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展示(一)

发布时间:2021-06-15 15:46浏览次数:

为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普及力度,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在逐级推荐评选基础上,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专家函审、视频评审、集体审议等程序,最终确定由南通市报送的“启东市某固废处置有限公司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等20件案例为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和提名表扬案例。这些案例总结提炼了行之有效、可供借鉴推广的经验做法,展示了江苏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成果,同时也提供警示和震慑作用。“江苏生态环境”新媒体和官方网站平台将陆续推出,敬请关注!

 

“十大典型案例”之一:南通启东市某固废处置有限公司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涉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从案件承办部门、损害赔偿情形、赔偿义务人范围、鉴定评估方式、生态环境损害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索和实践,为全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提供了较好的借鉴。

基本案情

2016年1月,南通市启东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启东市某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部分路面被挖掘出一个地坑,地坑内有黑色物质并存有较多棕色废水,经鉴定该黑色物质为危险废物。经调查该公司在厂区内填埋大量危险废物。该案修复工程共计开挖土方7240.2立方米,存在危险废物3429.6吨,重污染土壤9203.9吨,轻污染土方量1051.5立方米,修复工程投入3000余万元。

磋商结果

案发时该固废处置公司已转让给启东市某环保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环保公司),且原经营者已无任何赔偿能力。为确保受损环境得到修复,南通市生态环境部门与后续经营主体环保公司开展了10余轮磋商,于2017年12月与环保公司签订生态损害修复(赔偿)协议,由赔偿责任方缴纳1500万修复保证金,自行开展修复。2018年9月,委托第三方对场地进行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2019年1月,委托第三方编制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环评批复。2019年11月,地块结束全部修复施工。2020年1月,组织召开专家验收会,修复工程通过验收。

典型意义

该案是迄今南通市个案赔偿金额最多,历时周期最长(4年),修复量最大的案例。其典型意义主要有:

积极探索实践。该案的办理为后续制定并出台相关制度文件和开展案例实践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突出修复优先。引导企业履行环境修复责任,生态环境部门对修复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受损环境得到有效恢复。

拓展磋商主体。突破赔偿权利人主体资格限制,在当事人认可的前提下,由启东生态环境局开展磋商,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做好指导、协调、见证。

密切司法联动。邀请检察院全过程参与该案件,在合理分配赔偿责任、科学确定赔付方案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引。

引入第三方磋商。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引入法律顾问、律师协会专业律师及南通市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参与磋商。

创新履约担保制度。缴纳履约保证金,设置履约担保内容,确保修复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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