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政绩谁说了算?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近日发布,其中第16条“强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考核”中明确指出,要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指标体系,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
《意见》把环境保护政绩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这对于各地加强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无疑是一股强大的推动力。那么,如何建立体现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执政水平、体现环境保护重要业绩的政绩考核体系?笔者认为,公众对于领导干部环保政绩的评价最真实、最深刻,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的建立不可忽视公众满意度这个重要的指标因素。
众所周知,政绩考核是一根指挥棒,其考核标准、考核模式,以及考核结果的应用,对于领导干部如何执政具有强烈的导向作用。一些领导干部在执政中之所以对环境保护问题给予忽视,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缺乏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真正体现民意的政绩考核模式来规范和引导他们的执政行为。
我国现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还是上级组织对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情况的考察和评价,基本是政府内部上对下的考核。有的虽然也有少数基层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民间人士代表参与,但这部分代表的意见在整个考核结果评价中所占权重甚微,完全不足以影响政绩考核的结果。公众参与考核评价的数量少、范围小、渠道窄、占比轻,缺乏反映民意的有效机制,有的对来自公众的评价只是作为一种参考,不直接与政绩考核结果挂钩。因此,考核结果往往不能反映民意,甚至有时能考核出与民意相反的政绩评价结果。
理论上说,领导干部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应该是一致的,但在我国现行的干部政绩考核模式中,公众的地位和作用往往被忽视。而这一点,西方国家一些成熟的经验值得借鉴。在这些国家,对政府官员的考核有两个评价体系:一个是政府部门的自我评价体系;另一个是社会评价体系。社会评价的渠道一般有3种:一是来自基层的群众代表的评价;二是媒体舆论的评价;三是社会中介机构特别是调查机构的评价。由此可见,来自基层公众的感受和态度在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我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党的根本宗旨,是领导干部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创造政绩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而环境保护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真正重视环境保护,下大力气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地区的环境质量,真正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食物,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而对于环境质量改善与否,群众最有发言权。领导干部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绩,群众认可不认可、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应该是最重要的衡量标准。因此,科学、公正地评价和认定领导干部的政绩,就必须坚持走“开门考核”之路,就必须走群众路线。
笔者认为,公众参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将进一步推进政府作风的转变和民生问题的解决。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中引入公众参与,大幅度提高公众评价的比重,使干部政绩考核由从单一的“官考官”到“民考官”与“官考官”相结合的转型,实现仅仅由“上级说了算”到“老百姓与上级一起认可才算”的转变,必将大大提高老百姓在领导干部心目中的地位、大大加重老百姓在领导干部心目中的份量,必将使领导干部更多地关注公众的诉求和民间疾苦、更加重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必将有助于推进政府作风的转变和民生问题的解决。
就环保工作而言,过去在环境管理中,那种群众反复投诉、举报不予重视和解决,甚至挂牌督办也得不到很好解决,直到舆论公开曝光、媒体追着不放才被动地动真格的解决环境问题的现象,也必将大大减少;那种为了唬弄上级诸如给山体刷绿漆的闹剧将大大减少;那种为了让上级高兴,不顾实际效果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献礼工程,也必将大大减少,因为老百姓从中得不到实惠,公众对这些不会感兴趣,当然也不会给予好的评价。(贺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