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省财政工作的十项主要任务

发布时间:2011-01-28 09:07浏览次数:

   

  (一)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努力促进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加强和完善财政的宏观调控职能,以支持扩大内需为立足点,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新格局。重点围绕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支持扩大消费需求。支持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继续增加财政支出用于改善和扩大消费的比重。按照实现“两个同步”、提高“两个比重”的要求,通过制定和完善政策制度,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收入渠道。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关系,支持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增加财政补助规模,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者的收入;落实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在优化投入结构基础上扩大有效投入。重点落实好200个重点基础设施、产业和民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支持推进连云港港30万吨级深水航道、太仓港扩容、京沪高速铁路及南京枢纽、宁启铁路复线电气化、禄口机场二期、泰州大桥、南京四桥、长江深水航道整治、南水北调一期、新一轮治淮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统筹用好2011年我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政策,充分发挥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引导和调动民间投资的积极性。把扩大投资和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加大财政对社会公共服务的投入。支持提升外贸出口竞争力。支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促进外贸发展的财税政策措施,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保单融资规模。支持完善开发区功能,加强财税政策调节,推进开发区发展转型升级。

  

  (二)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作用,深入实施“三大计划”,积极构建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服务经济为主体、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支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强财税政策集成和创新,在财政投入、税收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新兴产业发展给予更大支持,促进2011年六大新兴产业产值达到2.6万亿元,占工业比重达到27%。充分发挥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通过阶段性参股、提供融资担保、跟进投资等方式支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发展。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引导、社会资金为主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体系。支持国有资本投资创投平台建设。大力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完善和创新相关财税扶持政策,促进2011年服务业占比提高1个百分点。重点支持发展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会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适应消费结构升级,积极支持发展商贸服务、健康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社区服务、家庭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支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会展业、旅游业;落实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规模增加技改投入,促进今年全社会技改投入达到1.25万亿元。支持改造提升纺织、冶金、轻工、建材等产业,鼓励支持优势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境实施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好各项减税减费政策措施。加快完善我省信用担保、再担保体系,推进股权登记质押平台建设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科技金融发展,有效利用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方式促进中小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新品开发、产业集聚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三)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支持发展创新型经济。充分发挥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以支持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为基础,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核心,大力支持创新型经济加快发展。支持增强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创新团队的投入和资助力度,支持和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探索建立省与市、县及银行共担风险的科技投入引导机制,强化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运行管理机制。支持实施重大科技支撑计划。大幅度提高自然科学基金投入,强化基础研究。加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投入,重点支持以重点实验室和产业技术研究院为核心的企业重大研发机构建设。继续支持苏北科技富民强县行动计划和科普惠农工程,加快苏北地区县域特色产业关键技术与先进适应技术集成应用。支持知识产权示范省建设。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大力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支持实施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985”和“211”工程。完善省属高校生均拨款办法,将省属高校2011年生均拨款标准提高到5600元。促进职业教育优化发展,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校企联盟”等产学研重大创新载体建设。大力支持人才强省建设。大幅度增加人才发展投入,确保人力资本投资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全省平均水平达到13.6%。更大力度支持引进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

  

  (四)实施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全面提高城乡统筹发展水平。坚持将推进城市化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继续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按照“三个重点、三个确保”要求,继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支农投入。继续探索和完善资金整合、财政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等机制,形成多元化支农投入稳定增长的格局。支持发展现代农业。继续增加省级现代高效农业和农业产业化资金投入,支持新增高效农业面积300万亩、设施农业面积80万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和农产品加工集中区,支持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和质量安全体系。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及推广的支持力度。继续落实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实现人均年收入25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基本脱贫。支持以水利为重点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各级财政要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村水利建设,将城市维护建设税的15%用于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列入国家规划的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支持加快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150万亩。继续新建、改扩建农桥5800座。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支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区建设。继续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大力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完善相关政策。继续开展经济薄弱村债务化解工作,继续支持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按照因势利导、积极有序的原则,稳妥开展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试点。

  

  (五)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支持三大区域在更高层次上统筹发展。以落实新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为基础,以支持沿海开发为重点,以完善转移支付政策为方向,充分发挥区域发展财政激励政策的作用,在更高的层面上推进区域共同发展。大力支持沿海开发。继续落实国家和省推进江苏沿海开发的一系列既定财税政策,全力支持建设大港口,发展大产业,滩涂大开发,加快临港产业园区建设,培育特色产业基地。以支持南北共建开发园区建设为载体,推进苏北地区的新型工业化。发挥沿海开发和沿江开发的联动效应,推进苏中地区的经济国际化。支持推进沿海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沿海投融资平台建设,支持筹备江苏沿海发展银行和沿海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推进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支持推进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长三角地区高速铁路网、城际轨道交通和机场体系。以产业错位发展为手段,支持苏南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创新型经济,进一步提高产业发展层次和竞争力,更好地发挥苏南对苏中苏北的辐射带动作用。扎实做好年度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和青海的各项工作。

  

  (六)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支持推进生态省建设。充分发挥财税支持生态省建设的积极作用,围绕支持发展生态经济、治理生态环境、开展生态建设重点,全力做好支持生态省建设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大幅度增加省级环保引导资金,支持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项目建设。强化政府在生态省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逐年加大投入,确保环保资金足额拨付到位。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加强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扎实做好发展循环经济、节能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建筑节能等工作。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促进发展新能源。统筹各类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推进太湖、淮河流域和长江沿岸的环保治理等重点流域治污工程建设。全面落实“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大力开展以转变生产、生活方式为核心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认真研究推进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强化税收促进资源节约、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作用。大力推进深化环保收费改革,完善生态补偿政策并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在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功能。

  

  (七)支持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快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积极支持推进各项惠民工程,不断加大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向民生的倾斜力度。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切实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11年春季学期起,对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进一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基准定额。加快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和“龙芯”电脑推广应用工程。推进“千校万师”支持农村教育工程,继续选派优秀大学毕业生到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学校任教。支持实施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江苏特聘教授计划、高校“青蓝工程”和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留学计划。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省财政对经济薄弱地区兴办农村合格幼儿园给予奖补支持。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落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标准提高到生均1500元。将中等职业学校免收学费政策受益对象从农村扩大到城市,对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收学费。进一步提高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3000元。继续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大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大幅度增加财政资金投入,落实好有关土地出让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加快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和供应,扩大廉租房覆盖面。发挥财税政策稳定物价的作用。大力支持粮油、蔬菜、棉花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生产。进一步完善物价动态补贴机制,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等困难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的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不因价格上涨受到影响。支持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继续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增加就业资金投入,进一步推动就业政策向农村延伸。继续深化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新农保工作基础数据信息月报制度。着力巩固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和保费发放工作成果。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调剂制度。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做好大学生属地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管理经办能力建设,提高基金运行效率。巩固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定并实施城乡一体的城乡低保工作规程。完善困难群众节日慰问办法,对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实行适度普惠性节日慰问补助。稳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完善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以医疗、重残、临时救助、灾害救助为辅助的社会救助体系。继续支持残疾人事业和老龄事业发展。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投入,重点扶持44个县人民医院、32个县中医院和200个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积极推进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收支两条线试点工作。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确保2011年实现全省全覆盖。继续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范围,支持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在文化惠民、全民健身、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继续推进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完善政法经费合理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大政法专项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同时,支持稳定低生育水平和建立人口均衡发展机制。

  

  (八)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财税体制机制。以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机制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财税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继续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清理归并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完善落实省以下财政体制,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进一步规范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细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推动基金预算与公共预算等其他预算的有效衔接。从2011年起,将除教育收费以外的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积极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各级执收单位全部实施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国有土地出让金预算管理。继续推进政府采购和国债管理制度改革。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规范财政账户和预算单位账户设置,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和监督。积极稳妥地开展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加强政府会计改革研究与实际应用。健全预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机制。此外,认真落实国家新一轮税收制度改革政策,稳步推进资源税、个人所得税改革,扎实做好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扩围工作。

  

  (九)全面加强财政管理,提升“四位一体”的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管理和监督“四位一体”要求,结合实际,深入推进我省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编制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内容,继续提高预算年初到位率,切实增强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的有机结合。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建立健全预算支出执行情况通报、跟踪分析、考核奖惩和动态监控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支出进度和执行效率。加强财政绩效管理。推进财政绩效管理“三库一系统”基础工程建设。继续扩大省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试点面。深化和细化省级重点项目联动绩效评价工作,制定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严格财政监督。扎实开展财政收支监督、会计监督和内部监督,加大重大财税政策实施情况检查力度。建立完善财政监督信息披露和公告制度。加强财政投资评审,逐步扩大投资评审项目范围。继续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进一步抓好强农惠农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继续狠抓增收节支。按照实事求是、真实合理的原则,严格依法组织财政收入,提高收入质量。规范收入征管行为,严禁变相越权出台各种减免税政策,依法、依率征收税费,坚决不收“过头税”。严格按规定收缴非税收入,杜绝财政资金重复列收列支现象。加强税费征管工作检查,严肃处理违反财政税收法规虚增财政收入行为,确保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三公经费”不得超过连续两年压缩后的规模。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快建立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管理信息系统、会计核算和统计报告以及债务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实现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控。依法规范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举债和担保承诺行为。建立完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逐步形成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推进财政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抓紧推进《江苏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的立法步伐。进一步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江苏省财政厅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大力加强法治财政建设,认真开展“六五”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两基”建设。完善部门基础信息数据库,逐步实现对省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各类数据的动态管理,做好省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工作,全面推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统计报告制度。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健全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完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财政建设,加大对乡镇财政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力度。出台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优势,对本级和上级财政安排的资金以及其他部门、其他渠道下达的财政性资金实行全面监管。推进政府会计改革,试编部分事项权责发生制财务报告。扩大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施范围。严格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对会计师事务所实行评价分类,为政府购买会计服务搭建择优平台。推进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制定我省资产评估行业发展规划。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基本完成应用支撑平台在地市级财政部门的推广实施,并逐步在县(区)推广。着力强化基于平台的财政业务应用,运用统一的“数据字典”,实现上下级财政数据信息的及时交换。完成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管理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加强县乡财政信息化建设。夯实信息化建设基础,完善网络和安全体系。

  

  (十)扎实推进财政系统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努力增强财政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和广大财政干部要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全面推进财政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塑造财政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以开展迎接建党90周年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进财政机关文化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努力实现竞争性选拔干部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继续选派干部到基层锻炼,选拔基层干部到厅帮助工作。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做好财政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主动释疑解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以建立健全财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财政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制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来源:省财政厅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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