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减排:江苏交出令人满意的“成绩单”

发布时间:2011-02-28 00:00浏览次数:

污染减排:江苏交出令人满意的“成绩单”

●  江苏省污染减排办公室

  2010年是全面实现“十一五”减排目标的决胜之年。对做好2010年减排工作,国家作出一系列部署,提出明确要求。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切实把节能减排作为加强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周生贤部长在全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必须充分认识当前污染减排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坚决打好污染减排政策措施的“组合拳”,如期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
  我省坚决贯彻国家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温家宝总理和周生贤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一着不让、毫不放松地加强减排工作。2010年春节刚过,省政府就召开全省污染减排工作会议,从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政策减排四个方面,部署奋力冲刺“十一五”减排目标的各项措施。4月12日,全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会上将污染减排作为江苏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八项重点任务之一。罗志军书记在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再三强调,节能减排工作已经到了最后冲刺的关键阶段,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节能减排的决心不能动摇、目标不能降低、力度不能减弱,要像抓经济发展那样来抓节能减排,坚决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
一、我省“十一五”及2010年减排任务完成情况
  “十一五”期间,国家下达我省的减排目标是:到2010年底,COD排放量在2005年96.6万吨的基础上削减14.6万吨,削减率15.1%;SO2排放量在2005年137.3万吨的基础上削减24.7万吨,削减率18%。在环保部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十一五”前4年,我省均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截至2009年底,全省COD和SO2分别累计减排14.43万吨和29.89万吨,完成“十一五”减排总目标的98.9%和121.1%。
  经过反复斟酌,省委、省政府确定,2010年全省污染减排目标是:COD、SO2排放总量分别再削减3.0%和2.2%,力争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我省之所以提出这个知难而进、自加压力的目标,就是为了引导各地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提高发展的均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就是为了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让群众享有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就是以污染物总量削减为“龙头”,带动环境保护整体水平的提高。
  根据国家减排核算的有关办法,我们对2010年全省污染新增量作了预测:按照城镇人口增长率3.0%、GDP增长率13.0%进行测算,新增生活COD排放量4.26万吨,新增工业COD排放量2.86万吨,合计新增COD7.12万吨;按照发电用煤增幅17.2%、供热用煤增幅4.1%、非电用煤增幅0.16%、煤炭平均含硫率0.71%进行测算,并用粗钢等高耗能行业增幅进行校核,电力行业新增SO2排放量3.64万吨,非电行业新增SO2排放量3.40万吨,合计新增SO2 7.04万吨。
  结合存量减排目标和对增量的预测,我们制订了《江苏省2010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并由省政府批转各地实施。全省共实施了1007个重点减排项目,其中COD减排项目764个,合计减排COD19.1万吨;SO2减排项目243个,合计减排SO2 24.3万吨。经初步核算,可以实现2010年减排目标,并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
二、全省环境质量改善情况
  “十一五”以来,随着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持续削减,全省环境质量状况总体呈现“两个稳中有升”。一是水环境质量“稳中有升”。2010年,全省124个国控断面水质同比有所改善,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断面同比增加4个,比2005年增加22个;劣于Ⅴ类的断面数同比减少6个,比2005年减少20个;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平均浓度分别比2005年下降了14.3和46.3个百分点。从三大流域的水质情况看,太湖流域53个国家考核断面(实测52个,戴家棚断流)有46个达标,2010年平均达标率为88.5%,同比提高9.7个百分点,比2005年提高44.3个百分点;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平均浓度分别比2005年下降了10.7和32.7个百分点。2010年4-10月,卫星遥感共监测到太湖蓝藻水华78次,同比减少了30次。淮河流域45个国家考核断面的水质达标率为91.1%,同比上升6.7个百分点,比2005年上升了13.8个百分点;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平均浓度分别比2005年下降了6.8和3.5个百分点。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总体为优,稳定保持在Ⅱ类,10个断面全部达到水域功能要求。全省91个大型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源地水质总体较好,基本达到考核目标。二是空气环境质量“稳中有升”。13个省辖城市的SO2、NO2浓度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0%,比2005年上升4.4个百分点。全省SO2、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0.034和0.095毫克/立方米,分别比2005年下降24.4和7.8个百分点。
三、减排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省紧紧围绕实现年度减排目标,按照“落实责任、调整结构、工程支撑、监管保障、严控增量、政策引导”的总体思路,着力在“六个强化”上下功夫。
  (一)强化责任落实。完成减排任务关键是全面落实减排责任,变压力为动力,引导各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层层落实责任。把污染减排作为约束性指标列入省政府历年的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作为省政府50项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分解到各地区、部门和重点单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2009年以来,我省将减排指标直接下达到县(市),增强了县一级政府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使减排工作深入基层,推进有力。二是健全组织机构。省政府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减排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推动落实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部门分工的通知》,明确了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各省辖市均按照省里的模式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保障了本辖区减排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强检查考核。省委、省政府将减排任务完成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将各地减排任务完成情况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布,全面接受监督。省政府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明确提出“一个追究四个不得”的减排问责制。在国家考核前,省里开展预考核,加强对各地减排工作的检查指导。同时,积极落实减排奖励政策,省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四是完善减排体系。省政府印发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监测(预警)、统计和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减排体系。为确保实现年度减排目标,我省对减排工程进展缓慢、减排设施运行不正常的地区实施预警制度。2010年4月份,省环委会根据2009年国家考核结果和一季度减排工作开展情况,致函全省13个省辖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通报减排情况,指出主要问题,及时打好“预防针”,引起各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二)强化结构调整。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既是污染减排的重要目的,也是根本途径。一是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十一五”以来,累计淘汰钢铁落后生产能力1162万吨、淘汰铁合金产能2万吨、焦化产能444万吨、造纸产能50.3万吨、酒精产能13.9万吨、味精产能0.6万吨、柠檬酸产能1万吨、皮革产能25万标张、化纤产能16.5万吨,完成“十一五”淘汰目标;提前淘汰落后印染生产能力4.2亿米;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728.6万千瓦、淘汰水泥落后产能3320万吨,分别完成“十一五”淘汰目标的240%和170%。二是深入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针对江苏化工污染较重的现状,连续5年开展化工污染专项整治,累计关闭化工生产企业5034家,占全省化工生产企业总数的43.5%, 3000多家企业“入园进区”。其中2010年关闭了化工企业403家。三是加快清洁能源区建设。认真落实节能降耗综合措施,累计实现节能量约4900万吨标准煤,相当于减排SO2 41.65万吨。大力推广集中供热,累计关停小锅炉1495台,总蒸发量近5000吨/时,年节约标煤约120万吨,减排SO2约1.2万吨。其中2010年关停小锅炉250台,年节约标煤约20万吨。四是强力推进清洁生产审核。累计完成600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总投资约55亿元;实施4300项中高费改造项目,实现节能322万吨标准煤,节约新鲜水4.06亿吨,减排COD7900吨、SO2 8.61万吨,企业主要污染物削减幅度在20%左右。对916家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指导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改善环境管理、减少污染排放。五是深入开展循环经济试点。重点推进第一批9家国家级、130家省级单位的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第二批60家省级单位的循环经济试点。累计组织实施节能改造和循环经济项目达1200多项,节能1400万吨标准煤;创建节水型企业250多家,2009年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较2005年下降了53个百分点,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比2005年提高了4个百分点。2603家企业被认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2010年全省清洁能源装机比重达15.5%,同比提高2个百分点。
  (三)强化工程支撑。治污工程是减排工作的牛鼻子,我省狠抓治污工程建设不手软,将减排任务实打实地落到具体工程上。一是狠抓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十一五”以来,我省年均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超过100万立方米,全省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达1100多万立方米,比“十五”末翻了一番,县以上城市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6%以上,超额完成“十一五”的规划目标。2010年全省累计建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超过2500公里。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2010年实际处理污水量28.6亿立方米,比2009年增长17%;负荷率达78.3%,比2009年增长2.3%;2010年累计去除COD75.1万吨,比2009年增长31%。二是狠抓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以来,全省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149座,日处理能力达160万立方米,建成农村分散型污水处理设施3922个,建成无害化卫生户厕980多万座、“一池三改”户用沼气池40万处。太湖流域和南通地区已实现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三是狠抓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实施工业企业水污染减排工程3000多个,减排COD6万多吨。太湖流域1800多家工业企业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工作,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削减。四是狠抓电力企业脱硫设施建设。截至2010年底,我省燃煤机组总装机6384万千瓦,脱硫率100%,新增脱硫能力是“十五”末的3倍。与2005年相比,我省火电企业在发电量增加76%的情况下,SO2排放量减少了约40万吨,降幅高达54%。五是狠抓钢铁等非电行业脱硫设施建设。进一步拓展减排空间,深挖非电行业脱硫潜力。目前南钢、梅钢、中天钢铁、申特钢铁、沙钢、兴澄特钢等企业的7套烧结机建成脱硫设施,形成脱硫能力3.57万吨,江苏华尔润集团玻璃生产线建成9套烟气脱硫设施,形成脱硫能力4500吨。
  (四)强化监管保障。把“重建设”和“保运行”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着力推进解决减排设施运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据不完全统计,“十一五”期间全省开展的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45万多人次,检查企业57.2万厂次,立案查处违法企业1万多家,挂牌督办重点环境问题1898件。在2010年开展的重金属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检查涉及重金属排放企业1327家,依法取缔关闭117家,限期治理293家,并依法处罚142家,罚款742万元。环保专项行动切实解决了一批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有力推动了污染减排任务的完成。二是加强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率先成立苏南、苏中、苏北三个区域督查中心和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4个中心成立以来共出动督查人员6000多人次,现场检查企业1万多家次,有力地配合了各项专项行动的开展。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我省共新增环保机构116个、增加行政和事业单位编制1389个,分别比“十五”末增加了18和16个百分点;全省乡镇设置了环保机构或配备了专职环保人员,全省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得到有力加强。三是加大污水处理厂监管力度。建立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旬检查、旬监测、旬抽查”的监管机制,制订更加严格的污泥处置监管措施。全省日处理能力2万吨以上污水处理厂的中控系统基本改造到位。4月份,通过重点减排工程环境管理工作会议,将减排核查和管理要求直接传达到企业负责人,督促他们提高日常管理水平。在此基础上,制订《江苏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首次明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出水水质、水量监测结果应当作为污水处理运营经费拨付的依据之一。四是创新脱硫设施监管制度。大力推进脱硫设施运行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管理思路。2007年我省率先对全省统调电厂实施脱硫电价考核,目前已累计扣减脱硫补贴电价1.5亿元。率先出台了热电企业脱硫补贴电价政策,极大调动了热电企业脱硫的积极性。2010年9月,建成全省燃煤热电机组在线监控平台,率先实施所有燃煤机组省级光纤专线联网。2010年12月,制订了《全省燃煤机组脱硫电价考核规范》,将SO2排放限值200mg/m3纳入考核要求,进一步完善脱硫电价考核机制。为确保脱硫系统稳定运行,对火电机组脱硫设施烟道旁路全面实施铅封,对在线监控装置每季度进行一次比对监测,每月开展一次现场监察。对135MW以上机组,省环保厅会同电力监管部门进行飞行检查。通过以上措施,全省脱硫设施投运率达到95%以上,减排成效显著。五是强力推进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印发了《2010年江苏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和运行工作计划》,对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以及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目前全省已建成污染源监控中心53个,在建9个;对2631家重点企业实施实时监控,安装各类自动监控设备5300台(套)、视频监控476套,实现对全省占70%废水污染负荷和65%废气污染负荷排放情况监控;全省“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完成率”达到100%;具备监控条件的774家国控重点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安装验收率为98.3%。我省在线监控的企业数、自动监控设备的种类和台套数在全国都居于前列。
  (五)强化增量控制。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大对“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项目的调控力度。一是严把环评准入关。在太湖流域全面禁批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等6类重污染项目。对化工项目明确提出“三个不批”:即新建的化工集中区一律不批,集中区外的新扩建化工项目一律不批,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运行不正常的集中区,新改扩建项目一律不批。2006年以来,全省共劝退、否决了4000多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总投资超过800亿元。二是大幅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控制化工行业COD、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允许排放限值比现行的国家标准严格20%。出台《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太湖地区纺织染整等6大行业的COD、氨氮、总磷排放限值分别提高了28.3%、66.7%和50%。三是进一步加强总量管理。完善新建项目排污总量平衡审核管理办法,实行“两个紧密挂钩”,即把新建项目总量审核与所在地减排计划完成情况紧密挂钩,将总量指标落实情况与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紧密挂钩。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原则,进一步优化总量配置,切实把宝贵和有限的环境资源配置到最有效益的经济环节中。
  (六)强化政策引导。创新完善有利于减排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努力增强减排的活力和动力。一是拓宽多元投入渠道。大幅增加财政环保投入力度,从2007年起,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由每年3000万元增加到3亿元,2008年起设立了每年2亿元的省级节能减排专项引导资金。2007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20亿元、太湖流域各市县每年拿出新增财力的10~20%专项用于太湖治理。2010年,仅省级财政环保投入就超过60亿元。注重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落实“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等政策措施,引导社会资金踊跃进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市场。“十一五”期间,全社会环保投入达4500亿元,是“十五”的近3倍。二是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在太湖流域制订实施COD排污指标核定、申购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有856家企业缴纳了排污指标有偿使用费,金额达1.26亿元;江阴市149家企业的185个项目通过交易获得新增指标,交易额1894万元。三是创新开展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工作。制订实施《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试行)》,把太湖流域的补偿断面从9个扩大30个,在通榆河干流及 4 条主要汇水河流上设置15个考核断面,将太湖区域补偿工作经验推广到淮河流域。四是创新绿色保险、绿色信贷政策。配合环保部在苏州、无锡积极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207家企业已签约投保,实现保费约800万元,保险金额达4.2亿元。1500多艘船舶参加船舶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实现保费2000多万元,保险金额30多亿元。全面推行企业环境行为公开和评级制度,参评企业达17129家,有关信息全部纳入银行征信体系。五是加强科技支撑。从2007年起每年划出1300万元专门用作环保科研课题经费,完成污水深度处理、中水回用等减排急需共性关键技术的研究,很多项目获得了省部级科技奖励。制订《江苏省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力争产业规模在2009年的基础上实现翻番,到2012年达到4500亿元,为减排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物质技术支撑。
四、体会、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回顾“十一五”减排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污染减排是一场革命,它促进了环保领域的深刻变革。通过减排,环保工作更加深入地融入经济发展的主战场;通过减排,全省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通过减排,污染物排放总量逐步得到控制;通过减排,全省经济结构得到合理优化;通过减排,各级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得到真正落实。此外,减排还促进了环保体制的完善,促进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环保监管能力提高,促进了环保体制机制创新。
  总的看,我省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今后中国经济仍将高速发展,增长方式难以很快转变,高排放企业仍在不断增加。我省经济总量大,发展速度快,今后的减排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是减排潜力小。COD减排空间不大,主要表现在县级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已经饱和,苏中、苏北地区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潜力很难挖掘,全省工业COD排放量所占比例不足1/4、削减空间十分有限。SO2减排难度加大,全省燃煤锅炉的减排空间基本用尽,钢铁等非电行业留给“十二五”的减排余地有限,全省继续淘汰落后产能的空间已经不大。二是污染新增量较大。“十一五”期间,国家给我省核定的COD、SO2总的新增量分别约为35万吨、50万吨,分别是减排总目标的2.4倍、2倍,在消化掉新增量才计算减排量的原则下,我省五年来COD、SO2总的减排量分别约为52万吨、83万吨,分别占2005年减排基数的54%、60%。我省“十二五”期间的新增量压力不会小于“十一五”。三是环境管理难度大。据2010年污染源普查统计,我省有各类排污企业10多万家,平均每个市(县)近2000家,且种类繁多,情况各异,污染物排放非常复杂,环境监察和监督监测的工作量都很大。随着国家对环境管理要求的提高和百姓环保意识的增强,各级政府的环境管理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四是违法排污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已建减排设施的运行管理暴露出不少问题,一些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不正常,管网配套滞后,减排效益没有充分发挥;一些电厂的脱硫设施运行不稳定,脱硫综合效率还达不到要求。五是减排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我省经济发展不均衡,一些地方由于经济基础薄弱,环保能力建设投入不足,监测体系还不完善,监管力量也比较薄弱,“三大体系”建设仍滞后于减排工作的实际需要。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国务院、环保部“十二五”污染减排的有关精神,迎难而上,做到“四个全力以赴”:一是全力以赴做好“十二五”减排工作。认真做好2010年的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工作和“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制定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并尽早启动实施。二是全力以赴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坚持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坚决淘汰小火电、炼铁炼钢、焦炭、水泥等落后产能。三是全力以赴加强减排设施运行监管。坚持减排设施建设和运营“两手抓、两手硬”。切实把各类集中式污水处理厂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严格落实“旬检查、旬监测、旬抽查”的监管要求。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更大力度地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污染反弹。四是全力以赴落实有利于减排的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稳步推进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改革,大力推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进一步完善环境资源区域补偿机制,继续扩大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采购试点范围。认真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运用市场手段促进企业加强污染治理、改善环境管理,建立减排长效机制。
  在“十一五”减排工作划上句号的同时,“十二五”减排工作也已经开始,我们将按照国家下达的各项减排目标任务,不折不扣,认真完成。我们坚信,在环保部和华东督查中心的指导和帮助下,一定能打好“十二五”减排攻坚战,向党中央、国务院和全省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成绩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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