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丰市饮用水源保护

发布时间:2021-12-24 16:37浏览次数:

关于大丰市饮用水源保护

 周新明 (大丰市环保局局长)

  大丰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不仅关系到市区10多万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和全市数十万群众的用水安全,而且也与我市投资环境及对外形象密切相关,为了确保市区饮用水源不受污染,近几年来,大丰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江苏省城镇供水污染管理条例》和《大丰市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通过狠抓饮用水源保护区沿线的工业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使市区饮用水源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从大丰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资料看,近几年来,我市饮用水源水质呈逐步好转态势,目前,通榆河主要水源指标均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水标准,部分指标优于国家地表水Ⅱ类水标准。
  一、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切实加强领导。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十分重视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年都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办市区饮用水源和通榆河水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办研究解决水源保护的组织机构和经费保证等问题,成立了由分管市长任组长,保护区沿线镇和14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同时,还在盐城市率先成立了大丰市水源环境监察中队和饮用水源保护联合执法小组,专门从事饮用水源的保护与管理,为饮用水源保护提供了良好的组织和体制保证。二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做到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与专题突击宣传相结合,个别教育与普及教育相结合。每年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期间,我市都围绕“水环境保护”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公布饮用水源水质状况。由于宣传到位,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了一个人人关心、自觉参与饮用水源保护的良好局面。三是严格项目管理,控制新污染源。做到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水中含有水体难以降解的污染物或可能产生严重水体污染的建设项目。先后否决了刘庄镇水利站、市石油公司通榆河水上加油项目和华兴新型燃料有限公司炼油项目。四是狠抓污染治理,加强水源保护。市政府与十四个相关部门和沿线四个镇签订了大丰市饮用水源保护目标责任状,相关镇与村组又层层签订了责任状,明确责任,确保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落实。为彻底解决天生药业有限公司、海狮自行车配件厂生产过程中的污水对通榆河的威胁,切实消除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隐患,2006年,天生药业有限公司、海狮自行车配件厂共同投资30万元,建设专用塑料管道3100米,将经过污水处理设施治理达标后的生产废水用管道输送至串畅河,保证了天生药业有限公司、海狮自行车配件厂没有一滴污水进入通榆河。为做到将原有新团河饮用水源取水口作为备用水源加以保护,有效防范我市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事故的发生,提高应对突发性饮用水源污染事故的能力,保障公众生命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我市制定了《大丰市饮用水源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成功地进行了演习。
  二、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上游客水污染。由于我市地处里下河、泰东河下游,我市的主要河流又是泄洪通道,上游城市的工业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上游市区、集镇排放的生活污水及农民将秸秆推入河中腐烂变质后产生的有机污染污水流入我市。
  2、城镇生活污染。主要是城乡居民大量的洗涤用水、组合化粪池排放的大量污水以及城乡生活垃圾对水体的污染。目前,位于通榆河沿线的城市或集镇较多,生活污水排入水体后对我市饮用水源威胁也较大。
  3、农业污染。通榆河沿线均为水稻、棉花种植区,而水稻、棉花种植过程中化肥农药使用量比较大,但真正被农作物吸收的只占30-40%,绝大部分化肥农药进入了水体,加重了通榆河的污染程度。农业污染的另一个方面是养殖业的污染,有少数养殖户不服从管理,在通榆河内放养鸭、鹅等水禽,也对通榆河的水质构成了一定的污染。另外,沿河鱼塘、网箱养鱼、农作物秸秆下河均对通榆河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4、交通污染。目前通榆河具饮用水源、运输航道等多项功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通榆河内停留或通行的过往船只日益增多,而过往船只的防污设施有时不能及时到位,造成生活垃圾、粪便、油污直接排入通榆河,对我市饮用水源构成一定威胁。
  5、工业及三产业污染。现有通榆河沿线的工业企业和三产服务业,对通榆河水质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三、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主要对策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通榆河是大丰市区10多万人的饮用和生活用水河道,是生命线,幸福线。它的水质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市区及沿线10多万人的生活质量,而且影响到大丰的对外形象,影响到大丰的可持续发展,影响到大丰人的子孙后代。所以,治理好通榆河是当前政府必须抓好的一件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意义重大。我们必须要继续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城镇供水条例》、《大丰市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市人民特别是通榆河沿线镇干群保护饮用水源的法治意识。
  2、明确部门责任,实现齐抓共管。整治好饮用水源是全市各部门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因此,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的管理和整治工作。环保部门对饮用水源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主要抓好通榆河沿线现有工业企业的管理,污染物必须实现达标排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通榆河水污染防治的决定》,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两岸不得新建各类工业项目、三产项目、码头和排污口。水利部门抓好河道的清淤疏浚和管理。交通部门抓好运输船只的管理和监督,对挂浆机动船要安装油水收集托盘和分离器,禁止将废机油倒入和滴漏河中;运输船只必须备有粪便和垃圾收集桶,船靠岸后到陆上进行卫生处理,严禁直接注入河中。农业部门要协助和指导沿线各镇做好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减少棉花和水稻种植面积,扩大用药用肥少的绿色食品和不用化肥农药的有机食品的种植面积;积极推广农业生物防治技术,推广秸秆还田技术,减少农业生产对饮用水源的污染。公安部门要做好通榆河水面固定、半固定泊船的清理工作,划定可以停泊的地区。卫生部门要加强对自来水厂出水水质的监控,定期在媒体公布自来水水质,加强对农村深井水的监测和供水水源的保护工作,清除泵房周围的厕所、垃圾堆及无防渗漏措施的污水渠道,增加围墙,设置农村深井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消除影响农村饮用水源的安全隐患。规划建设部门要加强对通榆河沿线集镇的小城镇规划调整和集镇建设管理,沿河两侧不批建居民住宅和生活服务设施。草堰、白驹、刘庄等镇要积极参与和支持通榆河的整治工作。对通榆河两岸的直通河沟制订封闭或疏浚清淤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按时完成;禁止在通榆河段开挖鱼塘和养殖水禽,由各镇划出可养殖水禽的河沟,动员养殖户迁入,拆除通榆河沿线河岸的所有鸭棚;抓好沿线集镇和居民聚集区的环境卫生管理,严禁向水体和河床倾倒垃圾和杂物,严禁在岸边堆放沙石、杂草、秸秆及其它可能对水体产生影响的物体;积极调整通榆河沿线区域的作物结构,加强沿河生态绿化带建设,努力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3、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执法力度。建立会办制度,由市政府办牵头,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执法检查活动,研究和解决饮用水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市委领导重视、人大政协监督、政府负责实施、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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