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早谋划 强化监管 确保完成年度重金属污染防治任务

发布时间:2012-11-07 00:00浏览次数:

及早谋划  强化监管 确保完成年度重金属污染防治任务

●  姚晓晴 (江苏省环保厅副厅长)

  这次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主要是调度各地实施重金属污染防治年度方案的进程,研究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部署四季度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是安排全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考核以及迎接国家考核工作。前面的会议上,各地已经就今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交流,学习了国家的重金属考核办法,并对我省的重金属考核办法开展了讨论,污防处还介绍了今年我省重金属考核的大致方案。下面,我对全省今年来的重金属污染防治情况作一个概要性总结和分析,着重对做好全省年度考核和迎接国家考核工作提出要求。
一、全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主要在五个方面重点推进:一是全力做好迎接国家2011年度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考核工作。前四个月我们集中精力按照环保部的要求,组织各地准备2011年度迎考材料,配合现场核查,开展后续核算对接等工作。经过我们各级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我省最终取得了在全国总排名第四、在14个重点省份中排名第二的好成绩。二是组织编制并积极实施2012年度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我省的方案已于5月份在全国率先下发各地,并上报环保部。大多数省辖市也制订并下发了年度方案,同时按照方案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组织并督促各地按计划认真实施。三是开展了全省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我厅4月份在全省部署开展了重金属污染防治的自查、整改工作,6月份环监局、污防处与三个督查中心分6个组对各市进行了现场抽查,发现并解决了一批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方面的问题。四是组织了重金属污染防治的专题培训。全省各市、县100多名负责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人员参加了包括法规政策、专业知识等内容在内的学习培训,环保部规划院的3位专家前来解读了国家重金属规划及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五是着手开展太湖流域电镀企业的污染整治。按照许津荣副省长的指示要求,为提高太湖流域电镀企业的污染防治水平,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在学习外省电镀整治经验、总结我省各地做法的基础上,我厅会同省经信委制定了《太湖流域电镀企业污染整治计划》,近期已正式下发各地。
  (二)初步成效
  从近期调度了解的情况来看,全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收得了明显的成效,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各地监督管理工作力度有所加大。通过年初的考核,各地更加认识到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针对所存在的许多问题与不足,在规范日常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提升监管能力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二是全省涉及重金属的环境质量指标稳中趋好。省监测中心提供的监测结果表明,全省124个国控断面今年上半年各重金属指标均未超标,9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金属指标也均无超标现象。国家重金属重点区域地表水4个断面的重金属专项监测结果显示,五种重点重金属指标均达标。三是企业层面的管理工作明显加强。经过去年的专项行动和今年的专项检查,加之面临着环保核查与行业准入的双重压力,涉铅等企业治污、技改、清洁生产审核进程显著加快,内部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完善。
  (三)存在的问题
  但是,我们还要清醒的看到,全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将长期面临着严峻的形势。由于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基础差,一些地方认识尚不到位、工作不得力,加上我省经济总量大、污染物负荷高,重金属污染又具有累积性、滞后性的特点,我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1. 实现减排目标压力巨大。一是前几年新增量大,短期难以完全消化。今年初国家重金属专项考核中,全省非重点区域未完成年度排放量削减目标,两个国家重金属重点区域也未完成年度目标。如果按照国家的宏观产量校核方法计算,我省大多数省辖市重金属排放量削减目标都不能完成。主要原因在于近几年来相关重金属产品产量的大幅度增加。二是目前排放量增加势头依然迅猛,淘汰治理力度不够。去年铅蓄电池行业整治以后,带来了短期的行业暴利,刺激了铅蓄电池行业的发展冲动。苏北、苏中一些地方都在积极从浙江、广东等地引进这类项目,并且计划形成的产能都相当大。其他重金属项目也有很大的建设需求,个别地方甚至在谋划着涉重产业大发展。另外,前几年已经审批未建成的涉重项目近期陆续建成,新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也将很大。
  2. 局部环境质量不容乐观。长期以来,重金属污染没有进行有效控制,全省发达的制造业导致重金属污染物累积量很大,潜在的污染风险随时可能发生。据监测,一些电镀企业附近土壤中的铬最高含量达0.234%,超标10倍以上。去年我省个别国控断面个别月份出现汞和铬超标现象。今年上半年一个国家重点区域的水体中锰、镍(非重点控制重金属)基本处于超标状态。
  3. 环境监管力度仍然不够。部分企业重金属污染物超标排放现象仍然存在,直接危害群众健康。重金属专项督查中还发现一些企业治污设施设置不齐全、运行不正常、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不落实等问题,涉重危险废物贮存不规范、超期贮存、非法转移甚至去向不明的企业也较多,个别涉及重金属企业存在防护距离问题仍然在生产。这些情况说明,一些地方环境监管工作亟待加强。
  4. 能力建设滞后于实际需求。目前许多地方的环保部门没有足够人员从事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技术支持单位有的地方也不落实,导致许多地方基础工作没有明显改观,重金属排放的底数不清,考核中数据自相矛盾的情况多次发生。个别地方环境监测能力也不能适应监督监测和企业委托监测的实际需求。
  5. 污染事件苗头逐步显现。今春以来,南通开发区陆续有家长向当地政府反映儿童血铅过高现象,网络和报纸也对此频繁曝光,引起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关注。据调查了解,一些钢丝绳企业长期游离于环保部门重金属整治范围之外,存在无环保审批验收手续、污染防治设施不到位、企业布局不合理、生产条件简陋等问题,需要引起我们各级环保部门的警惕和反思。近期,还有媒体报道有铅蓄电池企业停产整治后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的问题,请有关地方环保部门要认真调查,依法处理。
二、近期主要工作要求
  四季度时间虽短,但我们所面临的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这期间的工作成效直接影响甚至决定我省和各市全年的考核结果。因此,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真抓实干,千方百计完成年度和中期评估中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切实抓紧抓好与考核相关的各项工作
  1. 强化组织领导。各市要成立由环保部门主要领导为总负责人的考核组织,相关部门分工负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要明确专门人员,集中精力,充分准备,做好各市考核和迎接国家、省里考核的具体工作。要尽早确定技术支持单位,保证有足够数量并且精通考核业务的人员参与到考核工作中来。
  2. 完成减排任务。我省重金属减排的形势依然严峻。按照预测,我省可能还有个别市不能实现“十二五”中期减排目标,这就意味着这些地方中期考核评估将为不合格。因此,必须抓紧今年最后的时间,采取强有力的减排措施。按照省、市年度方案提出的目标,各地要分工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抓紧推进现有减排项目的实施,确保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对不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的地方,要适时启动应急替代项目。
  3. 实施环境监测。对环境质量和企业排污中的重金属指标监测是各级环境监测部门的重要工作,各地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测、漏测,更不得弄虚作假。省监测中心要定期汇总、分析各地的监测情况,对有怀疑的数据必要时应进行复核或安排复测。对国家考核的指标,数据不全的尽快采取补救措施;存在超标现象的,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分析原因,及时加以整改解决。
  4. 完善基础工作。各级环保部门今年年底前必须全面建立涉及重金属企业环境管理档案,初步建立重金属管理信息数据库,实施综合分析,动态管理。按要求上报、更新和公布铅蓄电池、电镀、皮革、重金属冶炼等重点企业名单,公开本地区的监管情况信息。
  5. 加大督查力度。各地对本地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环保部门要及时向地方政府报告,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各市对本地区重金属方案实施情况没有认真调度、检查的,必须在10月中旬前进行全面调度,重要项目、重大问题必须现场检查核实,进展情况及时跟踪。我厅近期将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域、重要项目以及可能存在严重问题的地方开展督查,并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督办措施。
  6. 搞好协调配合。重金属考核是由环保等部门代表本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进行的考核。要与本级政府的相关部门搞好协调工作,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在重金属污染防治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环保部门内部也要齐心协力,相互支持,共同完成好这项环保部门重中之重的任务。
  7. 严格奖惩措施。考核是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其作用的大小取决于对考核结果的奖惩力度。我省面临的形势很严峻,这就决定了我省必须采取比国家考核更大的惩罚力度。一些地方可能近几年会成绩很差,但也只有这样才可能让地方政府真正重视起来,采取强力措施彻底改变面貌。希望各地制订的考核办法同样要起到能够真正地引导和促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作用,而不能仅仅是走过场。
  (二)做好其他各项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1. 积极组织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申报。财政部、环保部近期下达了我省今年的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我厅正在会同财政厅组织各地开展2012年度重金属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请抓紧做好申请项目的各项准备,把符合申报范围、前期工作条件较好的项目按要求准时报省。一旦得到资金支持,要积极实施,加强监管,确保收到预期成效。
  2. 抓紧开展太湖流域电镀整治工作。太湖流域电镀企业环保整治计划已正式发给相关的市、县级环保局、经信委,9月底前要求各市汇总上报本地区的整治计划,年底前还要组织电镀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制订整治方案,环保、经信等部门经过联合核查确定取缔、关闭、淘汰、整治的企业、项目、工艺(设备)清单,并对列入整治范围的企业凡存在工艺装备、污染防治等方面问题的将下达限期治理决定。各地要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扎实推进电镀整治进程,通过整治,基本解决太湖流域电镀企业装备差、污染重、隐患多等问题,有效保护太湖流域水环境安全。
  3. 尽早谋划明年工作。按照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任务,结合年度重金属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各地要在认真、全面地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制订出明年的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项目到位。排放量的削减仍然是难度最大的问题,各地要从实际情况出发,采取控新与治旧并举、关闭与治理并重等办法,实现五种重点重金属的总量控制。对通过常规的方法不能实现减排目标的地方,要报告当地政府,采取提高准入条件、提升排放标准、加大淘汰力度等多种措施,直至限产限排,保证国家和省“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摘自在全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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