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环保政务专网使用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全省环保政务专网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环保局,厅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环保监控与信息化建设工作,今年3月1日全省环保政务专网将开通运行,实现省到市20-100兆,市到县10-20兆的高速联通。为做好环保政务专网使用,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保障信息传输畅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环保信息化建设,做好全省环保政务专网应用
按照中办、国办有关加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要求,政府部门的公文传输、OA、项目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等各类业务系统原则上全部在内网运行,不得与互联网连接。政务专网开通后,省、市、县间的公文报送、工作交流、监测监控数据上传等将逐步过渡到专网传输,原基于互联网进行的相关工作,都要按计划迁移到专网。具体时间安排为:
(一)开展市、县(市)行政权力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及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迁移工作,3月底前实现与环保部的对接及省厅审批信息查询和权限对下分配,6月底前完成省辖市建设项目审批和预审信息每日上报,10月底前完成县级建设项目审批和预审信息每日上报。
(二)开展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迁移部署,3月底前完成省辖市环保局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专网部署,6月底前完成苏南地区县(市)环保局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专网部署,今年年底前完成全省环保局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专网部署。
(三)6月底前完成全省电子公文传输系统迁移。
(四)3月底前完成全省各级环保局办公局域网与全省电子政务专网融合联接,10月底前完成各级环保局政务内网门户建设。
(五)分步开展省市县各级环保局前期建设的水质、空气自动站、辐射、固废、污染源、12369举报投诉与信访、机动车尾气监控站点数据采集网络的专线改造,2013底前完成。
二、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加强全省环保政务专网管理各级环保局应建立和完善政务专网的安全监管制度、运行维护保障制度、值班报告制度,加强对政务专网的安全管理。
(一)统一政务专网用户身份识别与认证方式。各级环保局业务系统尽快采用符合《国家信息保密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CA认证技术进行单点登录改造,实现安全身份识别和电子信息加密。6月底前完成苏州试点的部署使用,年底前在全省各级环保局部署使用。
(二)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年底前完成全省政务专网计算机操作系统和Office软件的正版化工作。加强互联网电脑的管理,必须做到专机专用,不得随意改动网络配置,不得在政务专网和国际互联网间进行切换,使用移动存储介质前要进行病毒检查,防止病毒传播。
(三)加强网络建设管理,各级环保部门重要业务系统应在政务专网基础上部署实施,不应新建任何形式的省市县纵向联接网络。
(四)加强网络安全系统建设,接入政务专网的各级环保部门局域网和城域网应按照有关网络安全标准要求,建立相应的安全监控系统。禁止将互联网商业应用如Google地图等接入专网使用。
三、明确落实责任,加强督查考核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电子政务与信息化建设是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创新管理方式的有效手段,政务专网建设是环保信息化的基础。全省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政务专网使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专人负责,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快整合,积极推进。要加快整合分散的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积极推进政务专网建设。对已经建设的业务系统和网络,要按照省统一规划进行迁移和调整,实现与省环保厅的互联互通,各级环保部门纵向业务信息交换要充分利用全省环保政务专网进行,避免重复建设,发挥专网资源效益。
(三)加强考核,促进发展。省厅将把政务专网使用与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各级环保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同时通过生态监控系统排名的方式,实时通报反映各地区环保部门建设进展。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