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科院将在“十二五”开展太湖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与标准管理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11-05-09 00:00浏览次数:
近日,由省环科院负责的水专项“太湖流域水环境管理技术集成综合示范”项目第1课题“太湖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与标准管理工程建设”顺利通过国家水专项组织的专家论证,这标志着省环科院将在“十二五”期间开展太湖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与标准管理工程建设。
“十二五”期间,省环科院将立足太湖流域水环境管理需求,在“十一五”水专项水生态功能分区的基础上,围绕水生态功能分区的保护措施和管理政策,重点开展“五项任务”:一是太湖流域(江苏)水生态功能分区耦合与验证;二是基于太湖流域典型污染物水质基准的水质标准研究与示范;三是太湖流域(江苏)水生态功能分区管理工程建设;四是竺山湾示范区水生态功能分区与标准管理工程业务化运行;五是水生态功能分区管理工程体系示范效果评估与反馈。
通过上述“五项任务”,重点突破多项关键技术,预期形成“33111”的标志性成果,即3个方案,太湖流域(江苏)水生态功能区划方案、体现水生态管理目标的产业准入与结构优化方案、太湖流域(江苏)生态恢复方案;3级平台,构建流域水生态管理的省、市、县三级水生态综合管理数字化平台;1套标准,体现太湖流域污染特征的水质基准标准推荐值2-3项;1个办法,基于水生态功能分区的流域水环境管理办法;1个综合示范,典型区域水生态综合管理业务化运行。
通过预期取得成果,本研究将促使江苏流域水环境管理实现两大转变,即体制机制上,实现从行政区管理到上下游相互协调、各部门密切协作的流域管理的转变;管理理念上,实现从一致性管理到“分区、分类、分级、分期”差异性管理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