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化解通信基站建设的信访矛盾

发布时间:2014-10-13 00:00浏览次数:

周长军

 

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提高了社会的运行效率,方便了群众的日常生活,人们越来越深刻地感受到移动通讯的重要性。然而,在建设移动通讯基站、架设信号塔等基础设施的过程中,全国各地因此而引发的环境信访矛盾却不断增加,甚至出现群众围堵运营商公司大门、剪掉基站光缆等过激事件。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尴尬局面,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基站、信号塔的建设未能纳入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城市规划起步早,比较注重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行政管理等公共设施规划建设,居民居住的社区比较注重服务中心、文化娱乐、排水系统、垃圾收集等公共设施规划建设,而通讯业务相对起步较晚,全面普及也只有10多年。因此,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建设未能把基站、信号塔等基础通讯设施纳入其中。
通讯项目虽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通过环保审批,但通讯基站、信号塔等配套设施却时常发生未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建设的现象。在现实情况中,通讯运营单位往往是根据同一地域范围内移动用户的数量与通讯信号覆盖的容量,新增基站、信号塔建设,对信号容量进行扩充,解决信号量不足、不稳定等问题,而不是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到位。
此外,在环境影响报告中,对配套通讯基站、信号塔的建设地址,基本采取大致方位的表述。有的环评报告只注明通讯基站、信号塔的建设数量,未表述建设地址。建设地址的不确定,直接导致了项目公示、公众调查等公众参与环节无法有序开展。
笔者认为,要避免通讯基站、信号塔建设出现的环境信访矛盾,首先,要提高基础设施规划管理水平。环保部门在编制、修订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过程中,应充分征求包括通讯管理部门在内的相关部门意见,不断完善废水、废气、电磁辐射等各种污染物防治的目标、任务与保障措施。通讯管理部门应主动对接区域规划部门,通报通讯发展计划,把通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公共设施规划。
其次,同步建设通讯项目。通讯运营部门应充分调查区域居民居住区的分布状况,科学规划基站、信号塔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数量与建设地址,尽量避免因客户量增加而导致信号容量不足、临时加建基础设施的现象。通讯项目在取得批准后,所有基础设施应同步建设、同步安装环保设备、同步进行环保验收。
再次,全面开展公众参与。在通讯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对在人群密集的民用建筑物或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建设通信基站、架设信号塔的,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使用人、相关业主,并征得相关人员的同意;在通讯项目审批过程中,环保部门应全面公示项目内容,核实公众参与调查情况和公众反馈意见;在通讯项目验收过程中,公开验收程序,公示环境监测结果。
最后,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公众之所以出现关于 “电磁辐射污染”的恐惧心理,根本原因在于电磁辐射看不见、摸不着,加上对电磁辐射相关知识的缺乏,无法正确判断基站、信号塔等基础设施的辐射污染是否会影响人体健康。因此,环保部门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站、报纸等媒体普及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知识,加强环境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参与环境保护。
(作者单位系射阳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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