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垃圾分类需要“精细思维”
刘庆传
南京市9日宣布,从当天起在该市锁金、月牙湖、兴隆、江东4个街道启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涉及家庭近11万户。明年初,垃圾分类将在江南8区全面推广。
众所周知,实施垃圾分类,是人类解决“垃圾困境”的共同途径。国内很多地方在几年前就开始实施垃圾分类,但由于办法失之于“粗”,缺乏“精细思维”,垃圾分类流于形式,几年下来收效甚微,有的纯属摆设。
就拿垃圾分类的种类来说,“粗放思维”就带来不少问题。如今,很多地方把垃圾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种,但是,由于相关的宣传教育不到位,就连很多“白领”也分不清到底哪些是可回收,哪些是不可回收,更不要说普通家庭主妇了。相比之下,日本、德国等国家,垃圾的分类非常细致、具体。比如日本的垃圾分为可燃物、不可燃物、资源类、粗大垃圾四个大类,每个大类又分几个细类。而在日本的垃圾桶上,鲜有“可回收”、“不可回收”这种抽象语言,都是“纸杯”、“可燃物”、“塑料类”等具体指示,哪种垃圾该丢到哪里,一目了然。
精细管理不仅要体现在具体的分类上,更要体现在让市民学会分类上。在日本横滨,市府把垃圾细分为10个种类,并给每个市民发了长达27页的手册,其条款有518页之多。日本的很多家庭主妇都在家里贴了两张表,一张是电车时刻表,另一张是垃圾回收时间表,什么垃圾哪天来收,有条不紊。近乎苛刻的垃圾分类,使日本东京2008年的垃圾总量比20年前减少了一半。反观国内一些地方,尽管也大力推进垃圾分类,但工作仅仅止于摆几个不同颜色的垃圾箱,至于市民愿不愿意、有没有细分垃圾则不加过问,垃圾分类自然就只能流于表面了。
推进垃圾分类需要激励。粗放的激励,仅仅喊一些“垃圾分类、利国利民”之类的口号,作用远远不如细致入微的人性化宣传。除了精神激励,法律的制约也不可或缺。日本专门制定了“废弃处置法”,如果有人乱扔垃圾,将被警局拘捕并课以3万到5万日元的罚款。而我们的垃圾分类尚停留于道德宣传层面,赏罚不明或仅有赏而没有罚,往往纵容了一些人为图方便而拒绝进行垃圾分类,致使垃圾分类这项重要的工作虎头蛇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