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0-04-21 00:00浏览次数:

 

为加强重庆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重庆市将于420日至91日通过各地区自查、市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该项活动纳入2010年查处环境违法专项行动。二是严查环境违法行为。对在自然保护区内涉及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的项目,依法责令停建,通过环评审批后方能复工;对在核心区、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责令立即停止或取缔;对保护区内已建成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责令停业停产、限期治理;对违法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资源开发和破坏性建设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违规擅自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或功能区的,责令改正。三是加大行政监察力度,严格追究环境违法行为的行政责任。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在环保网站上设立专栏并定期在媒体上公布违法典型案件。五是建立完善案件移交工作机制,在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其他部门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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