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00650/2021-10695 组配分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发布机构:监察处 发文日期:2021-09-02
名 称:关于对镇江市丹徒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的通知 文件编号:
内容摘要: 时 效:

关于对镇江市丹徒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2 17:02浏览次数:

中共镇江市丹徒区委,丹徒区人民政府

依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苏办﹝20205号)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度计划,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决定对你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察内容

你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开发区(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情况。 

(一)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划、计划、政策文件等落实情况。

(二)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推进情况。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综合改革、河湖长制、断面长制、点位长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网格化管理等政策文件落实情况;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及《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落实等情况。

(三)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大气环境质量改善、PM2.5和臭氧"双减双控“、生态环境部交办问题整改、大气污染防治计划落实等情况;大运河及其支流水质等水环境质量改善、黑臭水体及劣Ⅴ类水体消除、重点湖泊保护情况、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长江警示片曝光问题整改、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建设、水污染防治计划落实等情况;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达标、受污染地块生态修复等情况。

(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源头治理、减污降碳”特别是”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建设推进情况,区域特色产业环境整治情况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情况,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要求落实情况等。

(五)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情况。中央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信访件整改情况,省政府、省人大等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环境问题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

二、督察方式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设立信访举报电话、个别谈话、走访问询、现场调查等方式开展工作。

督察时间

督察组进驻时间为2021年8月5日至8月24日,进驻时间为20天。

督察人员

  :尹荣尧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职环境监察专员

副组长:马向东 省生态环境厅第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

                刘海东 省生态环境厅驻镇江市环境监察专员

总协调人:许伟(15366183391)

组  员: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处室、第一、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江苏省镇江环境监测中心、相关设区市生态环境局有关人员。

五、相关要求

(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请你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开展工作。

(二)请你区成立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总协调人,提前与督察组总协调人联系,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配合督察组做好调阅资料、信访举报、现场核查、走访谈话等各项工作。

(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贯彻落实具体办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相关保障工作,厉行节约。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配合督察组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        

 

(联系人:许伟;联系电话:15366183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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