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7日拟作出核技术应用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公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迁建SPECT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泰州市 | 泰州市人民医院 | 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北院核医学科在用的一台SPECT原计划搬迁至新区医院。后因新区医院采购最新型的SPECT/CT,且由于新区医院与城内北院及南院距离过远,不利于北院及南院就诊患者开展核医学显像检查。医院计划在南院在用的PET/CT中心旁,利用现有房间改造成一座SPECT机房及配套,将北院在用的SPECT搬迁至此。北院SPECT迁建至南院后,医院核医学科将在南院及新区医院各有科室用房,均可开展SPECT显像检查,核医学科工作人员在两院区间轮岗。同时南院核医学科将继续使用99Mo-99mTc发生器淋洗制备99mTc,还将继续使用131I开展门诊甲亢治疗。以上为本次环评内容。 本项目核医学科系在南院PET/CT中心已许可的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旁扩建,淋洗使用的99Mo-99mTc发生器,显像使用的99mTc,治疗使用的131I,所涉及场所也属乙级非密封工作场所。 |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迁建项目在施工建设期间的主要污染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各种施工机构和运输车辆的噪声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性的。 (二)营运期: (1) 辐射:钼锝发生器、 99mTc、131I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γ射线和β表面污染。以上射线和表面污染会造成淋洗间、高活室、注射室等,以及SPECT机房及配套的注射后候诊室等人员的外照射。本项目辐射源强为每周最多使用2柱的钼锝发生器,每日最多淋洗、分装并注射1000mCi的99mTc淋洗液,每日最多喂药5次、每次10mCi的131I药物。应确保其屏蔽措施满足辐射防护要求,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辐射安全。 (2) 废气:液态放射性药物在淋洗间铅通风橱内进行放射性药物的分装、活度测量等操作时,空气中挥发的微量放射性同位素,若未及时排出,被工作人员和公众呼吸入体内造成的内照射。本项目微量的放射性气溶胶内以131I核素为主。 (3) 废水:本项目辐射工作场所含放射性核素的清洗废水;SPECT注射后候诊室内含有放射性核素的卫生间下水。污染途径为残留在工作场所台面或地面,若未及时清理会造成表面污染和外照射,以及在衰变池内贮存衰变时对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产生的外照射。 (4) 固体废物:99mTc放射性药物注射时产生的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手套、棉签、滤纸等放射性固废,日产生量约0.5kg,131I口服时产生的一次性口杯等放射性固废,日产生量约0.1kg;更换的通风橱活性炭。上述放射性固废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危害;污染途径为操作过程中及固废收集过程中、贮存衰变时对辐射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产生的外照射。应确保上述放射性固废在具有良好屏蔽和足够容积的放射性固废库内,存放各核素十个半衰期后,达到清洁解控水平推荐值:99mTc、131I≤1×102Bq/g,再由医院统一作为医疗废物处理。每周2柱的退役钼锝发生器,由生产厂家回收或送交城市放射性固废库收贮。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实践的正当性:泰州市人民医院拟将北院在用SPECT搬迁至南院在用的肿瘤中心楼一楼PET/CT中心旁,利用现有房间改造成一座SPECT机房及配套。北院SPECT迁建至南院后,医院核医学科将在南院及新区医院各有科室用房,均可开展SPECT显像检查。同时南院新建的核医学科将使用99Mo-99mTc发生器淋洗制备99mTc,还将使用131I开展门诊甲亢治疗。 以上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年修正版)中鼓励类的“三十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泰州市人民医院患者就诊,有利于提高泰州市人民医院核医学科服务水平,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实践的正当性”的原则。 (2)选址、布局的合理性:本项目迁建SPECT项目位于南院肿瘤中心楼(8#楼)一楼PET/CT中心东侧,拟建址周围50m范围,除南侧及西南侧36m~50m有永泰花园小区11#楼、泰州市卫生局办公楼及位于永康路南侧的民房属本项目环境敏感点外,其余方向均在医院院内。迁建SPECT等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均划分了控制区及监督区。控制区和监督区内病人及医护人员均具有独立的出入口,实现了患者、医护人员及药物的三通道;淋洗区域、高活室、病人注射室与SPECT扫描室分开;显像检查隔室操作;注射后候诊室内设置有带药病人专用厕所;控制区走廊出入口防护门设置有门禁系统。但本项目布局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控制区走廊内患者路线存在交叉,医院拟通过严格的管理措施,管控控制区走廊上患者路线,避免辐射交叉污染。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布局是可以接受的。 (3)辐射屏蔽措施评价:泰州市人民医院迁建SPECT等控制区均经过良好的屏蔽防护设计,根据理论预测,其控制区外辐射剂量率能够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4)保护目标剂量评价:根据理论估算,泰州市人民医院的辐射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以及环境敏感点公众的年有效剂量将能够满足本项目管理目标要求(职业人员年剂量约束值不超过5mSv,公众年剂量约束值不超过0.25mSv)。 (5)辐射安全措施评价:泰州市人民医院新区医院核医学科控制区出入口处拟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建议医院将控制区内各房间门设置闭门器,使防护门处于常闭状态, 保证防护门的屏蔽效果。完成上述辐射安全装置措施,方能满足辐射安全的要求。 (6)辐射防护监测仪器及防护用品:泰州市人民医院核医学科已为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配置个人剂量计,定期送有资质部门监测累积剂量,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已配备足够的个人防护用品。本项目相邻的PET/CT中心已有1台环境辐射巡测仪,还需为迁建SPECT机房等配备1台表面沾污仪,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方满足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监测仪器配备要求。 (7)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机构和人员能力评价:泰州市人民医院已设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以文件形式明确管理人员职责。核医学科辐射工作人员已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合格,具备上岗资格。泰州市人民医院应参照本报告提出的要点,尽快完善其现有的辐射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认真落实。 (8)放射性三废处置评价:泰州市人民医院南院PET/CT中心在用的衰变池容积经核算,能够满足增加SPECT等项目后放射性废水十个半衰期容积存放要求,具有足够的屏蔽厚度。衰变池内经过充分衰变的放射性废水,满足排放标准后方排放至医院的污水管网作为医疗废水处理。医院应在淋洗间铅通风橱外排管道上设置活性炭过滤,同时在注射室安装排风装置,管道外排口应同样设计活性炭过滤并高于本建筑屋脊。活性炭应定期更换,更换的吸附材料应作为放射性固废处理。迁建SPECT的放射性固废存放于淋洗间放射性废物库内,十个半衰期后作为医疗废物处置。医院已承诺将退役的钼锝发生器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或送交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环评建议该单位还应在签订购买合同时,同时签订废弃钼锝发生器回收合同。 综上所述,泰州市人民医院迁建SPECT等项目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措施后,该单位将具有与其所从事的辐射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和具备相应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其运行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能够符合辐射环境保护的要求,从辐射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是可行的。 | / | / |
2 | 新建SPECT/CT等核医学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泰州市 | 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为了更好的服务患者,医院拟新建核医学科:新建一座SPECT/CT机房及配套,配备一台SPECT/CT,使用99mTc开展显像检查;新建核医学门诊(含131I甲功测定、甲亢治疗及89Sr、153Sm治疗)。以上为本次环评内容。 本项目新建核医学科显像或治疗使用的99mTc、131I、89Sr、153Sm,所涉及场所属乙级非密封工作场所。 | 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拟建项目在施工建设期间的主要污染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各种施工机构和运输车辆的噪声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性的。 (二)营运期: 1.放射性污染: (5) 辐射: 99mTc、89Sr、153Sm、131I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γ射线和β表面污染。以上射线和表面污染会造成核医学科辐射工作场所的外照射。本项目辐射源强为每日最多分装并注射40次、每针25mCi的99mTc药物,每日最多注射4次、每针4mCi的89Sr药物,每日最多注射2次、每针60mCi的153Sm药物,每日最多喂药20次、每次10mCi的131I药物。应确保辐射工作场所的屏蔽措施满足辐射防护要求,确保相关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辐射安全。 (6) 废气:液态放射性药物在高活室铅通风橱内进行放射性药物的分装、活度测量等操作时,空气中挥发的微量放射性同位素;131I作为易挥发核素,在给予病人口服时可能会从开放的杯内液面挥发至空气中;注射用放射性药物因吸入注射器内无开放液面,放射性核素基本无挥发散逸。污染途径为放射性核素在铅通风橱内及核医学科辐射工作场所内挥发散逸,若未及时排出,被工作人员和公众呼吸入体内造成的内照射。本项目微量的放射性气溶胶内以131I核素为主。 (7) 废水:本项目辐射工作场所含放射性核素的清洗废水;SPECT/CT注射后候诊室和留观室内含有放射性核素的卫生间下水。污染途径为残留在工作场所台面或地面,若未及时清理会造成表面污染和外照射,以及衰变池内贮存衰变时对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产生的外照射。应确保所有放射性废水收集入具有良好屏蔽和足够容积的衰变池内,存放十个半衰期(入池最长半衰期核素)后,满足总β<10Bq/L,方能再排放至医院的污水管网作为医疗废水处理。 (8) 固体废物:核医学科病人在口服放射性药物或接受放射性药物注射时,高活室内注射放射性药物会产生一次性手套及注射器、棉球棉签及擦拭滤纸等放射性固废,日产生量约0.5kg;口服131I开展甲功测定和甲亢治疗过程中,会产生滤纸、一次性手套及病人口服药物的一次性纸杯等放射性固废,日产生量约0.2kg。上述放射性固废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危害;污染途径为操作过程中及固废收集过程中、贮存衰变时对辐射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产生的外照射。应确保上述放射性固废在具有良好屏蔽和足够容积的放射性固废库内,存放各核素十个半衰期后,达到清洁解控水平推荐值:89Sr≤1×103Bq/g、99mTc、153Sm≤1×102Bq/g、131I≤1×102Bq/g,再由医院统一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2.非放射性污染: 臭氧及氮氧化物:本项目SPECT/CT的CT球管发射的X射线电离空气,会产生的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实践的正当性: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拟在放疗中心二楼新建核医学科。核医学科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一座SPECT/CT机房及配套,配备一台SPECT/CT,使用99mTc开展显像检查;新建核医学门诊(含131I甲功测定、甲亢治疗及89Sr、153Sm治疗)。 以上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年修正版)中鼓励类的“三十六、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有利于泰州市患者核医学科就诊,有利于提高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服务水平,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实践正当性”的原则。 (2)选址、布局的合理性:本项目核医学科位于医院西侧放疗中心楼二楼,周围50m除西侧为老通扬运河,其余方向均在医院院内,无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选址合理。核医学科作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拟划分控制区及监督区,控制区和监督区内病人及医护人员、放射性药物设计有独立的出入口和流动路线,相关配套布局基本能够保证工作程序沿着相关房间单向开展,能够有效防止交叉污染,避免公众、工作人员受到不必要的外照射;扫描室与注射后候诊室分开,注射后候诊室内设置有带药病人专用厕所,服碘采用自动分装,且服碘人员与自动分装仪操作人员隔室操作,SPECT/CT机房扫描室与操作间分开,并设置有铅观察窗观察病人,上述布局设计合理。 (3)辐射屏蔽措施评价: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的核医学科控制区均经过良好的屏蔽防护设计,根据理论预测,其控制区外辐射剂量率能够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 (4)保护目标剂量评价: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的辐射工作人员和周围公众的年有效剂量将能够满足本项目管理目标要求(职业人员年剂量约束值不超过5mSv,公众年剂量约束值不超过0.25mSv)。 (5)辐射安全措施评价: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核医学科控制区各房间拟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SPECT/CT扫描室门口设计安装工作状态指示灯;环评建议SPECT/CT的含铅防护门、控制区内各房间门设置闭门器,确保防护门保持常闭状态,保证良好的防护效果。完成上述辐射安全装置措施,方能满足辐射安全的要求。 (6)辐射防护监测仪器及防护用品: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核医学科已为本项目4名现有辐射工作人员配置个人剂量计,定期送有资质部门监测累积剂量,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还需为新进人员开展个人剂量检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并为核医学科配备足够的个人防护用品。核医学科还需配备1台表面沾污仪,3台个人剂量报警仪,方满足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监测仪器配备要求。 (7)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机构和人员能力评价: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已设立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以文件形式明确管理人员职责。核医学科4名现有辐射工作人员已参加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新进人员也需完成辐射防护安全培训,考核合格,方具备上岗资格。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应参照本报告提出的要点,尽快完善其现有的辐射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认真落实。 (8)放射性三废及臭氧处置评价: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核医学科设计有防渗漏的放射性衰变池,能够满足核医学科放射性废水十个半衰期容积存放要求,具有足够的屏蔽厚度。衰变池内经过充分衰变的放射性废水,满足排放标准后方排放至医院的污水管网作为医疗废水处理。其放射性核素分装在铅通风橱及碘自动分装仪内进行,均自带通风装置,通风系统风速均不低于1m/s,排风口设计安装于本楼楼顶。环评建议医院在铅通风橱及碘自动分装仪的排风管道内安装活性炭过滤或其他专用过滤装置,对放射性气溶胶进行过滤处理,并定期更换,更换的吸附材料应作为放射性固废处理。核医学科放射性固废存放于放射性废物库内,均十个半衰期后作为医疗废物处置。SPECT/CT机房设置有通风系统,够满足GBZ130-2013关于工作场所通风的要求。 综上所述,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建SPECT/CT等核医学科项目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措施后,该单位将具有与其所从事的辐射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能力和具备相应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其运行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能够符合辐射环境保护的要求,从辐射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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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19年5月27日-2019年5月31日(5天)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电话:025-862661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