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江苏科学发展“天平”上的清水“砝码”

发布时间:2021-12-24 15:53浏览次数:

范圣楠

 

兰州!武汉!靖江!富阳!今年4月以来,我国密集发生4起水污染事件。城市供水中断,市民轮番上演“抢水大战”。从1月至今,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全国范围内媒体曝光的自来水异味事件已达10多起。据监察部的统计显示,近10年来我国水污染事件高发,水污染事故近几年每年都在1700起 以上。全国城镇中,饮用水源地水质不安全涉及的人口1 .4亿人。
“水污染——断水——抢水”的行为模式渐化成“恐慌——恐惧——恐怖”的心理症结。公民的生命健康底线一再遭受污水“恶魔”的威胁、摧残和挑衅!
宣战!保卫饮水生命线,事关基本生命权利,事关国家公共安全,事关民族生存发展!
作为鱼米之乡、水量充沛的江苏,在水质性缺水围剿的伤痛中奋起,用壮志断腕的坚定决心、持续创新的机制体制、科学有效的治污工程,不断加重江苏科学发展“天平”上的清水“砝码”,闯出了一条“柳暗花明”的治污之路。
“太湖流域水质稳中趋好,长江治污考核成绩位列沿江各省第一,南水北调江苏段水质达到通水要求,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计划有力推进。”江苏省环保厅陈蒙蒙厅长对目前全省水环境的总体情况作出了中肯的评价。

 

看防治 把好水安全的“总闸门”

宣战,更要善战。在治水的长期实践中,江苏结合地区特点,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求变求新,谋而后动,在关键处落笔,在要害处下刀,治污战车强力推进,撬动了水污染治理的大棋局。

★环境扩容

当前,江苏省部分地区环境容量和生态承载力已基本满负荷,甚至超负荷。如何提高城市环境容量,为发展留出空间?建设治污工程,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是扩大环境容量的重要手段。
找准定位之后,江苏各地治污能力在步步攀升。“十一五”期间,全省共组织完成2392家企业和工业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江苏所有市、县(市)均建成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超过1100万立方米,较“十五”末翻了一番。
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建设也全面铺开,太湖流域新(扩)建污水处理厂136座,新铺污水收集管网12000多公里,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373万吨,实现了乡镇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淮河流域新(扩)建污水处理厂67座,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281万吨;纳入南水北调治污规划中的27座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投运,形成日处理能力113.75万吨。
在对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开战的同时,江苏又把目标锁定在面广量大的农业污染源。一项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表明,太湖的污染源主要来自工业污染、生活污水、村落生活垃圾、农田面源污染、水产养殖污染、旅游污染6个方面,其中,农业面源污染的“贡献”很大。
剑锋所指,围剿农业面源污染战鼓擂动。经过持续努力,仅太湖流域,就建设大中型规模畜禽养殖场治理工程71个、分散畜禽场粪污收集处理服务体系及集中处理中心工程8个,建设发酵床圈舍8.5万平方米、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工程122个、氮磷流失生态拦截工程245万平方米,落实控制性种养水生植物1.5万亩,保护和恢复湿地1万亩,大大降低了太湖流域的污染负荷,成为水环境治理的强效“助推器”。

★转型升级

防治,防重于治。面对太湖流域经济结构偏重、三产比重偏低、消耗排放偏高的现状,江苏省在太湖流域全面禁批化学制浆造纸等6类重污染项目,大幅提高全省化工项目环保准入条件,并实施“三个不批”,即新建的化工集中区一律不批,集中区外的新扩建化工项目一律不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运行的集中区内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一律不批。
这样的“铁腕手段”还体现在淘汰落后产能上,江苏省连续5年开展了化工行业专项整治,累计关闭化工企业5159家,占全省化工生产企业总数的44%。同时,提高企业的准入“门槛”,3000多家企业“入园进区”,劝退、否决了4000多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涉及总投资超过800亿元。
以环太湖地区、长江沿线等地区为重点,各级市县、乡镇也都开始了综合治理工作,对化工企业的关闭移址、转型升级出以“重拳”。沿江8市均编制了水污染防治规划,加大了饮用水源地建设和保护的力度。这一个个的“点”,串起了防控水污染的“网”。
“江苏沿江已建成13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和3个示范基地,划定沿江生态红线保护区域,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确保了饮用水源水质的稳定达标。”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吕振霖介绍。
以宜兴市周铁镇为例,在2008年以前,该镇财政收入60%以上来自化工企业,到了2008年以后,当初100多家化工企业只剩下46家,到了2013年,这46家企业都完成了生产技术升级改造,达到“零排放”的标准。
仅2013年,太湖流域就完成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271家。苏州也已率先制定了生态补偿条例,全社会环保投入占GDP的比重超过了3.5%。南京市则制定了水环境保护条例,依法扩大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并进行高标准整治。

★清洁水源

“当时大约有3天左右,自来水是臭的,既不能喝,也不能洗澡。”回忆起7年前那场水危机,无锡市民陈先生心有余悸。“喝清水”这个最基本的需求,在当时变成最大的问题。陈先生打开水龙头,接了一杯自来水显得很满足,“这两年自来水水质明显好多了,漂白粉味道几乎没有了。”
如今,越来越觉得无锡市民对“喝上放心水”已经信心十足,“有水喝”、“喝好水”对于他们来说又成为一个简单的事情。究其原因,变化来自江苏的“清洁水源”工程——“太湖、长江”双水源切换供水的投入使用。
“南进太湖、北接长江”。向南,延伸太湖进水口;向北,引入长江水源。南北双水源切换,如同“双保险”保障了无锡市民的日常用水。
据介绍,为保证市民用水,无锡市从2008年便启动了锡澄供水工程,形成了太湖、长江双水源供水格局。然而,由于无锡供水管网的“通行能力”有限,输送长江水源往往“力不从心”,干净优质的水不能通往无锡市的每个角落与市民家中。为此,投资达8.3亿元的“安全供水高速通道”便开始建设并投入使用。
“有了这个高速通道,长江水的调度能力增加到每天100万吨。一旦一个水源发生波动,立马‘切换’到另一个,5个小时内就能到达无锡的所有居民家中。”无锡自来水公司总经理戎文磊说。
不仅无锡,在太湖流域的附近城市,太湖、长江“双源供水”清水互通工程都已开始投入运行。流域14个县以上城市中已有12个城市建成第二水源、应急备用水源或管网联通。各水厂出厂水质主要指标全部满足或优于国家标准,有14座自来水厂完成深度处理改造,保障能力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2013年以来,“双源供水”系统已累计安全供水近8亿吨。

看机制 牵住水安全的“牛鼻子”

“水环境污染,问题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治理水污染,关键在机制。” 谋定而后动,知止而有得。在对水污染的战役中,江苏从“顶层设计”入手,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打造治污制度化“笼子”,实现了“被围剿”到“反围剿”的转变。

★主体责任

在江苏省一些河道岸边,经常会看到这样的牌子:“某某河,河长:某某某”。而穿梭在河道里的综合环境管理员,则是“河长制”的直接执行者。责任主体明确,确保了管护得力。几年下来,不仅是江苏省的重点河道,农村河道的面貌也大为改观。河畅水清,老百姓获得了最直接的实惠。
“所谓‘河长制’,就是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江苏省太湖办主任朱铁军作出解释。据介绍,“河长制”由无锡市在2007年太湖水污染事件后首创。
在无锡市水利局副局长季永东看来,河长只是通俗说法,并不是简单依靠领导权威的人治,而是靠严密的行政管理机制和严格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运转。
季永东介绍,2007年至今,从单一的部门治水到“河长制”的联动治水,从单纯的河面漂浮物打捞到河道管理范围内的综合保洁,从仅仅依靠上位法开展河道管理到出台实施更符合地方实际和操作性的河道管理条例,无锡逐渐形成了一条以各类水法律法规为保障,以“河长制”为制度推动力的科学管理新模式。截至2013年,无锡43条河道常年黑臭现象已经消除,13条主要出入湖河流监测断面全部消除劣V类。
2008年,江苏省政府决定在太湖流域借鉴和推广无锡首创的“河长制”,对全省15条主要入湖河流全面实行“双
河长制”。每条河由省、市两级领导共同担任“河长”。“双河长”分工合作,协调解决太湖和河道治理的重任。目前,包括通榆河、淮河在内的全省727条省骨干河道1212个河段绝大部分都落实了河长、具体管理单位和管护人员。
“河长制”用“一根绳”抓住了治水的“牛鼻子”,纵向从省委书记、省长开始,到市委书记、市长,区委书记、区长,镇党委书记、镇长,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大小小担任全省或全市各级“河长”的干部达几千人;横向从党委、政府开始,环保、发改、经贸、财政、规划、建设、国土、城管、工商、公安等12个部门都各有分工。休戚相关的治水“生态链”,让谁都不能在水环境治理上缺位。
除了“河长制”,省政府还分别与太湖、淮河流域各市、省有关部门签订了年度治理目标责任书,出台了《江苏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执行情况考核暂行办法》,并将南水北调治污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

政策导向
今年10月1日起,江苏省将正式实施《江苏省水环境区域补偿实施办法(试行)》。《办法》中提出了“双向补偿”,就是跨界断面水质低于考核目标,上游要对下游进行补偿;如果上游水质好,高于考核目标,下游要对上游进行补偿。补偿范围也将扩大到全省范围跨市、县河流交接断面、直接入海入湖入江入河断面、出省断面。同时,江苏省财政对于水质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地方还会进行常态化的支持,予以奖补。
这是近年来江苏运用经济手段撬动治污杠杆的实例之一。2006年以来,江苏在强化必要的行政手段进行“外部约束”的同时,注重发挥经济手段的“内在约束”力量,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环境经济政策,初步形成了以环境价格为重点,以排污权有偿使用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为主要手段,同时综合运用财税、信贷、保险等政策的环境经济政策框架。
环境价格政策,通过率先提高排污收费和污水处理费标准、开征污水处理厂氨氮总磷超标排污费、试点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率先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等手段,初步形成了包括环境初始价格、污染物处置价格的环境价格政策体系;环境财税政策,通过逐年提高环保公共财政投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率先在太湖流域推行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制度等措施,逐步完善环境财税政策;绿色信贷政策,率先建立完善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制度,并以此为基础形成绿色信贷政策体系;环境保险政策,率先开展船舶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苏州、无锡被纳入全国第一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城市。
“十一五”期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苏水污染防治投入最多的5年。以太湖为例,从2007年开始,江苏省财政每年拿出20亿元,太湖流域各市、县(市)每年拿出新增财力的10~20%,用于太湖专项治理。至2013年10月,太湖治理省级专项资金已安排7期,共计补助项目5400多项,总投资约980亿元,其中安排省级专项补助资金近120亿元。
环境经济政策的广泛实施,导向作用日益显现,带动了江苏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的步伐,促进了环境质量的加快改善,区域水体的水质明显好转。

部门协同
“‘新星号’甲苯运输船与‘长江号’货轮在长江泰兴段水域碰撞后爆炸起火。政府部门及环保、海事、住建、水利等部门启动应急预案进行联动救援……”2012年9月27日,“长安1号”江苏省沿江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综合演练在泰兴举行,提升了部门协同应对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的实战能力,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除了长江之外,在太湖、淮河、通榆河、南水北调等流域的环境保护工作,都已不再是环保部门的“单打独斗”。从年初的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到流域水质的断面考核,再到水源保护专项督察检查,再到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防控,发改、财政、工业经济、建设、水利、农业、林业、海洋与渔业等多部门分工负责,通力合作,形成“一盘棋”治理格局。
2008年,随着太湖蓝藻治理各项措施的加速,原本隶属于江苏省环保厅的太湖办获得中编办批文,升格成为省政府直属的单独部门。这一变化赋予了其在“治太”中对各地、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的职能,使部门间的通力合作更加顺畅。
根据国家关于太湖治理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委员会全体会议,负责协调解决有关太湖水污染防治的重大问题;成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履行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综合监管职责;成立江苏省防控太湖蓝藻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和蓝藻治理专家委员会等。太湖流域市、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对应机构。
在湖泊保护方面,江苏省也组建了由各级政府、环保、水利和海洋渔业等部门组成的省管湖泊管理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整合各地区、各部门涉河涉湖管理的职能,变“多龙治湖”为“联合治湖”。
“区域性污染物的区域联防联控,就像篮球比赛中的‘联防’战术。”江苏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表示,太湖治理是江苏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也是科学发展的标志性工程。看江苏环境好不好,就要看太湖治理。经过7年的综合整治,目前太湖治理中的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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