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环境优势 赢得发展先机

发布时间:2014-04-08 00:00浏览次数:

构筑环境优势 赢得发展先机 

 ——江苏连续7年超额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人多地少,资源缺乏,环境容量小,是江苏的特殊省情;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经济加快转型升级,是江苏所处的特殊阶段;发展走在全国前列,经济总量占到全国的1/10,是江苏在全国大局中的特殊地位。
在“三个特殊”的背景下,江苏将污染减排作为转型发展的机遇,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多管齐下,不断完善污染减排体制机制,不断增强污染减排的活力和动力。
2013年,江苏交出一份亮丽的成绩单:完成减排项目2473个,其中水减排项目1652个,大气减排项目821个,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同比分别削减4.03%、3.73%、5.07%和9.57%。对比年初环境保护部给江苏定下的四项指标——2.8%、3%、4%和6%,江苏第7年超额完成了国家减排任务。

 

优化产业结构  存量增量“双减”

江苏经济持续稳定的增长,必然带来污染增量。超额完成减排任务,意味着首先要化解掉比其他省份更多的污染增量,然后还要削减相当大的存量。
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从源头上缓解经济发展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已形成的结构性污染问题。
淘汰落后产能是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江苏在国家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对此,江苏省环保厅总量处负责人如数家珍:2013年关停工业企业977家,淘汰炼铁210万吨、焦炭60万吨、铁合金1.2万吨、铜冶炼(含再生铜)15.6万吨、铅冶炼8万吨、水泥292万吨、平板玻璃262万重量箱……电力行业实行“上大压小”,2013年关停小火电机组约47万千瓦,“十二五”以来,关停小火电机组165.35万千瓦。
控煤减排是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改善空气质量的关键之策。江苏各省辖市将总量分解至各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实行新、扩、改项目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有效遏制煤炭消费量快速增长势头。13个省辖市将建立煤炭消费总量预警机制,对煤炭消费总量增长较快的地区及时预警调控,力争到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开始下降,天然气、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分别达到12%、7.5%。
通过严把环评准入和总量审核两关,江苏力争从源头控制污染产生,化解污染物增量。其中尤其突出对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的调控,避免因无序、重复建设引发新的区域性环境问题。严格执行化工“三个不批”(没有总量指标或总量指标审核未通过的项目不批;不能实现“增产不增污”的项目不批;未批先建、未批先投的违规项目环保设施未整改到位的不批),引导企业入园进区。据统计,江苏2013年共否决项目160个,投资总额约90亿元。
在省级总量审批中,江苏把建设项目总量平衡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对电力、钢铁、水泥、化工等项目全部要求进行同区域、同行业之间的“双平衡”。实施差别化的总量管理。对于淘汰落后产能削减的总量指标,可以“减一算二”用于高新技术等产业;对重点地区新增大气污染物总量实行“减二增一”,比如火电行业如果新上项目,要减出两倍的排放指标才能通过总量审核。
政府政策引导的同时,江苏也注重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营造节能减排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氛围。无锡市和南通市多次开展企业恳谈会,与企业代表进行面对面交流,激发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并就企业节能减排的技术问题提供可行性建议。“比如小火电企业,面广量大,减排难度非常大。因此强化服务意识,建立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非常必要”,无锡市环保局总量处处长刘鑫说。
大型热电企业节能减排“一马当先”,总装机容量在江苏名列前茅的江苏利港电厂,近年来先后实施了四期减排工程,完成了8台机组的脱硫脱硝改造,其中三期和四期工程同时配套建设了石灰石——石膏脱硫、低氮燃烧器和SNCR脱硝装置。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1~6月份,5台机组脱硝运营共削减氮氧化物约15307.3吨。
非电企业也不甘落后,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创新环境管理、环保技术,并在环保设施的高效稳定运行上狠下功夫,先后投入2.8亿用于该公司锅炉烟气治理。据该公司副总经理江建军介绍,目前公司的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为政府核定排放量的1∕10 左右,烟尘和氮氧化物的排放也远远低于即将实行的最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工程减排提速  管理减排增效

 

通过“六厂(场)一车(火电厂、钢铁厂、水泥厂、造纸厂、城镇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场和机动车)”治理工程建设,江苏形成了强有力的减排抓手。
“火电机组脱硝五年任务力争三年完成”的预期目标已基本实现。据统计,目前江苏装机容量在13.5万千瓦以上的大机组共127台,其中118台已经安装脱硝设施,装机容量占全省燃煤大机组的94.3%。2013年江苏完成了60台燃煤机组的脱硝设施建设,装机容量达2450万千瓦;水泥脱硝实现突破,全省水泥脱硝工程建设数量过半,截至2013年底共有15条新型干法水泥窑建成脱硝设施形成减排能力;26台90平方以上烧结机完成脱硫改造。
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以及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两方面,江苏在全国均名列前茅。2013年江苏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88万立方米/日,建成城镇污水收集主干管道3000公里,新增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建制镇80余个。“十二五”前3年,江苏新增城镇污水收集主干管网8600公里,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规模268万立方米/日,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规模65.65万立方米/日,新增污水再生利用规模62.8万立方米/日。到2013年底,江苏城镇污水总处理能力达1410万立方米/日,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7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利用率达11%。
作为化工大省,工业废水和污染物的削减也一直是江苏的着力点之一。55个化工园区全面实施了园区污水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152万吨,铺设配套管网总长度达到1833公里。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以及污水深度治理,企业有效提升了清洁生产水平。2013年有1098家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59家企业开展深度治理和再生水回用,减少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千多吨。
对机动车尾气减排,江苏作为氮氧化物减排的重点加以突破。据了解,江苏13个省辖市已全部实行了“黄标车区域限行”。南京、常州、昆山除了对“黄标车”闯区域限行的行为进行现场处罚外,还建成了网络监管系统,对“黄标车”闯区域限行的行为进行抓拍非现场处罚。环保部门还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老旧机动车淘汰力度,2013年共计淘汰机动车67万辆,其中汽车17.5万辆,有效地缓解了氮氧化物减排的困境。
针对农业污染物排放,江苏以发展规模养殖场沼气工程、畜禽粪便处理中心、发酵床生态养殖、商品有机肥种养结合、发展循环农业等多种手段减少农业污染物排放。2013年有594家规模化养殖场建成治污工程,新建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工程515处,改造发酵床养殖圈舍25万平方米,在1000个养殖场开展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料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40万吨。
在不断推进工程减排的同时,江苏通过加强减排设施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发挥建成污染治理设施的效益,巩固减排成果。
据了解,江苏已经对全省各类污染源的3000多个排放口实施了实时监控,分别安装了COD、氨氮、总磷、烟气和重金属等在线监测设备。
通过最新科技手段的引入,环境监管和环保执法在江苏也进一步得到了强化。在各地日常检查的基础上,江苏省环保厅每月对各地重点减排企业进行飞行检查,组织专家定期对污水处理厂、电厂的中控系统进行专项检查。
2013年8月,江苏省环保厅宣布对兴化市全境实行“区域限批”,限批期限暂定为3个月,其中对兴化市戴南镇的限批期限暂定为一年,创下了江苏“区域限批”的最长纪录。

 

强化市场调节  优化资源配置

 

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江苏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条腿”走路,勇于探索、不断创新。
2007年底,江苏出台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和太湖流域区域补偿试点方案。2009年3月,江苏省环保厅、财政厅和水利厅在太湖流域正式推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制度,设置了30个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明确了各断面的水质目标和补偿标准,超标断面按照办法核定缴纳补偿资金。同时,太湖流域各市还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地区的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实施办法。
今年10月1日,《江苏省水环境区域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将实行,把太湖流域、通榆河流域的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推广到全省范围。该办法明确了“谁达标、谁受益,谁超标、谁补偿”的原则,经监测考核和确认后,实行“双向补偿”,即对水质未达标的市、县予以处罚,对水质受上游影响的市、县予以补偿,对水质达标的市、县予以奖补。
区域补偿政策有效促进了地方的治污行动。太湖流域有7个考核断面位于丹阳市,此前由于水质出现异常波动,丹阳市的区域补偿款一度高达数千万元,但近年随着相关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现在丹阳市已经无需缴付区域补偿款了。
《江苏省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暂行办法》在今年1月发布,标志着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在江苏正式步入实施阶段。该办法明确,对《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确定的一级管控区给予重点补助,对二级管控区给予适当补助;对不同区域、不同级别、不同类型的生态红线区域,采取不同标准进行补助。以“谁保护、谁受益”、“谁贡献大、谁得益多”为原则,建立健全生态红线区域监测考核机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突出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导向功能。
对治污基础设施的大力投入,是经济大省的优势。仅2013年一年,江苏省财政就拿出了火电脱硝资金3亿元、脱硫资金1亿元、机动车淘汰资金1亿元、除尘和非电行业脱硝示范工程资金5000万元。光火电企业脱硫脱硝电价补贴,2013年就向电力企业兑现补贴62亿多元。据南通市总量处处长申卫民介绍,2013年南通市财政安排的减排资金占到了污染防治基金总额的1∕3,达1300万。今年仅针对小型热电企业的提标改造,南通市就安排预算200万左右。
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情况下,环保部门把排污权指标打包,利用市场化手段进行环境资源配置,以市场化机制促进污染减排。在江苏,排污权交易这一经济杠杆的运用已越发得心应手。
2008年,江苏率先出台了排放指标有偿使用的价费政策,并在太湖流域开展了化学需氧量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试点。2011年,江苏将排污有偿使用污染物范围扩大到氨氮、总磷等。
2013年,江苏进一步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范围,在大气污染物方面探索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2013年7月出台的《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开发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申购系统,在全省电力、钢铁、水泥、石化、玻璃等行业二氧化硫排放企业中推行排污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据了解,钢铁、水泥、石化、玻璃四个行业二氧化硫排污指标有偿使用费的征收标准为2240元/年•吨,由江苏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环保部门根据环境资源稀缺程度、社会平均成本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对收费标准进行适时调整。
2013年10月,苏州市环境能源交易中心举办了全省跨区域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污交易活动,交易总金额达到5700万元。据江苏省环保厅总量处副处长孔福生介绍,这次活动的交易总量和参与规模,在全国也是领先的。由于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稀缺,而需求量又很大,通过排污权交易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实现项目的“优胜劣汰”,最终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环境效益的最优化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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