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江苏环境质量状况总体稳定

发布时间:2014-07-01 00:00浏览次数:

周露露

 

6月3日,江苏省政府向社会公布《2013年江苏省环境状况公报》:2013年全省的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轻度污染,空气质量平均达标率为60.3%,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水生生物环境总体保持稳定,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基本稳定,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天然放射性本底水平范围内。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

2013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约59.20亿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114.89万吨,氨氮排放总量为14.74万吨;全省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94.17万吨;全省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133.80万吨,烟(粉)尘排放总量为42.52万吨。与2012年相比,全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减少4.81万吨和0.57万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减少5.03万吨和14.16万吨,均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饮用水源总体达标

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处于轻度污染。列入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83个国控断面中,主要水质指标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年均浓度分别为4.2毫克/升和0.51毫克/升,符合Ⅲ类水质断面占45.8%,Ⅳ~Ⅴ类水质断面占51.8%,劣Ⅴ类水质断面占2.4%。与2012年相比,符合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2.4个百分点,主要水质指标年均浓度无明显变化。
江苏省饮用水以集中式供水为主,水源地水质总体达标。2013年全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总量约47.50亿吨,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9.98%。
太湖湖体总体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7.6,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年均浓度均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总磷年均浓度符合Ⅳ类标准,总氮年均浓度劣于Ⅴ类标准;淮河干流江苏段水质较好,4个断面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主要支流水质总体处于轻度污染;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较好,10个监测断面水质全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主要入江支流水质总体处于轻度污染。

 

13个省辖市空气均未达标

全省环境空气中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73微克/立方米、115微克/立方米、35微克/立方米和41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和臭氧按年评价规定计算,浓度分别为2.1毫克/立方米和139微克/立方米。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进行年评价,13个省辖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标,主要超标污染物为PM2.5、PM10和二氧化氮。按日评价,全省空气质量达标率为60.3%,13个省辖城市达标率范围为53.6%~68.3%。
酸雨污染同比有所减弱。全省省辖城市酸雨平均发生率为26.7%,酸雨年均pH值为4.64。

 

声环境、生物环境等总体较好

 

全省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昼间达标情况优于夜间,社会生活噪声和道路交通噪声是主要影响因素。区域环境噪声昼、夜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4.5dB(A)和46.1dB(A),分别达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二级和夜间三级水平。
全省水生生物环境质量基本稳定。与2012年相比,主要河流底栖动物物种丰富和较丰富断面比例合计上升2.9个百分点,主要湖泊底栖动物物种丰富和较丰富测点比例合计下降3.1个百分点。
全省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全省近岸海域24个海水水质测点中,58.3%符合或优于海水水质二类标准,41.7%符合三类标准,无四类海水。31个主要入海河流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Ⅲ类标准的断面占35.5%,Ⅳ~Ⅴ类断面占51.6%,劣Ⅴ类断面占12.9%。
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全省辐射环境34个国控点和272个省控点监测结果表明,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天然放射性本底水平范围内。环境中电磁辐射监测结果均低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中公众导出限值的要求。田湾核电站外围辐射环境监控系统运行正常,核电站周围陆地伽马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环境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均在本底水平统计涨落范围内。
2013年全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1443.77万吨,综合利用量10651.66万吨,处置量745.39万吨,贮存量83.05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214.99万吨,综合利用量105.97万吨,处置量107.44万吨,贮存量3.77万吨。截至2013年底,江苏省共有污水处理厂459座,实际处理污水量1041万吨/天,日产生污泥量7594吨。全省初步形成以焚烧处置方式为主,建材综合利用、填埋、堆肥和土地利用处置方式并存的污泥处置结构。
江苏省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数量达到305家,年处置利用能力达到554.2万吨。共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39座,其中焚烧处置设施31座,焚烧处置能力19.8万吨;填埋设施8座,填埋处置能力14.1万吨,基本建成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处置网络。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共接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545.1万台,拆解544.3万台。2013年,江苏省出台全国首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污染减排工作继续走在全国“第一方阵”中;确保重点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实现太湖连续6年安全度夏,流域总体水质保持稳定;把改善空气质量作为最紧迫、最重要的民生工程,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在全国率先实现县域PM2.5监测能力全覆盖,完成1173项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工程项目;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共出动执法人员67.76万人,检查企业25.07万家,立案查处违法企业5403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44起;举办“生态江苏在行动”大型环保公益活动,向社会发布《江苏省生态文明行为规范》;累计建成国家生态市县22个,占全国总数的44%;有37个地区被列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首次安排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10亿元,用于生态红线区域的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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