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海事法院受理首批海洋污染损害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4-06-03 00:00浏览次数:

   海口海事法院近日正式立案受理了唐某等人诉海南核电有限公司海洋污染损害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共5宗,并为当事人提供了法律咨询及诉讼指导。这是海口海事法院受理的首批海洋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据悉,今年3月,海口海事法院接到唐某、李某等人的诉状,诉称:他们自2000年起,向昌江县海洋与渔业局承包了海尾镇塘兴村的浅海海域种植麒麟菜,经济效益良好。2009年,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在码头建设施工过程中,未将挖出的泥沙拉到指定海域,而是将其倾倒在施工现场附近的海域,致使大量沙浆流入原告种植麒麟菜的海域,海水浑浊,导致麒麟菜大面积腐烂,严重影响此海域麒麟菜种植生产。经多次与被告协商未果,遂将被告诉至法院。

  据了解,虽经昌江县海洋与渔业局处罚,但公司并未改变施工方式。经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调解,污染海域的其中7家养殖户与公司达成赔偿协议,并领取了赔偿金。唐某等人则认为赔偿金过低,不足以弥补自己的损失,拒绝在赔偿协议书上签字,并诉至海口海事法院。这一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记者了解到,第一审海事、海商案件由海口海事法院管辖。涉海洋环境纠纷主要类型有:船舶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海上、通海水域污染损害责任纠纷,海上、通海水域养殖损害责任纠纷,航道、港口疏浚合同纠纷,海洋开发利用纠纷,其他涉海洋环境侵权、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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