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亚行项目办召开半年度工作总结暨项目实施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2-06-29 00:00浏览次数:

为总结亚行贷款盐城湿地保护项目2012年上半年实施情况,进一步推进项目实施工作,近日,省项目办召集盐城市、大丰市、亭湖区项目办,项目实施单位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射阳林场、大丰林场以及亚行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在南京召开亚行贷款盐城湿地保护项目半年度工作总结暨项目实施推进会。

会议就下一阶段项目实施工作达成了八点共识。一是要提高认识。实施亚行盐城湿地项目是省委省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重要工程,也是体现我省沿海开发成效的重要工程,各级项目办和各实施单位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有关要求,切实抓好项目实施工作。二是要明确职责。省项目办、盐城市项目办、各项目实施单位要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省项目办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在项目谈判结束后主要发挥协调各方的职责。盐城市、大丰市、亭湖区项目办要做好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服务、协调和监督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是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必须提高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按照省项目办确定的时序要求,积极做好各项工作。三是要加强研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项目办和各实施单位的负责同志及具体工作人员都要不断加强研究学习,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研究透彻,把亚行相关规则要求研究透彻。四是要确保进度。要按照“五年任务三年完成”的要求倒排实施计划,确保按时完成实施任务。省亚行办定期协调、定期检查、定期通报。五是要保证质量。要坚持质量第一原则,紧紧围绕生态保护这一主题开展工程建设,不能出现“以有代建”等现象,确保把亚行盐城湿地项目做成让百姓满意的惠民工程。六是要依法办事。所有项目必须依法合规,所有手续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还要符合亚行规则以及签约时对亚行的承诺。必须做到项目不能更改,资金不能挪用,程序不能缺失。七是要加强协调。盐城市、大丰市、亭湖区项目办及四个项目单位要加强与省项目办及招标代理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做到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八是要打造精品。亚行项目的实施不仅要保证质量更要注意形象,要把保护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结合起来。

会议还通报了各项目办及项目实施单位上半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江苏省亚行贷款盐城湿地保护项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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