召开第一次治淮会议,10月14日颁布《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确定了“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1950年11月6日,直属于中央人民政府的治淮机构——治淮委员会成立。1951年5月,毛泽东主席发出“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的伟大号召。由此,掀起了新中国第一次大规模治理淮河的建设高潮,在当时国民经济异常困难的情况下,建设了一大批水利工程。1957年、1969年、1970年、1981年、1985年国务院又先后5次召开治淮会议,推进治淮工作。1969年10月国务院成立治淮规划小组,1971年设立治淮规划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治淮工作的统一领导。

  1991年9月,针对淮河、太湖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所暴露出的问题,国务院及时召开治淮治太会议,作出《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提出要坚持“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近期以泄为主,实施以防洪、除涝为主要内容的治淮19项骨干工程,再次掀起治淮建设高潮。1992年、1994年、1997年,国务院先后3次召开治淮会议,加快治淮步伐。

  2003年淮河大水后,国务院于10月召开常务会议和治淮工作会议,要求把治淮作为全国水利建设重点,加大投入,加快步伐,2007年底基本建成治淮19项骨干工程。这一重大决策,再一次极大地推动了淮河治理进程。

  2007年淮河大水后,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淮河治理作出重要指示。2008年1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考察期间,要求继续实施治淮工程,建立较为完善的流域防洪除涝减灾体系,确保淮河流域防洪安全和沿淮人民安居乐业。2007年7月,温家宝总理在视察淮河防汛抗洪时,要求全面评估治淮19项骨干工程建设成效,科学论证淮河下一步治理问题。

  2009年12月,在治淮19项骨干工程完成之际,国务院第95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淮河治理,要求继续把治淮作为水利建设重点,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推进治淮工作。2010年6月,国务院召开治淮工作会议,要求用510年时间着力解决好淮河洪涝干旱等突出问题,为流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重大规划历程

  60年来,始终坚持规划先行,先后编制了一系列流域治理规划,科学指导治淮工作。

  1951年,编制了以防洪为主要内容的《关于治淮方略的初步报告》,这是新中国第一个治理淮河的规划。针对1952年淮河流域涝灾严重问题,编制提出《关于进一步解决淮河流域内涝问题的初步意见》。1954年淮河发生流域性大洪水,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淮河治理的需要,1956年和1957年先后编制完成了《淮河流域规划报告(初稿)》和《沂沭泗流域规划报告(初稿)》,这是两个以防治水旱灾害为主,兼顾航运、水产、水电和水土保持的综合规划。1964年起开始重新研究编制淮河流域治理规划,确定了沂沭泗河水系治理的总体布局和新汴河等排水骨干工程。1971年完成的《关于贯彻执行毛主席“一定要把淮河修好”指示的情况报告》,提出要修建一批“蓄山水”、“给出路”、“引外水”的战略性骨干工程。自20世纪80年代初起,组织开展淮河流域综合规划编制工作,1992年完成《淮河流域综合规划纲要(1991年修订)》,成为1991年后大规模治淮工作的重要依据。

  进入21世纪以来,治淮规划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先后编制完成10余项重要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获得批复。2002年初,国务院批复《南水北调工程总体规划(2001年修订)》,同年国务院办公厅批转了《关于加强淮河流域2001-2010年防洪建设的若干意见》。2009年3月,国务院批复《淮河流域防洪规划》。此外,2003年12月,水利部印发《加快治淮工程建设规划(2003-2007年)》;2009年7月,联合江苏省、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淮河干流行蓄洪区调整规划》;2010年3月,批复《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除涝规划》;2010年9月,审查通过《淮河流域综合规划》。淮河水利委员会会同流域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还编制完成淮河流域及山东半岛水资源综合规划、淮河上游水土保持规划和行蓄洪区建设与管理规划等。完善的水利规划体系,为推进治淮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重大建设历程

  治淮作为新中国大规模治水事业的开端,60年来,历经四个重要阶段,见证了新中国气势恢弘、百折不挠的奋斗历程。

  1950-1958年,在新中国第一次大规模治淮高潮中,修建了佛子岭、南湾等一大批上游山区水库,整治和修建淮河中游河道堤防,兴建三河闸、苏北灌溉总渠等下游入江入海工程,实施沂沭泗地区导沭整沂、导沂整沭工程。1958-1977年,兴建了淠史杭等大型灌区,建成江都水利枢纽,建设了昭平台等一批大型水库,开挖了新汴河等人工河道,开工建设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等一批战略性骨干工程。1977-1991年,实施淮河干流上中游河道整治及堤防加固、黑茨河治理、新沂河治理等工程,开展了流域水污染防治、淮河清障、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等。1991-2010年,实施治淮19项骨干工程,开工建设南水北调东线、中线工程,开展淮干行蓄洪区和滩区居民迁建、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泵站改造等一大批民生水利工程建设。尤其是2003年淮河大水后,国家加大投入力度,治淮骨干工程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目前淮河干流上中游河道整治及堤防加固、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入海水道近期工程、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续建等19项骨干工程已全面建成。

治淮重点工程建设

  经过60年的不懈努力,治淮取得了历史性的巨大成就。随着治淮19项骨干工程全面建成,由水库、河道堤防、行蓄洪区、控制枢纽和湖泊等防洪工程措施与防汛调度指挥系统等非工程措施共同组成的流域防洪除涝减灾体系基本形成,淮河流域总体防洪标准得到明显提高。

  兴建加固水库

  60年来,淮河流域共修建大中小型水库5700余座,总库容300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38座,总库容200亿立方米,控制流域面积2.7万平方公里;中型水库184座,总库容60亿立方米。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与效益发挥,有计划地进行水库复建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已完成板桥、石漫滩水库复建和列入全国一、二批规划的2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2007年起对现有175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实施除险加固,计划于2010年底全面完成。

  扩大和整治淮河干流河道

  采取加高加固堤防、退建束水堤段、清除阻水障碍、切滩疏浚河道、建设行蓄洪区等措施,增强了淮河干流上中游排洪能力。开挖茨淮新河和怀洪新河,分担淮河干流防洪压力。兴修加固淮北大堤等重要堤防及淮南、蚌埠等城市圈堤,大大提高了保护区防洪标准。建成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洪水调度、防控的手段和能力明显增强。在合理运用治淮行蓄洪区的情况下,淮河中游主要防洪保护区和重要城市防洪标准已达到100年一遇。

  建设行蓄(滞)洪区

  行蓄(滞)洪区是淮河流域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流域内利用湖泊洼地已建成濛洼、城西湖、城东湖、瓦埠湖、老王坡、泥河洼等蓄滞洪区和洪泽湖、南四湖、骆马湖等综合利用型湖泊工程16处,总库容359亿立方米,滞蓄洪库容263亿立方米。其中,淮河中游4个蓄洪区可滞蓄洪水63亿立方米,接近正阳关100年一遇洪水30天洪量的20%。沿淮河干流中游建有17处行洪区,如在设计条件下充分运用,可分泄河道设计流量的20%40%。

  为缓解行蓄(滞)洪区启用与区内群众生产、生活的矛盾,保障区内群众安全,在行蓄(滞)洪区内兴建部分进退洪控制工程,建成庄台520万平方米、避洪楼18万平方米、保庄圩37处、撤退道路1600公里以及预警报警系统。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对区内居民因蓄滞洪遭受的损失及时给予合理补偿,为保障行蓄(滞)洪区正常运用提供了条件。2003年、2007年淮河大水后,国家对淮河干流行蓄洪区和滩区实施了“退人不退耕”式的居民迁建工程,累计安置49万人,使他们远离洪水威胁,过上安定的生活。

  巩固和扩大淮河下游洪水出路

  加高加固洪泽湖大堤,兴建加固三河闸等水利枢纽工程,以控泄淮河洪水;全面整治入江水道,扩大入江能力;开挖分淮入沂、苏北灌溉总渠,以分泄淮河洪水入海;2003年淮河入海水道近期工程建成投入使用,结束了淮河长达800多年没有直接入海出路的历史,使洪泽湖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整治射阳港、黄沙港、新洋港、斗龙港四条独流入海河道,提高里下河地区的防洪除涝防潮标准。

  整治沂沭泗河水系

  从“导沭整沂”和“导沂整沭”工程开始,开挖了新沭河、新沂河两条排洪入海河道,结束了沂沭泗河洪水遍地漫流的历史。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按规划实施了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部分工程。1991年以来,又进行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续建。迄今,已建成南四湖二级坝水利枢纽、韩庄控制闸、刘家道口枢纽、大官庄枢纽等工程,使沂沭泗河中下游主要防洪保护区的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沂沭河洪水可就近东调入海,南四湖洪水南下较为畅通。

  兴建堤防、水闸及泵站

  60年来,兴修加固各类堤防5万余公里,重要堤防1.1万公里,其中,淮北大堤、洪泽湖大堤、里运河大堤、南四湖湖西大堤、新沂河大堤、苏北灌溉总渠右堤等Ⅰ级堤防1716公里,保护区内约1.36亿亩耕地和1.22亿人口。建成各类水闸6600多座,提高了防洪除涝控制能力,为有效利用水资源创造了条件。建成大中小型电力抽水站5.5万处,总装机300多万千瓦。沿海地区建成近800公里海堤,保护面积2万平方公里、耕地1000余万亩、人口860余万。

  治理跨省骨干支流

  1991年以来,重点对黑茨河、包浍河、奎濉河、汾泉河、洪汝河、涡河、沙颍河等淮北跨省骨干支流河道以及焦岗湖、瓦埠湖、里下河湖洼易涝地区进行治理,提高骨干支流防洪、除涝标准,治理区除涝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在沂沭泗河水系南四湖湖西地区,先后开挖疏浚了洙赵新河、东鱼河、复兴河等骨干排水河道。实施平原地区河道治理和配套工程建设,使流域内1亿亩易涝耕地的排水条件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近2290万亩盐碱地已改良90%以上。

  治理水土流失

  截至2008年底,淮河流域累计治理山丘区水土流失面积约4万平方公里,兴建梯田1800万亩、水土保持林草3750万亩(其中经济林约1350万亩)、塘堰坝130万座、谷坊28万座。初步建成了流域上游坡面径流调控、沟道蓄水拦沙等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林草覆盖率提高28%,年可减少泥沙流失量约1亿吨,增加涵蓄水能力20多亿立方米。

  推进水利信息化

  全流域已建有水文、地下水、墒情、雨量等监测站点5000余个,实现了水文信息自动监测、采集、传输。淮河防汛专用通信网已覆盖流域各省水利厅、重点水利工程及相关水管单位,实现了防汛信息传输、远程图像实时监控、视频会议等功能。流域水利部门已建成100余个计算机局域网和广域网,与全国水利信息网实现了互联互通。建成气象卫星云图、测雨雷达、台风信息、降水预报等信息系统,提高了降水预报精度。全流域初步建立了防汛抗旱、水利工程及基础地理信息综合数据库;建立了基于经验模型、水文水力学模型,集数据库、网络和计算机技术于一体,覆盖淮河流域重点防洪地区的洪水预报系统和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信息化建设为防灾减灾决策提供快速、准确的信息技术支撑,有力促进了流域水利现代化的发展。

防汛抗旱

  经过60年的建设,淮河流域工程体系基本形成,组织体系日臻完善,法律法规、预案体系、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指挥决策支持系统等现代信息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流域抗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

  完善组织体系

  在国家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领导下,淮河流域各级人民政府均建立了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及办事机构,按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水旱灾害的防御工作。20世纪80年代以来,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形成了以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2003年成立淮河防汛总指挥部,2009年更名为淮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淮河防总),流域防汛抗旱组织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健全预案体系

  从20世纪80年代初起,开始建立各类防汛抗旱预案。2000年以来,流域防汛抗旱预案编制工作全面开展。新修订的《淮河防御洪水方案》于2007年经国务院批复,修订后的《淮河洪水调度方案》和《沂沭泗河洪水调度方案》分别于2008年、2005年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批复,为依法防洪、科学调度提供了依据。同时,淮河防总、流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均制定了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总体预案,各级防汛抗旱部门还编制了行蓄洪区运用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防台风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重要工程抢险应急预案、抗旱应急调水预案等一系列专项预案。较为完整的防汛抗旱预案体系,为及时、科学、有效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和制度保障。

  防御流域性大洪水

  60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军民团结抗洪,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重要作用,先后战胜了1954年流域性特大洪水,1991年、2003年、2007年等流域性大洪水,最大限度地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

  1954年68月,淮河发生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流域性洪水。6月4日起淮河流域普降大雨,其中7月雨量最大,安徽史河上游吴店最大雨量为1265.3毫米。1000毫米等雨线达1600平方公里,700毫米等雨线达66500平方公里。淮河水系最大30天面平均降雨量516毫米。淮河干流正阳关、蚌埠最高水位分别为26.55米、22.18米,洪峰流量分别为12700立方米每秒、11600立方米每秒。据分析,淮河干流正阳关最大30天理想洪量达330亿立方米,约50年一遇。流域各级党委、政府组织近300万人投入抗洪斗争,克服防洪体系不完善、防洪能力不足等困难,对淮河干堤、洪泽湖大堤、苏北灌溉总渠南堤等进行了加高、加宽、加固,合理调度使用已建成的山谷水库和沿淮行蓄洪区,保住了淮河重要堤防、津浦铁路、工矿区、淮南市、蚌埠市及苏北里下河等广大地区的安全。

  1991年6月中旬和7月上旬,淮河流域发生两次特大暴雨过程。淮河水系最大30天面平均降雨量389毫米,仅次于1954年,淠河横排头以上最大3天、15天、30天雨量及里下河地区最大7天、15天、30天雨量均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受降雨影响,淮河干流正阳关、蚌埠最高水位分别为26.51米、21.98米,均居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三位,最大流量分别为7480立方米每秒、7840立方米每秒。据分析,淮河干流正阳关最大30天理想洪量达202亿立方米。各级防汛部门正确调度,数十万军民全力抢险,保证了淮北大堤、洪泽湖大堤、里运河大堤和蚌埠、淮南两城市圈堤及沿淮工矿铁路安全。

  2003年,淮河发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仅次于1954年的第二位流域性大洪水。淮河水系30天最大平均降雨量为475毫米,比1991年最大30天平均降雨量偏多2成。受暴雨影响,淮河干流正阳关最高水位为26.8米,居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位,蚌埠最高水位22.05米,居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二位;最大流量分别为7890立方米每秒、8620立方米每秒。经过广大军民团结奋战,顽强拼搏,依靠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1991年以来建成的防洪工程体系,精心组织,科学调度,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了淮河干堤安全,确保了沿淮城市和交通安全,取得了淮河防汛抗洪救灾的全面胜利。

  2007年,淮河再次发生流域性大洪水。淮河水系最大30天面平均降雨量446毫米,比1991年偏多14.7%。受降雨影响,淮河干流正阳关、蚌埠最高水位分别为26.4米、21.38米;最大流量分别为7970立方米每秒、7520立方米每秒。王家坝至润河集河段水位均超过1954年、1991年、2003年,润河集站7月11日18时出现历史最高水位27.82米,超历史实测最高水位0.07米。经过依法防洪,科学调度,充分发挥防洪工程重要作用,保证了重要堤防无一决口,水库无一垮坝,行蓄洪区群众转移无一伤亡,最大限度地减轻了洪涝灾害损失。

  特别是在防御2003年、2007年淮河洪水中,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防总、水利部的统一指挥下,淮河防总与沿淮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控,采取“拦、泄、蓄、分、行、排”等综合措施,实现了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的转变,洪涝灾害损失大幅减少,社会安定程度明显提高。据统计,1991年、2003年、2007年大水中,受灾面积、人口和直接经济损失均呈逐步减少趋势,2007年成灾面积2380万亩,分别比1991年、2003年减少60.5%和38.8%;转移人口80.9万人,分别比1991年、2003年减少145.2万人和126.1万人;特别是在流域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总量大幅提高的情况下,2007年直接经济损失却分别比1991年、2003年减少54.3%和45.7%。

  科学实施抗旱减灾

  新中国成立以来,淮河流域先后发生10余次较大旱灾。流域各级水利部门依靠修建的水利工程,科学实施水资源调度,成功战胜历次较大旱灾,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2001年,为缓解淮河旱情,淮河水利委员会会同江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功实施引沂济淮,跨水系调度沂沭泗洪水8.08亿立方米补济洪泽湖,大大缓解洪泽湖地区的旱情,改善了洪泽湖水生态环境。2002年,为拯救濒临干涸的南四湖的生态,国家防总、水利部组织淮河水利委员会与江苏、山东两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实施南四湖应急生态补水,历时86天,从长江调水1.1亿立方米补济南四湖,有效挽救了湖内宝贵的动植物资源。2004年,为避免苏北地区受水污染影响,淮河防总科学调度,紧急输水2.3亿立方米,保障了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2009年初,淮河流域持续百余天无有效降雨,流域各省冬麦主产区冬春连旱,部分地区出现人畜饮水困难,全流域奋力投入抗旱保苗,充分利用水利工程蓄、引、抽水,实施应急水量调度,保证了淮河流域粮食生产连续第6年获得丰收。

水资源开发利用

  经过60年建设,淮河流域水资源配置格局逐步建立,江、淮、沂沭泗水资源跨流域调水体系初步形成,跨省、跨水系、跨流域水资源调配能力显著增强,基本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

  灌区建设改造 初步建成水库塘坝灌区、河湖灌区、机电井灌区、引黄灌区四大灌溉体系,设计灌溉面积达1.7亿亩,实灌面积由20世纪50年代的不足1500万亩,增加到目前的近1亿亩,万亩以上灌区共有600处。水库塘坝灌区主要分布在山丘区,其中淠史杭灌区是新中国成立后兴建的全国最大灌区,有效灌溉面积约1000万亩;河湖灌区主要分布于淮河及沂沭泗河中下游平原区,其中茨淮新河灌区有效灌溉面积为165万亩;机电井灌区主要分布于淮河以北广大平原区,建有配套机电井113万眼,有效灌溉面积达到4500万亩;引黄灌区分布于豫东、鲁西南黄河以南地区,建成三义寨等大型引黄灌区13处。近年来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使灌溉面积得到恢复扩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灌区建设与改造极大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结构不断优化,粮食产量大幅增加。

  城乡供水 已建成蓄、引、提水等各类供水工程,设计年供水能力达823亿立方米,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9倍。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基本是向农业供水,发展到向农业、工业、城乡生活和生态供水。以2009年为例,流域总用水量572亿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377亿立方米,林牧渔畜业用水43亿立方米,居民生活用水50亿立方米,工业及城镇公共用水96亿立方米,生态环境用水6亿立方米。

  农村饮水安全 坚持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编制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加强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建设与管理,建立了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了饮用水源地质量安全保障机制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启动实施饮水解困工程和饮水安全工程,极大改善了农村居民饮水条件。到2009年,淮河流域已解决2089万人的饮水困难或安全问题,农村饮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调水工程 从20世纪60年代初开始兴建的江水北调工程,现状引水能力达1100立方米每秒,已建成的江都水利枢纽,设计抽水能力400立方米每秒,经9级提水北上可送入南四湖下级湖,还可抽排里下河地区涝水。20世纪90年代兴建了245公里的通榆河中段工程,引长江水100立方米每秒,对改造苏北东部低产田,开垦滨海滩涂起到了重要作用。建成泰州引江河工程,可引300立方米每秒的长江水到苏北里下河地区。豫东、鲁西南兴建的引黄工程每年引黄20亿30亿立方米。备受关注的南水北调东、中线工程于2002年、2003年相继开工建设,工程建成后,不仅能有效缓解北京、天津等华北地区缺水现状,并将进一步提高淮河流域水资源配置能力。引江济淮工程前期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水电建设 淮河流域水能资源主要分布在支流上游、中游山丘区,水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为81.6万千瓦。截至2005年底,已建和在建的小水电站装机容量为53.5万千瓦,占水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的一半以上,年发电量15亿千瓦时。小水电的建设和发展,缓解了大电网难以顾及的偏远山区用电困难,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内河航运 已形成以京杭大运河和淮河干流为架构的内河航道体系,在煤炭、建材等大宗货物运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2002年底,流域航道通航里程1.7万公里,其中三级及以上航道1211公里;截至2005年底,全流域已有各类港口码头及装卸点近2000个,货物年吞吐量2.67亿吨;年货运总量达2亿吨,货物周转量400亿吨公里。年货运量比新中国成立初期增加20倍。

水资源保护

  淮河流域是我国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严重地区,工作经历了水质保护、水功能区保护和河湖生态保护的发展历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淮河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将淮河列入国家“三河三湖”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重点。

  水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推进 淮河流域水污染始于20世纪70年代后期,进入80年代,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水污染逐步加重。

  1994年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第一次淮河流域环保执法检查现场会,提出实现淮河水体变清的目标。1995年国务院颁布我国第一部流域性行政法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2004年国务院召开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现场会,并与流域各省人民政府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为指导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国务院先后批复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九五”、“十五”和“十一五”规划,明确各阶段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按照规划要求持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将水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落实治污责任制,通过对重点污染单位实施关闭、停产、改造、转产,禁止新建污染严重的企业,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加快工业污染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等举措,污染源治理取得良好成效。

  2000年以来,工业污染源治理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快,至2009年全流域已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53座,形成处理能力约965万吨每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全流域入河排污总量显著减少。据监测,2009年淮河流域主要污染物COD入河排放量为55.08万吨,比治污初期1995年的150万吨削减了63.3%;省界断面水质明显改善,2009年淮河流域省界断面水质为Ⅴ类和劣Ⅴ类的测次占44.2%,比1995年的75.3%下降了31.1%;流域内重大水污染事故明显减少,2005年以来淮河干流未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

  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完成了流域水功能区划和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工作,提出流域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建立了以水功能区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体制,落实入河排污口流域和区域分级管理制度,不断强化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

  加强水质监督监测,及时做好监测信息发布和水污染预警预报。流域管理机构、省、市三级监测体系基本形成,建成29个水环境监测中心和分中心,实施监测项目100多项,全流域889个水功能区和1400多个重点入河排污口全部纳入监测范围。水质监测领域不断拓展,开展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有毒有机物监测和河湖生态监测,为水资源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水污染联防成效显著。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淮河水利委员会组织河南、安徽、江苏三省有关部门开展淮河水污染联防,采取枯水期污染源限排、水闸防污调度及水质水量动态监测和预警预报等措施,有效改善了枯水期河流水质,降低了淮河干流重大水污染事件的发生频率。特别是近年来在应急处置多起水污染事件中,流域管理机构充分发挥作用,为跨区域、跨部门团结治污,共同应对突发性水污染事件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管理与改革

  新中国治淮60年,始终坚持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加强水利法治建设,强化涉水事务管理、规划计划管理和工程建设与管理,积极推进各项改革,确保了淮河治理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组织管理体系 1950年,成立治淮委员会,直属于中央人民政府,并在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设立了治淮分支机构,统一负责淮河流域治理开发与管理工作。1958年治淮委员会撤销后,各省治淮机构仍继续履行职责。1969年国务院成立治淮规划小组,1971年设立治淮规划小组办公室,1977年恢复成立治淮委员会。1990年更名为淮河水利委员会,为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淮河流域和山东半岛区域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流域内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所辖区域实施水管理。

  水利法治建设 根据国家颁布实施的涉水法律法规,水利部和流域各省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水法规,初步形成多层次、相互配套的水法规体系,各项水事活动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流域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得到确立,在流域规划、水资源统一管理和防汛抗旱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流域、省、市、县水行政执法网络基本建立,执法体制逐步理顺,执法保障能力持续加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建立并落实淮河流域省际边界水事协调工作规约,有效维护了省际边界水事秩序。大力开展水利法制宣传教育,为推进流域依法治水创造了良好环境。

  涉水事务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淮河流域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淮河水利委员会和流域各级地方水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水质、水量和水环境评价,制定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定期发布《淮河流域水资源公报》。从1994年起,按照国务院《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全面实施取水许可制度,落实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强化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积极推行水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同意书制度,确保流域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从1992年起,全面实施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审查,着力做好涉河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加强河道采砂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依法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维护水利工程和防洪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淮河水利委员会和流域各级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不断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大力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提升了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规划计划管理 建立由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组成的水利规划体系,实行规划分级编制和审批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管理。按照规划统筹安排淮河治理,项目前期工作责任明确、协调有力、运转有序。中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流域各省根据规划和项目前期工作情况,编制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落实、合理安排和规范使用各类投资,建立健全计划管理办法,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计划管理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工程建设与管理 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分别由流域管理机构和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建设管理改革始终走在全国水利行业的前列。1985年治淮工程实行投资包干。1986年开工的板桥水库复建工程是全国水利建设领域第一个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1995年开始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2001年起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创建和推广专业化建设管理机构,探索实践项目法人直管、代建制、联合组建项目法人等多种建设管理模式。由于治淮工程建设管理的不断规范与强化,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得到有效控制,建成了一大批优质工程,实现了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和生产安全。

  淮河流域水利工程实行流域管理机构管理和各省分级管理相结合。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沂沭泗地区重要河道(湖泊)和枢纽工程由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水利管理局负责管理,流域其他水利工程由各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管理。2002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开展了水管体制改革,流域各级政府增加了工程管理人员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目前,淮河流域水管体制改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流域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框架已经形成。推行管养分离,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全面实行市场化、社会化和专业化,有力促进了水利基础设施的良性运行。

60年治淮效益

  新中国治淮60年,水利总投入为2390亿元,直接经济效益13913亿元,投入产出比为1:5.8。其中,中央及省级投入667亿元,占总投入28%;地方投入710亿元,占总投入30%;群众投劳466亿元,占总投入19%;事业费投入326亿元,占总投入14%;其他投入220亿元,占总投入9%。

  ——防洪工程投入736亿元,效益6544亿元,投入产出比为1:8.9,累计减淹面积48337万亩。

  ——除涝治渍治碱投入507亿元,效益2386亿元,投入产出比为1:4.7。全流域耕地除涝面积达8740万亩,增产粮食2845亿公斤。

  ——灌溉投入640亿元,效益2970亿元,投入产出比为1:4.6,增产粮食3496亿公斤。

  ——水资源配置投入162亿元,效益775亿元,投入产出比为1:4.8,累计增供水量2382亿立方米。

  ——其他投入345亿元(包括水土保持、人畜饮水、水力发电、城镇供水、水产养殖等),效益1238亿元,投入产出比为1:3.6。

  经过60年的治理,淮河干流上游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中下游重要防洪保护区和重要城市的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沂沭泗中下游重要防洪保护区的防洪标准总体提高到50年一遇;淮北重要跨省支流的防洪标准除洪汝河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外,其他均提高到20年一遇。部分易涝洼地的排涝条件得到有效改善,重要排水河道的排涝标准达到或接近3年一遇。

  新中国治淮60年,淮河流域基本建成了防洪、除涝和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基本理顺了紊乱的水系,减灾兴利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实现了淮河洪水入江畅流、归海有路,可以防御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的流域性最大洪水。流域水资源配置格局初步形成,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水资源和水生态得到保护。治淮在保障流域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促进能源开发利用、发展工农业生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充分显示出基础地位和“命脉”作用。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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