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质量状况(2016年上半年)
一、环境空气质量
2016年上半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空气质量达标率较2015年同期上升3.0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3%,PM10、O3、SO2和CO浓度均有不同程度下降,NO2浓度保持稳定。
1.城市空气
全省13个省辖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率在58.0%~72.0%之间,平均为65.3%,同比上升3.0个百分点。
13个省辖城市环境空气中PM2.5平均浓度在52~64μg/m3之间,平均为59μg/m3;PM10平均浓度在80~131μg/m3之间,平均为101μg/m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在133~186μg/m3之间,平均为160μg/m3。SO2平均浓度在17~38μg/m3之间,平均为25μg/m3;NO2平均浓度在27~52μg/m3之间,平均为38μg/m3;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在1.3~2.5mg/m3之间,平均为1.7mg/m3。与2015年同期相比,除NO2浓度保持稳定外,其余5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均有不同程度降低,其中PM2.5和PM10平均浓度分别下降6.3%和3.8%,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下降3.6%,SO2平均浓度和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浓度分别下降7.4%和5.6%。
2.重污染天气
受不利气象条件等因素影响,上半年全省共发生4次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发布蓝色预警3次,黄色预警1次。全省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2%,无严重污染天。与2015年同期相比,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北方沙尘和秸秆焚烧对我省空气质量的影响有所减弱。
3.酸雨
全省省辖城市酸雨平均发生率为19.0%,降水平均pH值为5.50,酸雨平均pH值为4.85。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淮安、扬州和泰州8市监测到不同程度的酸雨污染,酸雨发生率介于0.9%~46.5%之间。徐州、连云港、盐城、镇江和宿迁5市未采集到酸雨样品。
与2015年同期相比,全省酸雨污染总体有所减轻,酸雨平均发生率下降10.3个百分点,降水酸度减弱3.2%,酸雨酸度略升0.8%。
二、水环境
2016年起,江苏省按照国家、省“十三五”确定的新点位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其中流域地表水省级考核断面380个(含国家考核断面10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省级考核点位108个(含地市级以上国家考核点位25个)。上半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1.饮用水水源地
2016年上半年,全省108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101个地表水水源地、7个地下水水源地)取水总量为28.06亿吨,地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水源地取水量分别占99.2%和0.8%。达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水量为28.00亿吨,达标率为99.8%。其中,国家考核的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总量为13.98亿吨,水质全部达标。
2.流域地表水
2016年上半年,全省104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实测102个)中,水质符合Ⅲ类的断面比例为62.8%,劣Ⅴ类断面比例为7.8%。与2015年同期相比,水质符合Ⅲ类断面比例上升1.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2.4个百分点。
380个省级考核断面(实测377个)中,水质符合Ⅲ类的断面比例为56.0%,劣Ⅴ类断面比例为8.5%。
3.太湖流域
2016年上半年,太湖湖体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平均浓度达到Ⅱ类标准要求,总磷平均浓度符合Ⅳ类标准,总氮平均浓度为2.22 mg/L、劣于Ⅴ类标准。与2015年同期相比,总氮平均浓度基本持平,总磷平均浓度上升15.5%,氨氮平均浓度上升6.3%,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下降2.5%。湖体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5.2,同比降低0.6,总体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
4~6月蓝藻预警监测期间,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共计发现蓝藻水华聚集现象33次,分布区域主要集中在竺山湖、梅梁湖、贡湖、西部沿岸、东部沿岸和湖心区。与2015年同期相比,蓝藻水华聚集现象发生次数增加6次,最大发生面积上升145.3%,平均发生面积上升89.1%。
采用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以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3项指标评价,15条主要入湖河流中,有7条河流水质符合Ⅲ类,占46.7%;其余8条河流水质处于Ⅳ~Ⅴ类,占53.3%。与2015年同期相比,水质略有好转。
列入省政府目标考核的太湖流域65个重点断面(实测62个),采用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以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和总磷3项指标评价,有38个达标,达标率为61.3%,较2015年同期上升13个百分点。
4.淮河流域
江苏省淮河干流水质较好,4个监测断面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与2015年同期相比保持稳定。主要支流水质总体处于轻度污染,符合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64.2%、25.1%和10.7%,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氨氮。与2015年同期相比,符合Ⅲ类标准的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4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亦上升3.8个百分点。
5.长江流域
江苏省长江干流总体水质较好,10个监测断面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与2015年同期相比水质保持稳定。主要入江支流水质总体处于中度污染,41条主要入江支流的45个控制断面(实测43个)中,水质符合Ⅲ类、Ⅳ~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分别占44.2%、32.6%和23.2%,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五日生化需氧量。与2015年同期相比,符合Ⅲ类标准的水质断面比例下降5.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1.8个百分点。
三、声环境
全省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昼间声环境质量好于夜间。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评价,2016年上半年全省1~4(4a、4b)类功能区声环境昼间达标率分别为94.7%、97.5%、98.6%、98.8%和100%,夜间达标率分别为76.3%、89.0%、92.9%、72.3%和100%。
与2015年同期相比,全省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总体略降,其中夜间达标率下降较为明显,1类区、2类区、3类区、4a类区夜间达标率分别下降0.7个百分点、4个百分点、2.7个百分点和7个百分点。
全省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表现出与城市日常生产、生活和作息规律相关的变化特征,昼间7~19时平均等效声级维持在较高水平。
四、近岸海域
2016年起,江苏省按照调整后的“十三五”点位开展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监测,主要包括31个海水水质省控测点(含22个国控测点)和26个入海河流国家考核断面。
2016年上半年,全省近岸海域31个省控海水水质测点(实测30个)中,符合或优于《海水水质标准》(GB 3097-1997)二类标准的有20个,占66.6%,无劣四类水质测点。其中22个国控测点中,有14个水质符合或优于二类标准,占63.6%。
26条主要入海河流河口监测断面(实测25条)中,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的断面占24.0%,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分别占40.0%、20.0%和16.0%。与2015年同期相比,符合Ⅲ类断面比例上升4.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下降7.1个百分点。影响水质的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化学需氧量和总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