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于红霞赴镇江调研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30 10:59浏览次数: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于红霞赴镇江调研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

 

为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推进计划和全省生态环境局长学习会精神,更加有效地推进新形势下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 825-26日,于红霞副厅长带领厅自然处、省环科院相关同志,赴镇江扬中市调研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调研期间,现场查看了首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扬中市新坝镇新治村和“五水联治”的明珠湾,重点了解了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厂运维、监测、监管,以及“五水联治”的雨污分流、排口截污、泵坑运维等情况。同时,听取了镇江市以及扬中市、丹阳市、句容市、丹徒区生态环境局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情况汇报,交流了近年来镇江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经验,对下一步如何创新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等提出了建议。

 

于红霞提出,厅党组对示范创建工作高度重视,王厅长还专门作出批示,新形势下如何更加有效地做好创建工作,不能简单地走老路,不能为了创建而创建。各地要强化新形势下的创建工作与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的有效衔接,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开拓创新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

于红霞指出,近年来,镇江市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推进示范创建工作,具有的基础和条件,要积极行动起来,进一步激发创建积极性,探索路径,完善工作机制。

于红霞要求

加大思想武装力度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地方特点,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于一切生态环境工作之中。

加大工作协调力度

做好规划计划,进一步激发地方党委政府开展创建工作的积极性。

加大固强补弱力度

围绕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管理规程和指标体系,扎实做好基础工作。

加大创新发展力度

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示范创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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