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丙贤赴南京江北新区调研 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落实

发布时间:2021-11-27 16:58浏览次数:

 季厅.jpg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11月24日,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季丙贤带队赴南京市江北新区,调研江苏万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放射性废液处理处置项目进展情况。

      放射性废液的比活度高、半衰期长,且年产生量小,潜在危害大,国家尚没有相应的处置规范。处置程序流程繁琐,存在技术、暂存、资金、安全等方面的难题,可谓“基层难监管、企业难办理”。今年初,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主动将其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充分发挥牵线搭桥和托底保障作用,探索实行“五方合作”处置模式。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负责搭建沟通平台、协调各方,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信息渠道,废液产生单位作为处置责任主体提出需求,中核清原公司作为专业处置单位进行业务指导,第三方机构作为受委托方对放射性废液进行固化。江苏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作为废液的中转地,进行免费暂存,由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参照废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进行安全管理。目前,已顺利完成首批放射性废液的固化和暂存试点工作。

      调研组听取企业和专业处置单位有关处置工作的汇报。试点企业负责人高兴地告诉调研组一行,历史遗留的放射性废液如何处置的问题,一直是企业的“烦心事”。省生态环境厅协调有关方面,搭建处置平台,让企业“省心、省力、省钱、省时”地解决了放射性安全隐患,更有信心和底气迈向转型升级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调研组现场查看了项目处置流程,详细了解当前存在的困难,精准指导项目推进。对下一步工作,季丙贤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会同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在南京推广试点经验,把“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抓好抓实。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企业排查历史遗留的放射性废液暂存情况,积极协调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服务,由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无偿提供放射性废液处置后、转运前的暂存,全力为基层为企业做好服务。要进一步改革创新。完善高新医药行业辐射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规范,搭建全省放射性废液处置统一平台,建立良好的处置机制,切实提高破解历史难题的能力,服务我省企业高质量发展。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杨林富、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中心主任单阳等有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