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设立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

发布时间:2011-02-16 00:00浏览次数:

  日前,淮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生态市建设五年行动方案》和《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据了解,该市计划通过五年的努力,在“十二五”期间建成国家生态市。为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从今年起,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的生态市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引导国家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以及污染减排、环保科学监管体系项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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