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明确2010年生态市建设目标
发布时间:2010-03-24 00:00浏览次数:
近期,镇江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照煌代表镇江市市政府和各辖市区、镇江新区及相关部门签订了2010年生态建设、污染减排及太湖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状,明确了今年镇江生态市建设的有关工作目标。
目标指出:一要加快生态市创建。做好全国环保模范城市的复查工作,全面开展生态县创建,大力推进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二要促进环境与经济和谐发展。继续抓好节能减排工作,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加强工业园区环境设施建设;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把项目质量关;深入推进生态农业和林业建设,控制面源污染,大力植树造林。三要强化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全面完成太湖流域治污工程,加快推进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四要加强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加强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打造“青山绿水”工程,加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
各辖区、各部门对照各责任状中的工作任务,制定阶段性目标任务。为确保目标实现,镇江市监察局出台《关于2010年镇江生态市创建工作的问责办法》,对目标责任的落实加强督查、评估和考核。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将按照问责办法执行,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