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怎样加强?

发布时间:2014-03-17 00:00浏览次数:

责任编辑│范圣楠 文│徐波  朱骅  张媛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是建设项目合理布局、合理利用资源和能源、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量的关键,也是落实“三同时”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环保方针、项目建成投产或使用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或地区排放标准的保证。笔者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由“坐等审批”向“提前介入”转变
建设项目环保提前介入、超前服务是指对投资者提出项目的书面意向提供咨询服务。同时,对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提前介入,保证项目审批的顺畅和时效。审批过程中,把产业结构调整、污染减排、循环经济理念、清洁生产方式等环保政策纳入到前期审批中,及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按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避免未批先建和边批边建的情况发生。在程序不减、标准不降的基础上,优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采取无限时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专人服务等多种措施,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由“单一审批”向“联合审批”转变
多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最大支持。环保、发改委、工商、城建、规划、国土等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及时互通信息,所有建设项目只有在报批环评后,方能立项、征地、规划、核发营业执照,加强与企业和投资商的沟通,使其进一步认识环评审批在所有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中的先行性和重要性,共同维护环保第一审批权。同时,强化政务公开,通过公布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审批范围、办理时限,让企业明确不能随意降低建设项目环评等次,变更环评要求。
由“一批了之”向“跟踪监管”转变
环评审批、现场监管、试生产批准、竣工环保验收等,是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整体工作。在整个过程中,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采取例行检查、突击检查、重点抽查、后督查等方式,不断加大对已批项目的监管力度,不定期现场检查调度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随时掌握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及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严查未批先建和不执行“三同时” 制度的行为,对竣工项目坚持按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确保已批项目严格按照环评文件批复的要求去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同时,建立建设项目管理动态档案,主动掌握企业执行环保制度的情况和治污设施运行情况。
由“单打独斗”向“公众参与”转变
   认真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切实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推进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公众参与符合先进环保思想的发展规律,代表了环保工作的发展方向,这是环保部门的一个绝好平台,是展示先进环保理念、倡导现代环保意识的重要窗口,也是主动引入社会监督来推动环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举措。同时,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完善群众举报投诉有奖制度、信访制度、听证制度等,扩大人民群众的环境知情权、环境议政权、环境监督权、环境索赔权。
(作者单位系句容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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