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复核评估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22 17:34浏览次数:
2017年9月,生态环境部命名南京市江宁区、无锡市、苏州市、金湖县、泰州市姜堰区为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泗洪县为第一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生态〔2019〕76号)和《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复核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1〕275号)要求,上述地区开展复核评估工作。经自查,南京市江宁区、无锡市、苏州市、金湖县、泰州市姜堰区总体满足《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及建设指标要求,泗洪县总体满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及建设指标要求。现予以公示,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映。
公示时间:6月22日至6月29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信箱和电子邮箱:江苏省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邮编:210036; 电子邮箱:zrc@jsh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