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布一批典型案例(二)
一、连云港市邦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大气超标排放及未采取防风抑尘措施案?xml:namespace>
2021年3月28日、29日、31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执法人员对连云港市邦仁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大气专项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喷淋液循环池PH值异常;厂区内砂土堆场未采取覆盖、围挡、喷淋等防风抑尘措施。执法人员委托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对该公司开展废气监测,经监测发现该公司隧道窑废气排放口废气中颗粒物浓度为164.8mg/m3,超过相应大气排放标准。目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治1个月,处罚款36.9万元。
二、南京双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及未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案
2021年5月7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执法人员对南京双望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开展活性炭企业专项执法行动,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产生VOCs工段的配套治理设施未开启;且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目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款22.6万元。
三、盐城鑫皇族铜门私设暗管偷排废水案
2021年5月10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盐城市公安局对盐城鑫皇族铜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建设铜门项目,未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碱洗废水、清洗废水等经大量自来水稀释后通过黑化车间排口排放至盐城市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目前,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单位喷漆房、烤漆房、发黑工段操作车间、清洗剂存放池、喷塑烘干房实施查封,并将该案移送盐城市公安局立案调查。
四、徐州市龙山制焦有限公司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案
2021年2月21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徐州市龙山制焦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地区近期无降雨,但该公司东北部有一土质水坑和大面积积水区,均未做防渗防漏措施。经取样检测,水坑和积水区中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浓度均超标,涉嫌通过渗坑排放水污染物。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目前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金额32万元,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五、徐州国瑞塑业公司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案
2021年4月1日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在专项执法检查中发现徐州国瑞塑业有限公司拉丝车间的拉丝熔塑工段在生产时,配套的水喷淋、活性炭及光氧催化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总电源未开启且未运行,拉丝车间大门半敞,部分窗户未封闭,致使产生的VOCs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外环境。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目前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金额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