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机遇用足用好政策措施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虽然只有十六条,但立意高远、务实管用、可操作性强。每一项要求都是一个行动原则,都是一个政策依据。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意见》,将《意见》的精神实质贯彻到实践中去,将纲领性文件化为实实在在的具体的政策措施,把行动化为工作实效。尤其是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把握机遇,把《意见》规定的各项政策举措用足用好,使之成为推动环保工作的巨大力量。
在重点工作中求支撑,推动环保工作再上新水平
抓好重点工作就是抓住了事物的主要矛盾,主要矛盾解决了,就能促进事业大发展。这次出台的《意见》,为我们抓好重点工作、解决主要矛盾提供了有力的武器。
“十二五”期间,我国要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破解资源环境约束,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污染减排是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也是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的环保新道路的主战场。就我国目前的环境与经济发展状况而言,污染减排既是攻坚战,又是持久战,不能只搞一阵子,而是要长期坚持下去,不仅要完成年度目标,而且要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抓好污染减排这项环保重点工作,不但能带动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全局,而且能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十一五”以来,国务院做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污染减排任务。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转变发展方式非一朝一夕之功,且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污染减排压力仍将持续加大,环境与发展的矛盾依然尖锐。与此同时,我国环境保护政策、体制机制以及技术手段等方面仍然有很多不完善不健全之处,制约着污染减排等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两高”产业发展势头难以遏制等问题依然普遍存在,亟待更有效、更有力的政策举措予以解决。
这次出台的《意见》,针对目前环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尤其是抓住了减排这项重点工作,创造性地提出了许多有效措施,如“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完善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鼓励各地区实施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提高重点行业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等等。这既对做好“十二五”减排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更加强化了减排指标的约束作用,不但为地方下一阶段减排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而且为政策制度创新指明了路径。各地各部门要细化《意见》提出的要求,制定、完善环保政策举措,理顺体制机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在探索环保新道路上迈出新的步伐。
在日常工作中求创新,不断破解环保工作困局
面对“十二五”环保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在工作中,我们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探索环保新道路。创新是事业发展的动力,每一次创新都是对环保实践的总结、升华;每一次创新,都能迸发出强大的生机和活力。我国环保事业得益于改革开放而发展壮大,今天,我们在环保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矛盾更需要创新来解决。离开了创新,探索环保新道路就无法取得进展,环保工作就会成为日复一日的简单重复,工作就会停滞不前。
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要解决我国的环境问题,不能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由于经济快速发展,加上增长方式粗放,我国环境问题呈现出结构型、压缩型、复合型的特点,解决这些环境问题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工作,没有太多现成的经验和方法可以效法和遵循,必须勇于实践,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环保新道路。
在日常工作中求创新,要求我们具有坚持不懈的探索精神。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任何创新,都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在日常工作中点滴积累、艰苦摸索。今天,我国环保工作所取得的成就,都是一次次创新不断积累的结果。环保工作中的每一次创新,都是在历史基础上的继承和发展,都是环保理论与实践的不断丰富、不断深化和不断完善。我们要把创新作为一个工作要求而自觉行动起来,通过日常工作的每一个新思路、新举措,来推进环保事业的大发展。
在日常工作中求创新,要求我们正视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十二五”期间,我国环保目标任务相当艰巨,在工作中必然会遇到很多困难和矛盾。解决这些困难和矛盾,需要突破旧框框,用新的理念指导我们的工作,用新的办法打开新局面。要把《意见》中的纲领性政策变成一项一项具体措施,需要下很大的功夫,做细致的工作。我们要遇到困难不气馁,坚定信心,尽最大努力去创新思路、创新制度、创新政策,打赢环保攻坚战。
在日常工作中求创新,要求我们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环保政策制度。好的政策措施只有落实在工作中才能产生效果,只有在实践中才能进一步得到完善。《意见》中有很多政策亮点,如提出了一系列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等,每一项经济政策用好了,都会给环保工作带来强劲的推动力。我们要努力推动这些政策的落实,积极协调、开展试点,排除干扰、用足用好,使其发挥更大作用。
在落实工作中求履职,把牢关口,勇挑重担
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为我国今后一个时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也对环保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探索的过程,对于环保工作者来说,既是能力的提升,也是能力的考验。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是落实《意见》精神的前提,也是探索环保新道路的基本要求。
在履职中要恪尽职守,积极参与决策。环境问题是由于发展不足或发展不当而产生的,解决环境问题必须从经济发展中找路径。我们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环评等制度,积极参与综合决策,从宏观层面、决策源头控制和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努力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
在履职中要把牢关口,严格监管。当前,各地追求GDP快速增长的冲动仍然很大,建设“两高一资”项目仍然是许多地方的主要选择。环保部门要顶住压力,严格环境准入,拒重污染项目于门外;要充分利用污染减排的倒逼机制,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检查力度,创新执法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倾听群众的呼声,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在履职中要勇于担当责任。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做好环保工作不仅关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且也是群众的强烈诉求和热切期望。我们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遇到矛盾不回避,面临压力不退缩,勇挑重担、迎接挑战,为了蓝天白云的中国而鞠躬尽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