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为海防林构筑法制保障
“继续实施海防林建设、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工程,完成防护林和退耕还林新造林15万亩,使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0%……”海南省近日印发的《2010年度海南生态省建设工作意见》,对海南海防林建设、海岸带生态保护等生态省建设指标做出了进一步明确。
记者从海南省林业部门了解到,在海南岛1528公里绵长的海岸线上,千里海防林带已基本合拢。海南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5年海防林造林和退塘还林总任务。
痛下决心恢复
2006年,海南省人大开展海南沿海防护林执法检查暨环保世纪行活动时调查发现,由于挖塘养虾、挖矿、偷伐滥伐等不合理开发,海防林沿海基干林屡遭破坏,加上多年来的台风袭击,造成林带断裂、林相残缺不全。环岛沿海基干林带断带长达229公里,占宜林海岸线长度的22.4%,绿色屏障几乎“溃不成军”,防护效能日渐衰退。
在进行了充分的立法调研基础上,为将海防林保护建设工作纳入社会系统工程,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三届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南省沿海防护林建设与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而为海南沿海防护林建设和保护构筑起了法制保障。
为达到保护与开发的有机统一,《规定》要求,不得擅自变更沿海防护林的总体规划,不得非法改变沿海防护林林地用途。同时也要求沿海防护林总体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并与旅游、交通等规划及相邻海域的海洋功能区划相协调。
海南省委、省政府痛下决心,决定用3~5年的时间恢复海防林,新造改造海防林15.33万亩,基本恢复沿海基干林带,实现断带合拢、窄带加宽、残带增强的目标。
追回海防林失地
“退塘还林事关海防林建设的成败。”海南省有关生态专家表示。退塘还林涉及各方面切身利益,矛盾多、资金需要量大,养殖塘主又不够配合,是全省海防林建设的最大难题。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海南省毁林挖虾塘曾一度泛滥成灾。
为了解决退塘还林的问题,海南省采取思想疏导和利益激励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先填塘多补助、后填塘少补助、2010年填塘不补助”的机制,许多虾农和渔民纷纷主动填掉自家经营多年的鱼塘虾塘,种上防护林。
三亚市打响退塘还林第一枪,在全省率先完成退塘还林任务。昔日弥漫着腥臭味的池塘,填塘后都种上树,变成了景色秀美的绿色海岸。
由于海边区域经济效益较高,村与村、村与企业之间、村民与村民之间的林地纠纷异常复杂。为此,昌江创新思路,从实际出发,将海防林带用地收回由县政府统一造林,有效解决了林地落实难问题。
据介绍,两年来全省迄今共退塘还林1.6万亩。
海岸线资源应开发与保护并重
海防林建设的核心是断带造林,为尽早修复受损的“绿色长城”,海南省沿海12个市、县持续掀起了长达3年的海防林建设热潮。
3年来,海南省海防林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全省沿海市、县卓有成效地开展海防林建设,全部超额完成年度造林任务。目前,在1528公里绵长的海岸线上,海南省沿海基干林带已基本合拢,共完成海防林造林15.8万亩,占5年总任务的103%。这一“天然屏障”,正在发挥越来越大的维护生态平衡、优化沿海人居环境的效应。
谈到海岸线资源的保护与开发,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健春指出,既要开发利用宝岛丰富的海岸线资源,但更要科学、依法、有序地进行,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经济与环境协调,使之真正成为海南可持续发展的助力器,有力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进程。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王业侨指出,海南坚持生态立省,发展就要坚持不污染环境、不破坏资源、不搞低水平重复建设,让资源优势真正转变为竞争优势与经济优势,保护海南的绿水青山,以环境和资源的突出优势吸引外来先进生产力,实现科学发展。
据悉,海南开发海岸线资源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尤其对沿海的旅游开发项目严格审核落实,严把入门关。为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2009年,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坚决否决了5个选址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产业发展要求的项目,否决了27项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探矿项目。
王业侨说:“我们要严把环评门槛,保护海岸资源。从滨海旅游开发角度看,优美的生态环境也是开发项目的重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