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1-10690 组配分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发布机构:监察处 发文日期:2021-09-02
名 称: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的函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的函

发布时间:2021-09-02 15:49浏览次数:

 

中共东海县委、东海县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对东海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的通知》(苏环督察办〔202117号),原定于721日进驻你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因突发新冠肺炎疫情而暂停未予实施为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计划,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趋于稳定的工作实际经研究,定于91日正式进驻你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进驻时间15天左右,督察内容、督察方式、督察人员及有关要求,参照《关于对东海县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的通知》(苏环督察办〔202117号)执行。

    特此函告。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第四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8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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