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终期考核培训班成功举办
2011年3月10日-12日,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终期考核培训班在西安成功举办。培训班由环保部规划财务司主办,我院承办,主要就《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终期考核方案及各省开展自评估、提交终期考核材料的有关技术要求进行了系统的培训。环境保护部规财司、总量司、污防司、监测司、生态司、政法司、环监局等关司局,应急中心、监测总站等直属单位,6大督查中心,31个省(市、区)环保厅(局)代表及技术支持单位负责终期考核工作的同志,陕西省环保厅各处室、各地市环保厅局代表共18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会由我院吴舜泽副院长主持。陕西省环保厅熊良虎副厅长发表了欢迎致辞,环保部规财司刘春艳同志介绍了终期考核的总体要求,我院万军博士介绍了终期考核的基本思路和总体方案,周劲松同志介绍了自评估报告的编写、基础数据表的填写及考核指标评分办法等技术要求。
会议还开展了座谈交流与答疑,对各省市提出的关于考核方案、材料准备、数据要求等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答疑解惑,对相关问题和指标数据要求进行了进一步讲解。
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考核机制,是完善规划过程,促进规划从决策型向过程型、实施型转变的重要手段,是提高规划地位和执行力的有效机制。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中期评估顺利开展,并通过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为促进规划实施发挥了巨大作用。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环境保护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组织开展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终期考核,将进一步完善规划的实施的长效机制,促进环境保护规划更好的实施。
我院作为《规划》终期考核的技术支撑单位,院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认真研究,充分听取了各方面意见,支持开展了《规划》终期考核的方案研究。下一阶段,我院将继续与环境保护部密切配合,协助做好《规划》终期考核的自评估报告审查、核查以及综合考评等工作。
来源:环保部环境规划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