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11-29 21:25浏览次数:

一、维讯化工(南京)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

2021512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化工园地区专项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维讯化工(南京)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多个反应釜投料口无废气收集设施、危险废物与一般废物混放等环境违法问题。目前,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17.9万元。

二、南京铁隧轨道交通配套工程有限公司用电监控数据异常

2021630日,根据南京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异常数据问题线索交办,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南京铁隧轨道交通配套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2号搅拌机正在生产,配套的治理设施布袋除尘风机电机故障未运行。目前,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18万元。

、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动监控设备不正常运行案

2021712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废水排口COD自动监测仪量程参数设置、站房使用面积均不符合技术规范规定,无视频监控设备,无照明设备,无给排水设施,无稳压电源等建设不规范情况,未设置水质自动采样单元,无法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目前,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5.96万元。

四、无锡市龙共纺织厂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案

2021811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无锡市龙共纺织厂727日夜查情况复核时,发现该单位未对其主要生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主要包括粉尘净化器、污水预处理站)运行情况进行记录,无任何相关的环境管理台账。目前,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5750元。

五、常州博海威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案

   2021520日,常州市新北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常州博海威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经冷却水稀释后,部分通过塑料管及软管排至污水处理设施南侧的雨水窨井,最终通过厂区外污水管网排至南阳渠。经监测,该单位污水站南侧东窨井、厂区内门卫旁雨水窨井、厂区外门岗西雨水窨井二氯甲烷浓度均超过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二氯甲烷排放限值。目前,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已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六、常州复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案

2021610日,常州市新北生态环境局通过大气走航发现泰来工业园附近TVOC浓度异常。经对该区域检查发现常州复鑫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风机运行,两级喷淋循环泵停运,喷淋塔内无喷淋液,喷淋水箱盖开启,查看废气处理设施电控柜发现,喷淋循环泵开关按钮呈关闭状态。目前,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12万元,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七、南通裕弘服装有限公司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2021726日至28日间,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对南通裕弘服装有限公司开展现场监测,发现该单位将污水总排口处自动在线监控ph探头擅自移位,放置在监控设备旁一红色水舀内,舀内有清水,将消防池内的空调冷却水和收集雨水擅自接入污水总排口的排放管道。目前,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已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拟处罚款50万元并移交公安部门。

八、海安县新宁电镀电器设备有限公司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2021830日,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对海安县新宁电镀电器设备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执法,发现该单位滚镀车间东北角地面上设有一根软管,该软管经车间内地面托盘通向北侧出水槽,并与车间外北侧雨水窨井相连接,最终外排至田港河,进入外环境。经排查,黄色积液为该公司滚镀工艺产生的含重金属的生产废水。目前,海安局已将该案依法移送公安部门侦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