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7-05-02 00:00浏览次数:

  近日,重庆市政府召开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市环保局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市长陈绿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推进生态赔偿制度改革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全市上下要深刻认识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本着“谁污染、谁赔偿”的原则,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解决好损害生态环境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以实际行动造福于民、取信于民。
  会议指出,深刻领会并准确把握改革试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要注重法治经验总结,重点在实体规定、证据标准、诉讼规则和程序等方面加强研究,做好改革试点经验总结,为国家立法提供建议。要注重相关制度研究,切实发挥改革试点先行先试作用,为改革全面铺开提供较为成熟的制度设计。要注重加强公众参与,引导公众通过听证会、咨询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参与其中,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改革试点的浓厚氛围。要切实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考核奖惩,增强改革试点工作合力。
  市政府副秘书长唐慎主持会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区政府、企业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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