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最严湖泊保护条例”获准实施
发布时间:2015-06-14 00:00浏览次数:
4月1日,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等条例。
据介绍,自2002年3月开始实施后,《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已进行了3次修改,这次是范围最广、力度最大的一次修订。新条例被誉为“最严湖泊保护条例”。市人大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新条例的实施,意味着武汉将进入最严格的护湖时代。
条例对破坏湖泊环境的行为加重了处罚力度。条例规定:湖泊水域的采石、爆破、倾倒垃圾和渣土等行为最高可罚5万元;对违法填湖、湖泊水域的违法建设最高可罚款50万元。条例还对在湖泊水域围网、围栏、投施肥(粪)养殖或者在湖泊水域养殖珍珠等行为,设置了相应的处罚条款。对向湖泊倾倒有毒、有害物质且拒不改正的,将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